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篇 信徒的被提(二) 2
【讀經】
| 太24:40
| 那時,兩個人在田里,取去一個,撇下一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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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太24:41
| 兩個女人在磨坊推磨,取去一個,撇下一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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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太24:42
| 所以你們要警醒,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那一天要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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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太24:43
| 但你們要知道,家主若曉得賊在幾更天要來,他就必警醒,不容他的房屋被人挖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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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太24:44
| 所以你們也要預備,因為在你們想不到的時辰,人子就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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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路12:35
| 你們腰間要束上帶,燈也要點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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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路12:36
| 自己好像人等候他們的主人從婚筵上回來,他來到叩門,就立即給他開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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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路12:37
| 主人來了,看見奴僕警醒,那些奴僕就有福了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主人必自己束上帶,叫他們坐席,進前服事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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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路12:38
| 他或是二更天來,或是三更天來,看見他們這樣,那些奴僕就有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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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路12:39
| 但你們要知道,家主若曉得賊在什麼時刻要來,他就不會容他的房屋被人挖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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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路12:40
| 你們也要預備,因為在你們想不到的時辰,人子就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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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禱讀】
| 路12:40
| 你們也要預備,因為在你們想不到的時辰,人子就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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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條件
1. 時時儆醒,常常祈求
現在我們來看得勝者被提的條件。條件的意思,就是我們為著要早期被提,必須付出的代價。首先,我們必須時時儆醒,常常祈求。(路二一36。)時時儆醒,常常祈求的意思,不是說我們只禱告而不工作、不睡眠、不吃飯。這話的意思乃是,當我們工作時,我們帶著一個禱告的靈,不住的禱告。不住的禱告並不用我們停下工作。如果你不能在工作時禱告,那麼你的禱告未必是真的禱告,可能是儀式、宗教的表演。最好的禱告,就是在你最忙的時候,也同時不住的運用你活的靈來仰望主,這才是實際和真正的禱告。我們都能不住的禱告。甚至我在這裡說話的時候,我也在禱告。當你與人交通的時候,你也該禱告。我們需要作一班有禱告的靈而禱告的人。我們需要一直禱告。這就是常常祈求的意思。
2. 儆醒並預備
第二個條件,就是我們必須儆醒並預備。(太二四40~44,路十二35~40。)我們要能這樣說:「主,我雖然忙於工作,卻預備好了,隨時被你提走。主,雖然我把我的東西都收拾得十分整齊清潔,但是我不打算永遠住在這裡。主,我準備好了被提。」你是否能對主這樣說?預備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停止工作,什麼都不幹。在上一個世紀,有些人就這樣作過。曾有一位聖經教師告訴人說,基督要在某日某時回來。人聽見後,就去沐浴,換上白衣,除了禱告以外,什麼都不作了。這不是等候主來的正確方式,正確的方式乃是過正常的生活。聖經上沒有一個地方告訴我們,等候主回來時要沐浴,更換白衣。反之,主耶穌說,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。當兩個弟兄在田間工作時,出乎他們意料之外,竟有一個突然被提,另一個卻被撇下了。
我們不可用人天然的觀念來領會聖經。許多關心主再來的基督徒,都持有一種觀念說,主既快來了,最好什麼事都不作。不!一切都在於正常的生活,也在於不斷的用活的靈來接觸主。要能對主說,「主,我在地上沒有什麼束縛,一切預備好了,你可以隨時把我提走。」這才是儆醒並預備的路。
3. 愛主的顯現
第三個條件就是愛主的顯現。在提後四章八節保羅說,「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主,那公義的審判者,在那日要賞賜我的;不但賞賜我,也賞賜凡愛祂顯現的人。」保羅說,公義的冠冕是為凡愛主顯現的人存留的。我們要對主說,「主耶穌,我愛你,我也愛你的顯現;因著我愛你,所以我也愛你的顯現。」不過,愛主的顯現,並不是說我們就不過正常的生活了。相反的,我們越愛祂的顯現,就越需要在今天過一個正常的生活。
4. 遵守主忍耐的話
還有另一個條件,就是遵守主忍耐的話。(啟三10。)要作耶穌的見證,我們就必須遵守聖經的話;但我們若這樣遵守,就會受逼迫。多少世紀以來,聖徒因著忠於主的話,就受到逼迫,甚至殉道。今天我們也必須忠於主的話。我們不跟從傳統,也不在意宗教,我們只在意主的話,就是祂那忍耐的話。為這緣故,我們受逼迫,故此我們需要主的忍耐。我們必須忍受宗教的逼迫。我們所遵守的話,乃是主忍耐的話。
5. 得勝又守住主的工作
最後,我們若要在初次被提中有分,就必須勝過墮落的基督教,並且守住主的工作。在啟示錄二章二十六節,主對推雅推喇的人說,「得勝的,又守住我的工作到底的,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。」羅馬天主教已經否認了主的工作,這事實無可爭辯。什麼是主的工作?第一,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的死。羅馬天主教竟連這點都否認了,因為他們不教導人信靠主的死,使他們得救,反倒教導人向一些所謂的聖人祈求,叫人奉獻錢財,注意自己的行為,甚至去苦修。他們這樣作,就把主釘十架為我們成功救贖的工作棄絕了。羅馬天主教也否認主的復活,將主所作的一切完全忘記。天主教甚至教導人說,只要供獻一筆錢財,就能替親屬縮短煉獄之苦的時間。這就是天主教忽視主藉復活所成就之工作的例證。在寫給推雅推喇的書信中,主似乎說,「你必須勝過天主教,而守住我的工作。你要守住我為你作成的一切。不可去拜馬利亞,乃要持守我的救贖、我的升天、和我的內住,這些才是我的工作。不要信靠自己的好行為,就如你的捐獻,你向聖人的祈禱,你的齋戒,你的苦修等。」然而,主雖然說了話,那些在羅馬天主教的人仍然不守住主的工作。
我們必須勝過屬鬼魔的天主教,而持守主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。我們絕不可以去拜馬利亞,她雖是一位姊妹,我們可以這樣的說到她,但絕對不可以稱她為「聖母馬利亞。」她不是神的母親,說她是神的母親真是太可怕了。天主教教訓人說,基督是馬利亞的兒子,可是在給推雅推喇的書信中,主耶穌稱自己為神的兒子。(啟二18。)天主教既忽視基督的工作,那些在天主教裡的人,就不會在大災難前被提。反之,按照啟示錄十七章十六節,神要用敵基督和他的十王,殺死許多在羅馬天主教裡的人。主耶穌在二章二十三節論到那些在推雅推喇的人說,「我又要用死亡擊殺她的兒女。」因此他們不會被提。我們必須勝過墮落的天主教,完全回到主耶穌所成就的工作;祂是那為我們死,復活並升天,還要為我們回來的一位。我們必須守住祂的工作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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