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篇 初熟的果子 2
【讀經】
| 啟14:1
| 我又觀看,看哪,羔羊站在錫安山上,同祂還有十四萬四千人,額上都寫著祂的名,和祂父的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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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14:2
|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,像眾水的聲音,又像大雷的聲音,並且我所聽見的,好像彈琴的所彈的琴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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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14:3
| 他們在寶座前,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新歌;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,沒有人能學這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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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14:4
| 這些人未曾與婦女在一起受到玷污,他們原是童身。羔羊無論往那裡去,他們都跟隨祂。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,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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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14:5
| 在他們口中找不著謊言,他們是沒有瑕疵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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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禱讀】
| 啟14:3
| 他們在寶座前,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新歌;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,沒有人能學這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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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現在有幸站在那許多走在我們前面的偉大教師的肩上,我們要為著他們感謝主。我們所看見關於這數字的意義,乃是根據他們的領會。不過主向我們顯示的,比向他們顯示的更多。十四萬四千雖然是實在的數字,卻有屬靈的意義,指明每個活著的得勝者都是神行政之完整的一部分,來完成神的經綸,直到永遠。作活著的得勝者是一件大事。作初熟的果子就是為著神行政的完整,以完成神的經綸,直到永遠。
三、從地上買來的
三節說,這十四萬四千人是「從地上買來的。」這證明他們已不在地上,乃是被提到諸天之上了。在一至五節的時候,初熟的果子已經不在地上了,因為他們已經「從地上」買來了。他們是羔羊的血所買回的,並且已經從地上被提到天上。
四、從人間買來的
四節說,初熟的果子「是從人間買來的,」這指明他們不再在人間,乃是在諸天之上。
五、同羔羊站在錫安山上
初熟的果子與羔羊一同站在錫安山上。(啟十四1。)一節裡的錫安山不是地上的,乃是天上的。(來十二22。)那些同羔羊站在錫安山上的人,是在敵基督迫害宗教之前就被提到諸天之上的;在他們被提之後,敵基督要逼迫人,強迫人拜他。從這個事實我們得知,活著的得勝者是在大災難之前就被提了。
六、有羔羊的名和父的名寫在他們的額上
一節也指明,這十四萬四千人額上都寫著羔羊的名和父的名,這表明他們與羔羊和父是一,屬於羔羊和父。羔羊和父的名寫在這些早期得勝者的額上,與那些拜獸的人,額上寫著獸的名相對。(啟十三16~17。)
七、唱新歌
三節說,「他們在寶座前,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新歌;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,沒有人能學這歌。」這十四萬四千人在寶座前,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新歌;除了這初熟的果子之外,沒有人能學這歌,因為別的人都沒有這不可缺少的經歷。歌總是出於經歷,你若沒有經歷,就沒有可唱的。因著這十四萬四千個得勝者對基督有特殊、特別的經歷,他們便能唱別人所不懂的歌。有些基督徒不懂我們所唱的歌,他們覺得這些歌很怪,但我們要說這些歌甘甜又有味。每次唱到某些詩歌的時候,我們真要發瘋了;但是那些沒有經歷的人,卻不懂我們在唱什麼。只有經歷過的人,才能學唱這十四萬四千人所唱的歌。
二節說,「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,像眾水的聲音,又像大雷的聲音,並且我所聽見的,好像彈琴的所彈的琴聲。」眾水表徵聲音鬨嚷,大雷表徵聲音莊嚴,琴聲表徵聲音悅耳。
大雷聲音的莊嚴使撒但驚怕。既然在那日十四萬四千人的歌聲是喧鬧的,今天我們的歌聲豈不也該喧鬧?我們唱得越喧鬧越好;宗教徒當然會定罪這事。這十四萬四千人的歌聲聽起來有幾分像尼加拉瀑布的水聲;事實上,我信那聲音之大,要好幾倍於尼加拉瀑布的水聲。今天的基督教又死沉、又規矩;但我們該喧鬧而不死沉。不過我們喧鬧的歌聲不該是一種表演,乃該發自我們的靈。詩篇至少有八次告訴我們,當向神歡呼。(詩九五1~2,九八4,一○○1。)這鬨嚷、歡呼的聲音該從我們的靈裡自動發出。當我們對主滿了甜美的經歷時,我們的靈就要滿溢出來。惟一能表達我們喜樂的方法就是向主歡呼。尼加拉瀑布充滿水,衝擊力很大,所發出的聲音不是一種表演;我們聚集的時候,也該這樣。我們只有經歷過,才能瞭解。我能見證說,我已經經歷過了。有時候當我們在靈裡響起了鬨嚷的聲音,唱詩讚美主的時候,甜美的音樂就從這鬨嚷的聲音產生了。你若經歷過,必能阿們我所說的;但這卻冒犯了那些不能忍受這歡聲的人。然而這不是我的作法─這是主的作法,聖經的作法。今天你若不這樣操練自己,將來還是要學的。
八、未曾與婦女在一起受到玷污
四節說,初熟的果子「未曾與婦女在一起受到玷污,他們原是童身。」就如人爭論十四萬四千這數字是實在的還是象徵的,這一節所說的童身,也曾引起爭論。按照這一段聖經所載,這十四萬四千個活著的得勝者都是童身。有人說這是實在的童身,也有人說這是屬靈的童身。這裡的童身該是主在馬太十九章十一至十二節所說的童身。然而,同樣的原則也可適用於姊妹。(林前七7~34,37。)童身的原則就是我們不該受任何屬地事物的玷污。我們若只照字面來看,那麼所有的姊妹都不包括在內了;但是把姊妹排斥在這些活著的得勝者之外是不對的。
為了作活著的得勝者,我們必須蒙主恩典的保守,不受任何的玷污和污染,像童女一樣活在地上。在世人眼中,我們看不看電影,並沒有什麼大不了;但在得救的人看來,我到電影院看電影則是件嚴肅的事,我若是去了,就受到玷污。我們必須過童身的生活,過貞潔的生活。我之所以不抽煙也不喝酒,是因為我不願被玷污。有時弟兄給我一杯啤酒,我總是拒絕。五十多年來,主的憐憫和恩典一直保守我,我不願因喝啤酒受玷污而把自己賤賣了。雖然喝啤酒並不是犯罪,我卻不容許喝啤酒玷污了我的童身。但是對這樣的事也不是要墨守成規。我能坐在喝啤酒的弟兄們中間而絲毫不受攪擾。這完全不是墨守成規的問題,這是我們有心願為主保守自己貞潔的問題。我們都必須說,「主耶穌,我愛你。因為我愛你,我願為你保守童身。主啊,我不要受任何東西的玷污或污染;主,我願意為你保守自已。」當我年輕的時候,天天都這樣禱告。我何等感謝主,祂真的答應了我的禱告。
過去這些年來,在我的旅行中,我曾處在種種不同的景況裡,其間有極多的試誘。但是即使在那控告者面前,我也能見證說,主的恩典保守了我。有許多旅館的房間裡都裝設了電視機,然而主能為我作見證,我從來沒有開過電視。看電視並不犯罪,但會使我受到玷污。當我在房間裡的時候便說,「主,我不要受玷污,我要為你保守童身。主啊,我不是為電視到這個城市來的,我到這裡是為著你的見證。我知道弟兄姊妹看不到我在旅館房間裡作什麼,但是鬼能看見。」我若開了電視,我為著主耶穌的見證就沒有力量了。但因著我的良心見證我沒有受玷污,我為主耶穌保守了童身,所以我的說話有能力。
把主的救恩弄成律法就太可憐了!我們絕不要說,因為召會不許可作某事,我們就不能作。這是何等可憐的態度!對我們而言,這不是守法的問題,乃是對主愛的心願;我們愛主耶穌,迫切願意為著祂保守自己如同貞潔的童女。每逢我到百貨公司的時候便仰望主,保守我不被玷污。這就是作童女的意義。無論是弟兄或姊妹,都能為主耶穌作童女。你若這樣向主禱告,渴慕生活如童女,所有的「臭蟲」就都踏在你的腳下了。這就是作活著的得勝者,作初熟果子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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