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分享 ─ 49~50篇
第50篇 七碗(二) 【真理要點】 在聖經中,神先是啟示為寶座上的神,在整個舊約裡,神的百姓漸漸認識,神是那坐在寶座上有權能的一位。神的寶座是為著祂的管治。但至終,聖經裡的啟示將我們從神行政的寶座領到神彰顯的殿。在舊約裡,我們看見神在祂的殿中;在新約裡,我們也看見神在祂的家裡,在祂的殿中,就是在召會裡。最後,在聖經的總結,啟示錄這卷書裡,寶座與殿合起來了。(啟十六17。)在啟示錄裡,我們看見神在新耶路撒冷的寶座上。(啟二二1。) 在八章十三節,有一隻鷹在天空頂點飛著,說,「三位天使要吹那其餘的號,由於這號聲,住在地上的人,禍哉,禍哉,禍哉。」末三號的三樣災禍,(啟九12,十一14,)是大災難(太二四)最嚴重的災難。第一樣災禍是九章的第五號;第二樣災禍是第六號,也在九章;第三樣災禍(啟十一)是七碗,是第七號消極內容的一部分;這七碗就是末了的七災。(啟十五1。)第六印加上第七印的頭四號,可視為大災難的起頭,而大災難最嚴重的災禍是由第五號、第六號以及第七號的部分消極內容所組成的。 十六章十九節又說,「神也想起大巴比倫來,要把那盛自己烈怒之酒的杯遞給她。」十四章八節宗教、奧秘的巴比倫,在大災難的起頭就毀滅了;所以在大災難的末了,緊接哈米吉頓大戰之後,才被毀滅的大巴比倫,必是物質的巴比倫,就是羅馬城。十四章八節的大巴比倫相當於十七章的巴比倫,而這一節的巴比倫則相當於十八章的巴比倫。兩個巴比倫的概述是記在十四章八節和十六章十九節,細節是記在十七、十八章。 【研討問題】 神審判的目的是什麼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