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篇 千年國 3
【讀經】
| 啟20:6
|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別了,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還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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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禱讀】
| 啟20:6
|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別了,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還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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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有分於這復活的人,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
關於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人,六節說,「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。」這很難領會。火湖稱為第二次的死。(啟二十14。)有的人也許說,「信徒要在千年國之前復活,絕不會被擺在火湖,就是第二次的死裡。」聖經不是那麼簡單。我們已經看見,撒但在神手中是有用的;照樣,死對祂也多少有些用處。所有消極的情形都與死亡有關。以軟弱為例,所有的軟弱 ── 身體的、心思的和靈性的 ── 都屬於死亡。軟弱是死亡的名片。當死亡即將拜訪人的時候,牠不是直接以死亡的形態而來,乃是首先以軟弱的形態而來。隨著軟弱而來的就是疾病,隨著疾病而來的就是死亡。所以軟弱與疾病都屬於死亡。不僅如此,我們生活中所面臨的一切麻煩、艱難也都屬於死亡。當得勝者進入千年國的上端部分,與基督一同作王的時候,就不會有軟弱、疾病、麻煩、艱難。換句話說,他們不會再受死亡的攪擾。
在復活之前的死是第一次的死,在復活之後的死是第二次的死。第二次的死,就是火湖,是指復活之後的死。第一次的死是靈與魂離開身體,身體被埋葬了,靈與魂到了陰間 ── 信徒的靈與魂到了陰間裡得到安慰的部分,不信之人的靈與魂到了受痛苦的部分。主耶穌要斷定,在死人中間,誰要在千年國之前復活,誰要留在墳墓裡一千年,在千年國之後復活。不信之人復活以後,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。(啟二十11~15。)已死的不信之人要被扔在火湖,就是第二次的死裡。這就是說,甚至在他們復活之後,仍要受第二次的死。
不要像許多基督徒一樣,以為復活之後一切就必好了。我們復活之後,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。(林後五10。)若是我們不可能仍有問題,那麼為什麼在復活之後還要受審判?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時,我們會恐懼戰兢,不知道主耶穌要如何說我們。不錯,你得救了,並且永遠得救,這一點毫無問題。我們不相信得救了的人會再沉淪。約翰十章二十八、二十九節指明,我們一旦接受了永遠的生命,就永不滅亡。然而保羅在林前三章十五節說,「人的工程若被燒燬,他就要受虧損,自己卻要得救;只是這樣得救,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。」我們雖然得救了,仍可能受虧損;這就是說,我們仍可能有問題。不要以為你在復活被提之後,就會立刻到天上。不,你必須先受察驗。不要期望直接進入千年國與基督一同作王,你必須先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。
當我們站在這審判臺前的時候,「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向神陳明。」(羅十四12。)也許你必須說,「主啊,我得救以後還是喝酒、看電影。人告訴我應該愛你,但我就是無心愛你。我聽過關於國度的信息,但我就是不在意。主啊,請原諒我。」今天你可以批評別人,但你站在審判臺前的時候,就得批評自己了。基督審判臺前的審判要斷定我們是得賞賜進入祂的國,還是受懲罰。那懲罰和第二次的死有關,正如軟弱、疾病、麻煩、艱難與第一次的死有關一樣。
今天神用軟弱、疾病、麻煩和艱難管教我們,懲治我們,使我們在生命裡長大。你若未成熟就死去,不要以為在復活之後你會忽然變得成熟。不,你會在不成熟的情況中復活被提;你未成熟而死,也要未成熟而復活。就以從學校畢業為例,你若在畢業之前離校,一段時間以後回來,你還得完成你的學業;你必須繼續研讀,直到完成課業才能畢業。
我們需要快快長大成熟,不要耽延長大成熟的過程。你必須害怕未成熟就死去。你若未成熟就死去,在復活之後,你要未成熟的站在主的審判臺前。用不著主說什麼,反而你要說,「主啊,對不起,我未成熟就死了,現在我仍未成熟。主啊,憐憫我,再給我時間讓我成熟。」但主可能說,「時代改變了。你必須被放在會幫助你長大的環境裡。」要確信這環境不會令人很愉快。在這環境裡,每個人都要受到與第二次的死有關之事的對付。這就是說,即使在信徒復活之後,他仍可能被第二次死的事所摸著;也就是說,第二次的死在他身上仍有一些權柄。只有在上好的復活裡有分的得勝者,才不受制於第二次的死。他們已經從一切的軟弱、疾病、麻煩、艱難和苦難畢業了。這是對六節正確的領會。
不要相信不正確的教訓說,你若在血裡被洗淨,且由那靈重生,一切就都好了。你雖然永遠得救了,你仍需要長大、成熟、並得成全,好與基督一同作王。你若不成熟,就要受虧損。你若在復活之前受虧損,你的虧損將屬於第一次的死;你若在復活之後受虧損,你的虧損將與第二次的死有關。你雖是復活的信徒,卻仍在第二次死的權下,屬於第二次死的事物會攪擾你。這是純正、光照人且嚴肅的真理。哦,我們都需要蒙光照、清明並認真!
今天你的情況如何?你仍然屬肉體麼?你仍然愛世界麼?你仍然和妻子相爭或背叛你的丈夫麼?倘若這是你的光景,你復活之後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,你要對主說什麼?祂要對你說什麼?祂要告訴你,你需要受一些苦,好得成熟,你需要屬於第二次死的事物作工在你身上。但讚美主,得勝者在上好的復活裡有分,並且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!
四、在千年國裡享受祭司職任和君王職分
六節也說,得勝者「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在千年國裡,得勝者一面要作祭司,親近神和基督;一面又要作君王,與基督一同作王轄管列國。(啟二26~27,十二5。)他們作祭司,是叫神和基督享受他們的事奉而滿足;他們作君王,是為神掌權,代表神牧養人,叫人得著享受和滿足;這就是所給他們的賞賜。今世失敗的信徒要失去這賞賜;但他們在千年國裡受主對付之後,要在新天新地裡有分於這賞賜的福分,就是事奉神,並代表神執掌王權,直到永遠。(啟二二3~5。)
今天正確的基督徒將人和人的需要帶到神和基督面前,也將神和基督供應給人。他們也將神的權柄帶給人,並且向著人代表神。我們既有分於千年國的上端部分,我們就是祭司也是君王。我們要應付神和人的需要,將人帶給神,也將神帶給人。藉著我們的祭司職任和君王職分,神和人都要完全滿足。我們這一班人是祭司和君王,遠超任何屬於第二次死的事物。在這範圍裡不會有軟弱、疾病、麻煩和艱難。這是何等美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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