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55-2

〔二〕 目錄

第55篇 哈米吉頓的戰爭 2

【讀經】

啟19:12 祂的眼睛如火焰,頭上戴著許多冠冕,又有寫著的名字,除了祂自己沒有人曉得。
啟19:13 祂穿著蘸過血的衣服,祂的名稱為神的話。
啟19:14 在天上的眾軍,騎著白馬,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,跟隨著祂。
啟19:15 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,可以用以擊殺列國;祂必用鐵杖轄管他們,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搾。
啟19:16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,有名字寫著: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。

【禱讀】

啟18:15 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,可以用以擊殺列國;祂必用鐵杖轄管他們,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搾。

六、有寫著的名字,只有祂自己曉得

主這騎在白馬上的一位,有「寫著的名字,除了祂自己沒有人曉得。」(啟十九12。)對基督的經歷是絕不能窮盡的。我們經歷了祂,便認識祂的某一方面;然而基督有些方面是我們從未經歷的,只有祂自已曉得這些方面是什麼。這指明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是取之不竭,用之不盡的。因著我們經歷了祂的救贖,便曉得祂是救贖者;因著我們經歷了祂是光、生命、嗎哪、能力、力量、聖別和安慰,我們便在這些方面認識了祂。我們已經經歷了基督豐富中的許多項,但因著有一些項是我們未曾經歷的,祂仍然有一個名字,只有祂自己曉得。因此,我們不曉得這名字。不管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有多少,對他我們仍有不曉得的地方,因為我們未曾經歷過。

七、穿著蘸過血的衣服

十三節說,「祂穿著蘸過血的衣服。」基督要在哈米吉頓(啟十六14,16)踹神烈怒的酒醡。(啟十九15,賽六三1~3。)在那裡,血要高到馬的嚼環,(啟十四20,)基督穿著蘸過血的衣服,與此有關。

八、祂的名稱為神的話

十三節又說,「祂的名稱為神的話。」神的話乃是神的解釋、說明並顯彰。基督這神的話,不僅在約翰的福音書裡,將生命當作恩典分賜給神的選民,(約一1,4,14,)而為神說話;也在約翰的啟示錄裡,在背叛的人身上執行神的審判,而為神說話。甚至在主爭戰的時候,祂還是為神說話並彰顯神。基督的爭戰就是說出神的話。神是公義並主宰一切的。祂也是一位有次序的神,祂無法容忍紊亂和背叛。基督與仇敵爭戰時,要說出神是主宰一切,公義且有次序的。祂要宣告神是管治每一個人的神,祂不會容忍背叛祂權柄的事。因此,這裡的戰士乃是話。祂的爭戰就是說出神的話。

假設我進了會所,看見會所裡面非常髒亂;我一句話不說,就開始清掃會所。我這個清掃的行動就說出我是個愛乾淨的人,我不能容忍髒亂的環境。我用不著說什麼,因為我這清掃的行動替我說明了。同樣的,主在哈米吉頓的爭戰也是一個強有力的說明,告訴撒但、敵基督、假申言者和全宇宙說,神是主宰一切的,沒有人可以背叛祂。神乃是有次序的神,祂要清除一切的背叛。

在約翰所寫的福音書(約一1)及啟示錄裡都題到「神的話。」在約翰福音裡,「神的話」沒有說到任何有關爭戰的事,而是說到救贖、光、生命和建造。在約翰的福音書,神的話是說到生命與建造。但在約翰的啟示錄中,神的話不僅說到生命與建造,也說到爭戰。在神得著祂所要的建造之前,祂必須先清理祂的宇宙。在這卷書裡,基督的爭戰也就是祂為神所說的話。作為神的話,祂的爭戰向全宇宙宣告神是怎樣的一位神。神不是一位混亂的神;祂是主宰一切的神,也是有次序的神,祂並不容忍背叛。基督藉著祂的爭戰,同全宇宙宣告了這一點。

九、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

十五節說,「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,可以用以擊殺列國。」從基督這神的話口中出來的劍,就是用以審判背叛之人的話。(約十二48。)當主耶穌來與敵基督爭戰的時候,祂不需要用核子武器,祂只要說一句話就行了。如果祂說,「敵基督,到火湖裡去罷!」敵基督立即就會被扔到火湖裡。主的話比核子武器更有能力。主說話的時候,我們這些跟隨祂的人都要說「阿們!」主說,「敵基督,到火湖裡去,」我們都要說「阿們,」敵基督就立即被扔到火湖裡。這是主爭戰的方法。無疑的,敵基督要用最現代的武器,但基督卻要用利劍,就是從祂口中所出全能的話擊敗他。

十、用鐵杖轄管列國

主不僅要擊殺列國,也要用鐵杖轄管他們。(啟十九15。)轄管,直譯,牧養。在此意即治理。鐵杖象徵強大的能力。基督首先要用審判的話擊殺列國,然後要用大能牧養存留的人。祂用大能轄管,就是祂的牧養;祂要藉著牧養列國,治理他們。今天長老們是用愛來牧養召會,不是用鐵杖。然而因著列國仍有背叛的人性,主在千年國裡要用鐵杖牧養他們。在千年國的末了,列國要跟隨撒但與基督爭戰,(啟二十7~9,)證明列國仍有背叛的性情。

十一、踹神烈怒的酒醡

十五節也說,「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。」主在哈米吉頓的爭戰就是踹大酒醡。所有的葡萄,就是外邦的軍隊,都要被收聚在酒醡中,被主耶穌所踹踏。

十二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,有名字寫著: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

十六節說,「在祂衣服和大腿上,有名字寫著: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。」那時,基督為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的事實,已經不再是隱藏的,也不再是奧祕的。這個名字要寫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,因此是公開顯示,被所有人知曉的。衣服表明基督的屬性(品德),特別是祂在人性中的公義;祂的大腿表明祂站立的能力,祂的穩定。祂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的稱呼,是在祂的公義、穩定中展示出來。

肆、眾軍

十四節說,「在天上的眾軍,騎著白馬,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,跟隨著祂。」這裡的眾軍,就是十七章十四節蒙召被選的信徒。他們也是新婦,以及被請赴羔羊婚筵的客人。(啟十九7~9。)被請赴婚筵的客人與新婦是同樣的人;新婦包括了被請的客人,而被請的客人組成了新婦。在婚禮之後,所有的客人都要成為軍隊。

十四節說,眾軍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。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看過,得勝的聖徒有兩件衣服,一件是為救恩,另一件是為獎賞。這裡的細麻衣是第二件衣服。得勝者這第二件衣服使他們有資格參加羔羊的婚筵,(啟十九8~9,)並與主一同爭戰抵擋祂的仇敵。因此,婚禮的禮服就變成了征衣。這第二件衣服使我們不僅有資格參加婚禮,也夠資格參加軍隊。我們已經看過,這第二件的衣服就是基督從我們活出,成了我們日常的義。就是在今天,我們也是藉基督作我們的衣服來爭戰。以弗所六章指明,神全副的軍裝就是基督。不僅如此,主的軍隊要騎著白馬。我們不是游擊隊,我們乃是按正規組成的天軍。阿利路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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