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27-1

〔一〕 目錄

第27篇 耶路撒冷被踐踏與兩個見證人的見證 1

【讀經】

啟11:1 有一根像量度之杖的葦子賜給我,又有話說,起來,將神的殿和壇、並殿中敬拜的人,都量一量。
啟11:2 但殿外的院子,要丟棄不量,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,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

【禱讀】

啟11:1 有一根像量度之杖的葦子賜給我,又有話說,起來,將神的殿和壇、並殿中敬拜的人,都量一量。

十章和十一章的前半,是插在第六號與第七號之間的話。在十章有基督回來據有這地的一幅清楚異象。十一章裡的異象,對本書的預言非常重要。我們來看這異象時,必須記住三個主要項目:時間、地點和人物。這異象所包括的時間是四十二個月,(啟十一2,)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。(啟十一3。)這個時間,毫無疑問的就是但以理書中所題到的三年半,就是七十個七末了一七的後半。(但十二7,七26,九27。)但以理所說的,到了啟示錄就都應驗了。這異象中所說的地點是耶路撒冷城,按照但以理書,這城要交給外邦人,主要的是交給敵基督。當敵基督撕毀與以色列國訂立的七年盟約時,(但九27,)他要逼迫猶太人,並且迫使他們停止對神的敬拜。(啟十三7,但七21,八11~12。)從敵基督的那面看,他要強佔耶路撒冷;但從神這面看,神要把耶路撒冷交給他。這就是說,神許可敵基督對耶路撒冷城為所欲為。

在這四十二個月期間,耶路撒冷城內要出現兩個見證人,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臺。他們穿著麻衣,(啟十一3~4,)並說預言。我們將要看見,這兩個見證人不是新的人物,乃是曾在舊約時期出現過的兩個人物─摩西和以利亞。在啟示錄十一章,這兩個見證人是「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。」(啟十一4。)當我們讀這一處聖經的時候,要牢記這三件事─時間、地點和見證人。

壹、在大災難時期

二節說,外邦人要「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」在這世代的末了,敵基督要與猶太人立一七(七年)之約,就是神在但以理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,為猶太國所命定七十個七的末一個七。在這末七之半(即前三年半之後),敵基督要毀約,並毀壞敬拜神的事,(但九27,)他要褻瀆神,並逼迫神的子民三年半。(啟十三5~7,但七25,十二7。)那三年半就是啟示錄十一章這裡所說的四十二個月,一千二百六十天,也就是但以理九章二十七節所說末七的後半,那時敵基督也要毀壞聖城耶路撒冷。根據馬太二十四章十五節、二十一節,這末後的三年半,乃是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(啟三10)的大災期。

貳、耶路撒冷被踐踏

我們在一、二節讀到耶路撒冷被踐踏;「有一根像量度之杖的葦子賜給我,又有話說,起來,將神的殿和壇、並殿中敬拜的人,都量一量。但殿外的院子,要丟棄不量,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,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」葦子是量度用的,(啟二一15,結四十3,四二16~19,)杖含示刑罰;(箴十13,賽十5,十一4;)因此,葦子當作杖,指明用刑罰來量度。量度的意思,就是聖別、保守並據有。(民三五2,5,結四五1~3,四二15,20,四八8,12,15。)一節的壇因為同殿在一起,所以是指金香壇,不是指銅祭壇,那是在殿外院子裡的。(啟十一2。)二節的院子是在地上。這裡所說的聖城是指地上的耶路撒冷。(賽五二1,太二七53。)

有話吩咐使徒約翰量度神的殿和祭壇。毫無疑問,這是指諸天之上的殿和祭壇。這樣的量度,指明諸天要蒙保守免去毀壞。在這三年半期間,因為撒但從天上被摔到地上,所以天就蒙了保守。因著男孩子要被提到天上,天上就再沒有撒但的地方。那裡有得勝者,那裡就沒有撒但的地位。得勝者要一路打到天上,一旦到了那裡,就與撒但爭戰。撒但要被打敗,並摔到地上來。然後基督同得勝者要從天上打到地上,直至來到哈米吉頓,殲滅敵基督的軍隊。在末了的三年半中,天上不會有撒但的蹤跡,天要完全蒙保守。那時,撤但、敵基督和假申言者,這一班邪惡的集團,要在地上盡其所能的敗壞地。

當天上神的殿被量度時,「殿外的院子」卻要「丟棄不量,」(啟十一2,)「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,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」我們在此看見,地上的殿和地上的耶路撒冷要被交給敵基督和外邦人去毀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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