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─ 追求目錄
第39篇 光明婦人的實際與實行
【真理要點】
這婦人到底是誰?我們若用狹窄的眼光看十二章,會以為她是馬利亞或以色列國。但我們若有廣闊的眼光,能包括更廣的範圍,就會看見她並非馬利亞,也不單是以色列國,乃是神全體的子民。我們若有全面的眼光,必會說,「這婦人不是馬利亞,也不是以色列國,必定是所有蒙神揀選並拯救,來為著神經綸的人。」一旦你有這個認識,你就會開始看見眾星是指列祖,婦人腳踏的月亮必是象徵律法以下的人,日頭必是代表在召會裡的人。我們若有這樣徹底的領會,就會說,這婦人真是個宇宙婦人,包括了神所有的子民,就是從列祖直到基督身體上最小的一個肢體。」到啟示錄末了,那另一個婦人的異象更印證了這領會;在那裡新耶路撒冷乃是羔羊的妻,(啟二一9,)由舊約聖徒(十二支派的名字所代表),加上新約聖徒(由十二使徒的名字代表)所組成的。
【經歷與應用】
我們若要在實行上有分於這貞潔的婦人,就必須棄絕神和基督之外的一切事物,回到獨一的立場上,以基督為我們獨一的丈夫。今天,我們已經有了這婦人的立場。然而你若是史先生的太太,為什麼卻和鍾先生住在一起?你或許說,「我是史先生的妻子,我們在某年、某月、某日正式結婚的。」你的話一點沒有錯,不過你現在跟誰住在一起?你是單單和史先生住在一起,還是也與別人同住?你或許沒有與另一個男人同住,但你只獨自跟你的愛犬在一起。如果是這樣,你就失去了作史太太的立場了。在理論上你是史太太,但在實際和實行上,你沒有一天是史太太。你已經失去了立場,目前仍然不在這立場上。如果你要回到史太太的地位上,必須丟下其他的男人和東西,並單純、專一的回來與史先生合為一,這樣你才在實際和實行上,絕對的作了史先生的妻子。
【研討問題】
啟示錄十二章中宇宙的光明婦人是由誰組成?
第40篇 從海中上來的獸(一)
【真理要點】
十三章一節裡從海中上來的獸,就是但以理書中第四個獸的最後並重要部分。(但七7~8,19~26。)但以理和啟示錄兩處所說到那從海中上來的獸,都不僅指羅馬帝國,更特別指敵基督。因此,敵基督至終乃是從海中上來的獸,就是但以理七章的第四個獸。
七章裡的四個獸,相當於二章裡大像的四個部分。頭一個獸相當於像的頭,第二個獸相當於像的胸膛和膀臂,第三個獸相當於像的肚腹和腰,第四個獸就相當於像的腿和腳指頭。依照七章的異象,到後來第四個獸要長出十角,這十角實際上就是大像第四部分的十個腳指頭。八章裡的兩個動物:公綿羊和公山羊,相當於七章裡所說的第二個和第三個獸。因此,公山羊就等於第三個獸,以及大像的第三部分。根據八章,山羊頭上有四個角,其中一角長出一個小角。
請留意但以理書這四章互相關聯的地方:七章的四獸,等於二章大像的四個部分;八章的公綿羊和公山羊,等於七章的第二和第三個獸;十一章的北方王是出自八章裡公山羊四角中的一角。到後來,這北方王,就是八章裡所說的小角,乃是敵基督的影兒、預表。
【經歷與應用】
但以理七章二十五節指明,那小角「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。」敵基督要把聖民放在自己手中,逐漸的折磨他們。至於如何折磨法,我不知道。忍受這折磨比瞬間死去更難,所以不要等候經歷這些事,反要禱告使你能以逃避。我們看到有像這樣的人興起來,就更要禱告說,「主,如果這就是他,求你在他得勢以先把我取去,我不願意落在他的手中。」
【研討問題】
但以理書二、七、八、十一這四章有何關聯?
(吳承叡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