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54-2

〔五〕 目錄

第54篇 羔羊的婚娶和婚筵 2

【讀經】

啟19:5 有聲音從寶座出來,說,神的眾奴僕,凡敬畏祂的,無論大小,都要讚美我們的神。
啟19:6 我聽見好像大批群眾的聲音,又像眾水的聲音,也像大雷的聲音,說,阿利路亞!因為主我們的神,全能者,作王了。
啟19:7 我們要喜樂歡騰,將榮耀歸與祂;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,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。

【禱讀】

啟19:7 我們要喜樂歡騰,將榮耀歸與祂;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,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。

你們有的人可能仍然同情那妓女。但是我肯定的說,當羔羊婚娶之日來到時,再也沒有人會同情妓女了。雖然今天你會為她爭辯,但是到末了她要完全被燒燬。主恨這妓女;在祂和祂的新婦享受愉快的婚禮之前,祂要完全除去那妓女。沒有一個新郎願意要這種三角關係,主是新郎,當然不會容忍這種事。在羔羊和新婦的婚禮上,不會有第三者存在。那第三者,就是妓女,要被燒滅淨盡。為著這個讚美主!我會很高興看到這個倣造品 ── 大巴比倫 ── 遭毀滅。

貳、在大體信徒被提之後

羔羊的婚娶要在大體信徒被提(帖前四15~17)之後來到。被提有好幾種:初熟果子的被提,男孩子的被提,玻璃海上得勝者的被提,兩個見證人的被提和大體信徒的被提。羔羊的婚禮要接在這些被提之後。

參、在基督審判臺之後

羔羊的婚娶也要接在基督審判臺(林後五10)的審判之後。在所有的被提之後,舉行婚禮之前,將要有基督審判臺的審判,以決定那些聖徒有資格參加婚筵。你若是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得獎賞,就能有分於婚筵。你若是沒有得獎賞,反而受主的責備,你不會滅亡,卻要受虧損,就像林前三章十五節所描述的。這一節說,「人的工程若被燒燬,他就要受虧損,自己卻要得救;只是這樣得救,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。」得救而受虧損的人當然錯過了婚筵。按照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,那五個聰明的童女得進入婚筵,那五個愚拙的卻被棄在門外。

基督審判臺的審判,不是要決定我們的得救或滅亡,乃是要決定我們是從主得獎賞,還是受虧損。只有得救的人才能站在這個審判臺前。當主從天上降到地上的時候,他要在空中停留一些時候,在那裡處理一些問題。基督的審判臺要在空中設立,婚禮也是要在空中舉行。在審判和婚禮之後,基督要同著祂所揀選的人,作祂的軍隊一同降到地上,在哈米吉頓戰爭中與敵基督爭戰。所以,審判臺和婚禮都要在空中進行。婚禮的舉行,是在那妓女被毀滅之後,在所有的被提之後,也在基督審判臺的審判之後。我們將要看見,在審判臺前蒙揀選的人將成為新婦,也是筵席中的賓客。賓客就是團體的新婦。

肆、羔羊的婚娶

一、大批群眾的讚美

五至七節說到大批群眾的讚美。在宗教的巴比倫被毀滅,(啟十七16,)大體聖徒被提,(啟十四16,帖前四15~17,)和基督審判臺為賞賜的審判(啟十一18,林後五10)之後,緊接著的是羔羊的婚娶,再是敵基督和物質大巴比倫的毀滅,(啟十九19~21,十八1~十九4,)而帶進了神的掌權 ── 神的國。(啟十九6。)為此,大批得救的群眾用阿利路亞歡呼讚美,(啟十九1,3,6,)並且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也和他們一同讚美神。(啟十九4。)

這幾節裡所記載的是何等興奮的事!那時候我們已親眼見到那妓女被毀滅,我們也經過了審判臺的審判,我們將要在婚禮中有分。阿利路亞!何等美妙!我盼望在那裡,我急切等待那日子來到。

六節形容大批群眾的聲音,「又像眾水的聲音,也像大雷的聲音。」大批群眾聖徒的讚美像眾水的聲音,一直繼續不停;也像大雷的聲音,顯出威嚴。

二、新婦的預備

現在我們要來看一件非常要緊的事,就是新婦的預備。七節說,「我們要喜樂歡騰,將榮耀歸與祂;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,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。」新婦,直譯,祂的妻子。這是指召會,(弗五24~25,31~32,)就是基督的新婦。(約三29。)然而,按照八至九節,這裡的妻子(基督的新婦),只包含千年國中得勝的信徒;而二十一章二節的新婦(妻子),乃是由所有得救的聖徒所組成,從千年國以後直到永遠。新婦的預備是在於得勝者生命的成熟。再者,得勝者不是分開的個人,乃是團體的新婦。為著這一面,就需要建造。他們不僅在生命上成熟,更是同被建造,成為一個新婦。

1. 基督從眾聖徒活出,成為他們主觀的義

八節說,「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,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」潔淨的,或作,純潔的,是指性質。明亮,是指彰顯。義,也可譯為義行。這裡的義是複數,不是指我們所接受,使我們得救的義(就是基督 ── 林前一30)。我們所接受,使我們得救的義是客觀的,使我們滿足公義之神的要求;這裡得勝聖徒的義是主觀的,(腓三9,)使他們滿足得勝基督的要求。所以,細麻衣指明我們得勝的生活。這細麻衣就是從我們裡面活出來的基督自己。

2. 馬太二十二章的婚筵禮服

按照整本聖經的啟示,我們得救的人需要兩件衣服 ── 一件是為著我們的救恩,另一件是為著我們的獎賞。為著救恩,我們需要一件袍子來遮蓋我們。這件袍子就是路加十五章裡,穿在浪子身上的袍子。浪子回家,對父親說,「父親,我犯罪得罪了天,並得罪了你。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(路十五21。)他認為自己不配到父親面前。但是父親卻對他的僕人說,「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。」(路十五22。)這件袍子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,使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義。我們都有這件袍子,這是第一件袍子,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,作我們的稱義,使我們得以站在公義的神面前。

但是我們還需要第二件衣服,就是馬太二十二章十一、十二節裡的婚筵禮服。這件衣服不是為著我們的救恩,而是為著我們的獎賞,使我們有資格參加神兒子的婚筵。第一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神,叫我們得救;第二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基督,叫我們得獎賞。這第二件衣服乃是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,實際上這就是我們所憑以生活並活出來的基督。這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藉我們彰顯出來的基督。這就是八節所說聖徒的義。

第二件衣服也是馬太五章二十節所說的義。在這一節裡主耶穌說,「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,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,絕不能進諸天的國。」這是很重的話,很少基督徒能明白。這一節清楚的指明,我們的義必須超過法利賽人的義。這義並不是我們所接受作我們衣袍,使我們得稱義的客觀基督,乃是我們所活出作我們日常生活的主觀基督。這不是稱義的袍子,乃是使我們有資格接受獎賞的衣服。

馬太二十二章十一、十二節的婚筵禮服說明了這點。在這個比喻中,主說到一個沒有穿婚筵禮服的人進來參加婚筵。王看見他便說,「朋友,你沒有穿婚筵的禮服,是怎麼進到這裡來的?」賓客無言可答。於是王對他的僕人說,「把他的手腳捆起來,扔在外面黑暗裡,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」(太二二13。)這裡的婚筵禮服不是稱義的衣服,乃是很特別的衣服。按照古時猶太人的風俗,凡參加婚筵的人都必須穿特別的婚筵禮服。我們若要在羔羊的婚筵上有分,就必須穿這樣的衣服。你若想有資格參加基督的婚筵,就需要憑基督活著,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把祂活出來。這一位基督,就是主觀的基督,便成了婚筵禮服,使你有資格可參加婚筵。因此,我們需要稱義的衣服,也需要婚筵禮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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