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56-2

〔五〕 目錄

第56篇 千年國 2

【讀經】

啟20:4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和坐在上面的,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我又看見那些為耶穌的見證、並為神的話被斬者,以及那些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額上和手上也沒有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魂,他們都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啟20:5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。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那一千年完了。
啟20: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別了,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;他們還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
【禱讀】

啟20:4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和坐在上面的,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我又看見那些為耶穌的見證、並為神的話被斬者,以及那些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額上和手上也沒有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魂,他們都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
撒迦利亞八章二十三節說,「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,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,從列國諸族中出來,拉住一個猶大人的衣襟,說,我們要與你們同去,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。」這節指明每個猶太人都是寶貴的。那時得救的猶太人數目極少,所以必有十個人從一族中出來,拉住一個猶太人說,「幫助我們認識神,我們要受你教導,因為我們聽見神祝福你了。我們要分享你的祝福。告訴我們神的事,並且教導我們如何敬拜祂。」在那些日子,猶太人會受到熱烈的歡迎。

千年國裡的第三班人,就是馬太二十五章的「綿羊。」我們已經看見,這些綿羊要遷到千年國裡,成為那裡的國民。

在千年國的下端部分,就是稱為人子的國裡,耶穌這大衛的後裔,要作王管理猶太人,並且藉著猶太人管理萬國。祂要在大衛的寶座上,藉著猶太人而作王管理萬國。這就是人子的國和彌賽亞國,也是行傳十五章十六節所說大衛的帳幕。大衛的帳幕已經倒塌了,但千年國來臨時,基督要重新建造大衛的帳幕。大衛的帳幕就是大衛的國。在撒下七章,神曾應許要永遠堅立大衛的國,(撒下七16,)這永遠的國將是千年國的下端部分,就是人子的國和彌賽亞的國。作王的得勝者要在千年國的上端部分,作祭司的猶太人和眾民將在千年國的下端部分。

清楚這些事情是很有幫助的。你若領會這些事,讀聖經時就會曉得那些經節是指上端的部分,那些經節是指下端的部分。你會知道那些經節是指王,那些是指祭司,那些是指萬民。

一、寶座和審判

啟示錄二十章四節說,「我又看見幾個寶座和坐在上面的,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」這裡的「他們」指得勝者。這時,他們已坐在寶座上,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得著審判的權柄,意即得著國度。(參但七10,18,22。)這指明得勝者已經得著國度,現今正在享受國度。

二、得勝的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

四節又說,「我又看見那些為耶穌的見證、並為神的話被斬者,以及那些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額上和手上也沒有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魂,他們都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那些「為耶穌的見證、並為神的話被斬者,」乃是召會歷代的殉道者,如六章九節所說的。無疑的,彼得、保羅、雅各、司提反以及許多世紀以來被殺的人都包括在內。這些為耶穌的見證、並為神的話殉道的聖徒,要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。

在大災難期間的殉道者,乃是那些不拜獸與獸像,額上和手上也不受其印記的人。在得勝者被提之後,許多聖徒因著不肯拜敵基督,也不肯在額上和手上受其印記而殉道了。這些殉道的聖徒也要復活,在千年國裡一同作王。

原則上,這些一同作王的人也必定包括活著被提的得勝者。男孩子若在同王的人當中,初熱的果子當然也在其中。

在馬太二十五章二十一、二十三節,主都說,「好,良善又忠信的奴僕,你在不多的事上既是忠信的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」這兩節指得勝者在千年國裡的享受。主要對慇勤的奴僕說,「幹得好!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我有一些事要派你管理。」這就是得勝的信徒在千年國裡的享受。

三、頭一次復活

1. 上好的復活

得勝者要享受上好的復活。六節說到「頭一次復活。」在希臘文裡,「頭一次」和路加十五章二十二節的「上好」同字。在路加福音,父親因著浪子回家而說,「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。」所以,六節的頭一次復活實際上可譯為「上好的復活。」得勝者要享受這復活。

2. 特殊的復活

頭一次復活也是特殊的復活,就是使徒保羅所追求傑出的復活。(腓三11。)希臘文可譯為「特出的復活。」意思就是這復活和一般的復活不同,乃是有尊榮的復活,好比有尊榮的畢業一樣。這復活乃是帶有王權的復活,作為賜給得勝者的獎賞,使他們在千年國裡與基督一同作王。因此,在這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。(啟二十6。)有分於這復活之結果的,不僅是復活的得勝者,如十二章五節的男孩子和十五章二節的晚期殉道者,也包括活著被提的得勝者,如十四章一至五節初熟的果子。

3. 生命的復活

我年輕時,以為只有信徒才會復活,不信的人不會復活。在我看來,復活是賜給信徒一項特別的祝福。至終我才知道不信者也要復活。約翰五章二十九節說到「生命的復活」和「審判的復活。」生命的復活是千年國之前,得救信徒的復活。審判的復活是千年國之後,未得救之人的復活。已死的信徒要在主耶穌回來時復活,享受永遠的生命;因此,他們的復活稱為生命的復活。但所有已死的不信者,都要在這一千年之後復活,並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;(啟二十11~15;)因此,他們的復活稱為審判的復活。

4. 賞賜的復活

頭一次復活也是賞賜的復活。路加十四章十三、十四節說,「你就有福了,因為他們沒有可報答你的;在義人復活的時候,你要得著報答。」這復活乃是帶著賞賜的復活。

並非所有已死的聖徒都同時復活。至少,十一章兩個見證人復活的時候就和別人不同,他們要在死後三天半復活。(啟十一11。)不僅如此,在第六印之前被提的男孩子,要比大體的信徒先復活;大體已死的信徒要在第七號時復活。我們可以用林前十五章和帖前四章籠統的說到復活,告訴人已死的信徒要在主回來時復活;然而,我們還需要知道關於信徒復活的細節。例如,男孩子要在大災難之前復活,大體已死的聖徒要在大災難快要結束時復活;還有,站在玻璃海上晚期的得勝者可能在另一個不同的時候復活。他們當然不會和男孩子一同復活,因為他們要在大災難期間殉道;若說他們要與大體已死的聖徒一同復活,這也是值得懷疑的。所以信徒會有三或四種不同的復活;男孩子的復活、兩個見證人的復活、晚期得勝者的復活、和大體已死信徒的復活。我們不該滿足於僅僅在信徒一般的復活中,而該切望在上好的復活中。

5. 在這復活有分的有福了

六節說,「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別了。」這必是最高的福分 ── 承受在地上顯出的國,甚至在這國中為王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