第66篇 在永世裡蒙神救贖者的享受與福分 3
【讀經】
| 啟22:3
| 一切咒詛必不再有。在城裏有神和羔羊的寶座;祂的奴僕都要事奉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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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22:4
| 也要見祂的面;祂的名字必在他們的額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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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22:5
| 不再有黑夜,他們也不需要燈光日光,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;他們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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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禱讀】
| 啟22:3
| 一切咒詛必不再有。在城裏有神和羔羊的寶座;祂的奴僕都要事奉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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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22:5
| 不再有黑夜,他們也不需要燈光日光,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;他們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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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不再有咒詛
在永世裡「咒詛必不再有。」咒詛不再有了,神和羔羊要作我們永遠的分。咒詛是因亞當的墮落進來的,(創三17,)卻被基督的救贖對付了。(加三13。)在新天新地裡既不再有墮落,就再沒有咒詛。
少有基督徒知道咒詛包括些什麼。就如仇恨、批評和閒話,這樣的事都包括在咒詛之內。在安那翰的召會中若仍有人說閒話,這意思就是召會仍在小的、狡猾的咒詛之下。弟兄姊妹若彼此批評,那也表明召會在咒詛之下。不僅如此,若有些聖徒軟弱到一個地步,死枯了,那也是咒詛的記號。不再有咒詛,意思就是不再有任何閒話、仇恨、批評、軟弱或死枯。沒有咒詛,一切就都是平靜、喜樂、剛強和活潑的。
我不喜歡在夫婦吵架的時候到他們家裡去,每當我聽到這種爭吵就逃開,因為我不要同受咒詛。我不要見到咒詛,碰著咒詛,或在咒詛之下。我若眼見了這種爭吵,就會留下難以忘懷的印象;每次見到這對弟兄姊妹,就會記起他們的爭吵。有好多次,當我走近一對弟兄姊妹家的時候,聽到他們在爭吵,我就立刻轉身走開,直到一切平靜了才回來。然後我叩門,他們愉快的打招呼說,「讚美主!阿們!」這真是美妙。我的確喜歡和一對讚美主的夫婦在一起。我願意他們的讚美永遠留在我的印象裡。
你曉得咒詛包括多少麼?你想過「咒詛必不再有」也包括不再吵架麼?沒有咒詛,一切就都是平靜、喜樂、活潑、光明、純潔和完美的。我們在新耶路撒冷裡,就要有分於這個大的福分。然而我們都渴望能說,今天在召會生活裡就不再有咒詛。但願這是眾地方召會裡的光景。
陸、事奉神和羔羊
啟示錄二十二章三節也說,「祂的奴僕都要事奉祂。」事奉神和羔羊,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所得的福分。這節與四節的代名詞「祂,」都是指神和羔羊。在永世裡,神和羔羊乃是一。
雖然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要事奉神和羔羊,但他們不是作祭司事奉祂。嚴格說來,新天新地裡沒有祭司。雖然有事奉,但沒有祭司職分。祭司的事奉總是包含救贖的一面。因為在新天新地裡不再有罪的問題,所以用不著任何救贖的工作。故此,那裡沒有祭司的事奉。儘管如此,我們仍是神和羔羊的僕人,我們要事奉祂直到永遠。
柒、見神的面
四節說,「也要見祂的面。」這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的福分。這節的祂,指神和羔羊。見祂的面,意思就是見神和羔羊的面。
捌、有神和羔羊的名字在他們的額上
神和羔羊的名字必在神所救贖之人的額上。(啟二二4。)這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所得享受三一神的福分。我們並不是有兩個名字,我們只有一個名字,就是神和羔羊的名字。這與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相似,那一節說到浸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裡。在永世裡,神和羔羊只有一個名字。因為我們屬於祂,所以這個名字必要永遠寫在我們的額上。我們不僅要屬於祂,也要與祂是一。
玖、神光照他們
五節說,「不再有黑夜,他們也不需用燈光日光,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。」得著主神的光照,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的另一福分。我們不需要人造的燈光,也不需要神創造的日光。神自己要照耀我們,我們要活在祂的光照之下。
拾、作王直到永遠
五節還說,「他們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作王直到永遠,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最終的福分。這些就是我們在新天新地中所要永遠享受的福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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