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篇 光明婦人的實際與實行 1
【讀經】
| 啟12:1
| 天上現出大異象來,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,腳踏月亮,頭戴十二星的冠冕。
|
| 啟12:2
| 她懷了孕,忍受產難,疼痛要生,就呼叫。
|
| 啟12:3
| 天上現出另一個異象來,看哪,有一條大紅龍,有七頭十角,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。
|
| 啟12:4
| 它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,摔在地上;龍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,等她生產之後,要吞吃她的孩子。
|
| 啟12:5
| 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,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;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的寶座那裡去了。
|
| 啟12:6
| 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裡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,使她在那裡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|
| 啟12:7
| 天上起了爭戰,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,龍和它的使者也爭戰,
|
| 啟12:8
| 並沒有得勝,天上再沒有他們的地方。
|
| 啟12:9
| 大龍就被摔下去,它是那古蛇,名叫魔鬼,又叫撒但,是迷惑普天下的,它被摔在地上,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。
|
| 啟12:10
| 我聽見天上有大聲音說,我們神的救恩、能力、國度、並祂基督的權柄,現在都來到了,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們的控告者,已經被摔下去了。1
|
| 啟12:11
| 弟兄們勝過他,是因羔羊的血,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,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自己的魂生命。
|
| 啟12:12
| 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,你們都要歡樂。只是地與海有禍了,因為魔鬼曉得自己的時候不多,就大大發怒下到你們那裡去了。
|
| 啟12:13
| 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,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。
|
| 啟12:14
| 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,叫她能飛到曠野,到自己的地方,躲避那蛇,她在那裡被養活一年、二年、半年。
|
| 啟12:15
| 蛇就在婦人身後,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,要把婦人衝去。
|
| 啟12:16
| 地卻幫助婦人,開口吞了從龍口中吐出來的水。
|
| 啟12:17
| 龍向婦人發怒,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,這些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,和持守耶穌見證的。
|
| 啟12:18
| 那時,龍站在海邊的沙上。
|
【禱讀】
| 啟12:5
| 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,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;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的寶座那裡去了。
|
我年輕的時候,就聽說啟示錄這卷書至少有一百種不同的解釋。以後,我花了相當多的時間來研讀這卷書。我逐漸領悟,不能單從字面來明白聖經;我們要明白聖經,還需要經歷。
需要經歷
我們可以用王上七章十三至二十一節所題的柱子作比方。在創世記生命讀經第八十三篇信息中,我曾指出那兩根柱子,每根高十八肘,乃是三倍十二肘(完整單位)的一半。這點我不是從解經書上查出來的。為要正確領會有關造柱子的每一點,我查讀了聖經不同的譯本。代下三章十五節說,那兩根柱子高三十五肘,我立刻問自己說,「王上七章十五節說每根柱子高十八肘,而代下三章十五節卻說兩根柱子高三十五肘,這是什麼緣故?」我立刻看出,這三十五肘乃是兩根柱子合起來的高度,印證了我所說十八肘是三個完整單位的半數。但這個總數應該是三十六肘,所缺的一肘到那裡去了?我從一種譯本的註釋中,得著幫助找到結論,就是柱頂的接頭無疑說明了那失去的一肘。整根柱子高十八肘,但有半肘是在柱子和柱頂的接頭處而不算。為要得到正確的領會,我們需要讀各種不同的聖經譯本;不過這些譯本不能給我們生命上的意義,這還需要我們有經歷。我乃是從經歷上領會,十八肘指明三個完整單位的一半,並指明我們需要別人與我們配搭。
牢記這點,我們就可以來看啟示錄這卷書。我們都同意啟示錄是一本預言的書,但是要想明白預言,仍需要有經歷,因為預言不單是講一些客觀的道理。聖經是一本生命的書,聖經裡的每一樣東西,無論是記述、歷史、預表、影兒、預言或明言,都必定與生命有關。我們若缺少生命的經歷,就不能領會神話語中許多地方在生命上的意義。要想明白啟示錄,就需要有生命的經歷。
那光明的婦人乃是神全體的子民
在本篇信息中,我對這宇宙的光明婦人,有負擔再講一點。有些解釋啟示錄的書籍說,這婦人是指以色列。他們這樣說,當然有其根據。一九三三年以前,倪柝聲弟兄還很年輕的時候,帶領了一次啟示錄的查經。那時,他也認為在十二章裡的婦人就是以色列。然而,以後他進一步的看見,這婦人是象徵神的選民。(參看「聖潔沒有瑕疵」一書第六九至七二面。)我已經指出,這婦人不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也不僅是以色列人,乃是神全體的子民。我從前在臺灣的時候,還未使用「神全體的子民」這個辭。這辭乃是在我近期盡職時才用的。有人或者會問我說,「你怎麼證明這婦人是神全體的子民?」我曾說過,要明白本書,必須將我們的領會和生命的經歷對照,看看是否相符。我們生命的經歷對某種解釋能印證麼?若要正確的解釋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,所題出的任何一種解釋,都必須用我們生命的經歷來對照。
說這婦人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未免太過客觀,與我們的經歷完全無關。若真是指馬利亞,那麼整個啟示錄十二章就不是寫給我們的,只不過是說到一個名叫馬利亞的婦人,她生了耶穌,以後又受到逼迫。倘若這是十二章那個婦人的正確解釋,那麼對我們來說,這一章就沒有意義了。將這一章包括在啟示錄中,豈非並無所指?因此,這種解釋毫無根據;照著生命的經歷說,也毫無地位。說這婦人是以色列就比較進步了;但縱使她單單是以色列,還是與我們無關,這一章就不過是撒但與以色列人爭戰的一個記錄。
我要題醒你,啟示錄這卷書共有二十二章,分為兩大段,每段各十一章。第一段完整的概述從基督升天直到永遠所要發生的事。在四章,我們看見基督升天後天上的景象;在十一章,我們看到永遠的國。第一段給我們的是概略,第二段詳述從基督升天到將來的永遠,這段期間所要發生重要關鍵的事物。在第二段的開始,這些重要關鍵事物的頭一項,就是光明的婦人被大紅龍攻擊。第二段開始於一個婦人,在結尾的二十二章,我們也看到一個婦人。因此,開頭和末了的關鍵事項都是一個婦人,這點很有意義。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