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生命讀經 2-2
| 〔五〕 | 目錄 |
【讀經】
| 太1:2 | 亞伯拉罕生以撒,以撒生雅各,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們, |
| 加4:22 | 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出於使女,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。 |
| 加4:23 | 然而那出於使女的,是按著肉體生的;那出於自主婦人的,是藉著應許生的。 |
【禱讀】
| 加4:28 | 弟兄們,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,像以撒一樣。 |
五、以撒
馬太一章二節說,「亞伯拉罕生以撒。」關於以撒,這裡有什麼特出的點?就是以撒乃是藉著應許生的。(加四22~26,28~31,羅九7~9。)他是惟一的後嗣,(創二一10,12,二二2上,12下,16~18,)他承受了關於基督的應許。(創二六3~4。)
神曾經應許亞伯拉罕一個兒子。撒拉想要幫助神成就祂的應許,就向亞伯拉罕題議。撒拉似乎說,「亞伯拉罕,你看,神應許給你一個後裔,一個承受這美地的後嗣。但看看你自己 —— 你快九十歲了!再看看我–我太老了!要我生孩子是不可能的。我們必須作些事來幫助神達成祂的目的。我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。她不錯,你一定能從她得一個兒子。」(創十六1~2。)這是天然的觀念,相當誘惑人。很多時候,我們天然的觀念有一些題議,使我們從靈裡出來。我們天然的觀念常常說,「這裡有一個好辦法,就這樣作罷。 」但這樣的題議必然使我們與神的應許隔絕!
亞伯拉罕接受了撒拉的題議,(創十六2~4,)其結果乃是以實瑪利。(創十六15。)這個可怕的以實瑪利今天仍然在這裡!照撒拉所題議的去行並不幫助神,反而阻撓亞伯拉罕達成神的目的。這不是一件小事。
我們從這事所得的功課乃是:我們這些蒙召的族類,凡憑自己所作的都產生以實瑪利。在召會生活中,甚至在傳福音的時候,凡是我們憑自己所作的,都只會產生以實瑪利。不要產生以實瑪利!把你自己了結罷!你不是過了那條大河,幼發拉底河麼?你蒙召從巴別出來的時候,你過了那條大河並埋在那裡。你已經了結在那裡了。不要憑自己活,或憑自己作什麼了。反之,你應該說,「主,我是無有。沒有你,我就不能作什麼。主,你若不作,我也不作。你若安息,我就安息。主,我信靠你。」這話很容易說,但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卻很難實行。
要記得亞伯拉罕是什麼樣的人:亞伯拉罕乃是一個蒙召,不憑自己作什麼的人。神必須等待,直到亞伯拉罕和撒拉完全了了。(創十七17,見羅四19。)神一直等待,直到他們天然的能力完全消逝,直到他們認識到自己不可能生出兒子。
亞伯拉罕想要保留以實瑪利,並倚靠他,但神棄絕以實瑪利。(創十七18~19。)我們也喜歡保留自己的工作並倚靠這工作,但神並不接受。至終,神叫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和他母親趕走。(創二10~12。)要亞伯拉罕這樣作很難。但他必須學習這個不憑自己活著的功課,就是放下自己的努力,不憑自己作任何事。他有一個兒子,但他必須放棄他。這是亞伯拉罕的功課,也是加拉太書裡的功課。
有分於基督,要求我們絕不倚靠自己的努力,並自己所能作的。就如以實瑪利是以撒承受神應許的阻撓,我們自己的努力或工作也常常阻撓我們有分於基督。我們必須棄絕我們的一切所是並所有,好來信靠神的應許。我們必須丟棄我們天然生命的每一樣東西,不然就無法享受基督。我們天然的能力用盡之後,神的應許就來到。以實瑪利被趕出去以後,以撒就有完全的地位來有分於神應許的福。了結我們天然的努力,棄絕我們所能作或已經作的,這就是「以撒,」承受神所應許的福,就是基督。我們已經浸入基督。(加三27。)我們在基督裡已經了結,現今就是屬於祂的,並且有神作我們的分。因此,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神所呼召的族類,也是照著神的應許的後嗣。(加三29。)
以撒是什麼?以撒乃是因信生活行事的結果。這就是基督。以撒是基督承受父一切豐富的完滿預表。我們都必須這樣來經歷基督,不是憑自己的作為、掙扎或努力,乃是單單信靠祂。我們信靠神,就產生以撒。只有以撒是基督家譜真正的元素。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不都是神的兒女,惟獨從以撒生的才是神的兒女。(羅九7~8。)所以,神看以撒是亞伯拉罕惟一的兒子,(創二一10,12,二二2上,12下,16~18,)是承受關於基督之應許惟一的人。(創二六3~4。)
我們今天雖然是亞伯拉罕的族類,但我們是在以實瑪利的路上行走,還是在以撒的路上生活?以實瑪利的路就是憑我們自己的能力和工作,來達成神的目的。以撒的路乃是把我們自己放在神裡面,信靠神為我們作一切,來達成祂的目的。這兩條路有何等大的分別!以實瑪利與基督無分無關;凡我們所作,凡我們想要完成的,都與基督無關。我們必須有以撒。我們若要有以撒,就必須把以實瑪利趕出去,停下自己的工作,並把自己擺在神的工作裡。我們若讓神來為我們成就神的應許,那麼我們就會有以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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