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篇 耶路撒冷被踐踏與兩個見證人的見證 2
【讀經】
| 啟11:3
|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著麻衣,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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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11:4
| 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,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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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11:5
| 若有人想要傷害他們,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,燒滅仇敵。凡想要傷害他們的,都必這樣被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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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啟11:6
| 這二人有權柄,在他們說預言的日子,將天閉塞,叫天不下雨;又有權柄掌管眾水,將水變為血,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害擊打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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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禱讀】
| 啟11:4
|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著麻衣,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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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兩個見證人的見證
一、兩個見證人
現在我們來看兩個見證人的見證。(啟十一3~12。)所有研讀聖經的人都同意,這兩個見證人中,一個是以利亞;但是另一個是以諾還是摩西,意見卻不盡相同。有些人認為以諾最有可能,因為除了以利亞之外,只有他未曾死過。按照希伯來九章二十七節,人命定只有一死。持這觀點的人說,以諾和以利亞既然未曾死過,他們必定是大災難時被殺的兩個見證人。因為摩西已經死過了,他不能死第二次。但拉撒路的例子,你怎麼說?那是與這種想法相反的,他死過復活,以後又死了。我們為什麼說這兩個見證人是摩西和以利亞?因為我們有強力的聖經事實作根據。聖經啟示我們,摩西和以利亞是神的兩個見證人。在十一章五、六節,這兩個人所作的,正與摩西和以利亞所作的一樣。(出七17,19,九14,十一I,王下一10~12,王上十七1。)摩西曾使水變血,以利亞曾叫火從天降下。所以,根據他們的職事,這兩個見證人必是摩西和以利亞。還有,他們曾在變化山上顯在主面前。(太十七1~3。)代表律法的摩西,和代表申言者的以利亞,(路十六16,)都是為神作見證。舊約聖經所包括的著作,可由這兩個人物來代表,一是律法,一是申言者。律法是藉著摩西頒賜的,以利亞乃是領頭的申言者。因此,舊約又稱作「律法和申言者。」(路十六16。)這兩個職事,一直都是神的見證。歷代以來,摩西所代表的律法,和以利亞所代表的申言者,都是神在地上的見證。聖經曾預言以利亞要來的使命。(瑪四5,太十七11。)
1. 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,和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兩個油的兒子
這兩個見證人就是那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,和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兩個油的兒子。(啟十一4,亞四3,11~12,14,和合本譯作兩個受膏者。)十一章四節說,「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,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。」四節裡的橄欖樹,出產點燈的油,燈臺因橄欖樹的油發光。撒迦利亞四章十四節告訴我們,他們是「兩個油的兒子,站在全地之主的旁邊。」(另譯。)他們被稱為油的兒子,因為他們滿了油,就是滿有那靈。因此,他們有幾個名字─兩個見證人、兩個燈臺、兩棵橄欖樹、和兩個油的兒子。在召會時期,眾召會乃是為著神見證的燈臺,(啟一20,)但是在這世代末了的三年半,兩個見證人乃是為著神見證的燈臺。
三節所說的一千二百六十天,就是二節所說的四十二個月,也就是敵基督褻瀆神,(啟十三5~6,)並逼迫神子民(啟十二6,14)的期間。在他邪惡的權勢與逼迫之下,這兩個見證人說預言,為神說話,作證反對敵基督的惡行。在大災難期間,逼迫將要非常厲害而激烈,甚至敵基督要強迫猶太人放棄他們的宗教。因著逼迫這麼厲害,神就打發滿有那靈的摩西和以利亞回來,堅固猶太人,同時也堅固那些留在大災難裡的聖徒。按照啟示錄十四章,初熟的果子被提之後,敵基督立刻就要來逼迫神的子民,強迫他們敬拜他和他的像。(啟十四9~12。)這個時候,兩個見證人要堅固神的子民。同時,有一位天使要「飛在天空頂點」傳「永遠的福音。」(啟十四6。)這個福音與生命的福音或國度的福音不同,乃是囑咐地上的人敬畏神,含示不可逼迫神的子民;並要敬拜神,含示不可敬拜敵基督。因此,在大災難的時候會有兩種堅固,一種是藉著兩個見證人,另一種是藉著永遠福音的傳揚。
2. 穿著麻衣
三節說,「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著麻衣,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」麻衣是哀悼的象徵。(撒下三31。)兩個見證人要穿喪服,作對地上居住之人的警告。他們不是傳喜樂的福音,乃是警告人,要脫開對敵基督的敬拜,好免去神的審判。
3. 燒滅及殺害他們的仇敵
五節說,「若有人想要傷害他們,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,燒滅仇敵。凡想要傷害他們的,都必這樣被殺。」我們不像他們那樣有這種能力,並且我們傳福音時,不是去殺人或去燒滅人。但是這兩個見證人卻能說,「你們若企圖傷害我們,就要被燒滅,被殺害。」
4. 有權柄將天閉塞,將水變為血,並用各樣的災害擊打地
六節說,「這二人有權柄,在他們說預言的日子,將天閉塞,叫天不下雨;又有權柄掌管眾水,將水變為血,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害擊打地。」將天閉塞,叫天不下雨,很像以利亞所行的;(王上十七1,路四25;)將水變為血,並用各樣的災害擊打地,又很像摩西所作的。(出七17,19,九14,十一1。)
5. 被敵基督殺害
神在祂的智慧裡,要容讓這兩個見證人暫時被打敗。七節說,「他們作完見證,那從無底坑上來的獸,必與他們爭戰,並且勝過他們,把他們殺了。」這裡的獸就是敵基督。牠要從無底坑(啟十七8)和海中(啟十三1)上來,與那兩個見證人並與聖徒爭戰。(啟十三7。)最後,連這兩個最強的見證人,也要在敵基督的迫害下被殺。那時,敵基督不但攻擊人,竟然也攻擊神。他要一直的敵擋神,直到基督同祂的得勝者來臨,直接擊敗他為止。到那個時候,地上真的有一個人出來,直接敵擋神;基督,就是神的具體化身,要帶同一隊得勝者降臨,與敵基督,那「不法的人」(帖後二3)爭戰。在末了的三年半,叛逆的人類要在獸,就是那「不法的人」的領導下,與創造的主爭戰。在這種情形之下,就促使神在基督裡,帶同祂的得勝者,親自直接的降臨,與他們爭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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