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分享 ─ 67~68篇

希伯來書生命讀經-追求目錄

第67篇 兒子名分的完成

【真理要點】

以弗所一章五節,說到我們預定要得兒子的名分。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定命。我們命定不僅要得救。得救是一個過程,並不是目標,不過是一條引我們到達目標的路。神的目標乃是兒子的名分。兒子的名分有開始也有完成;開始於重生,完成於得榮耀。在重生與得榮耀之間,有聖別、變化和模成等過程。這個得榮耀,乃是模成神兒子形像的完全、完成。換句話說,得榮耀就是兒子名分的完全、完成。兒子的名分已經在我們裡面開始,但是還沒達到完全或完成的地步。現在我們正在聖別、變化和模成的過程中。我們天天被那內住的奇妙者所浸透。祂不斷在尋找機會,將祂自己擴展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。祂要浸透我們,直至我們被聖別、變化、並模成祂的形像,而達到兒子名分完全和完成的地步。這就是神今天的願望。我們都是預定要得兒子名分的人,現今又在成為神長成的兒子的過程中。今天我們的律法就是生命之律,我們的申言者就是膏油的塗沫。我們已說過,這律是照著基督的性情,而這申言者是照著祂的人位。所以我們是照著祂的性情生活,也按著祂的人位行動。

【經歷與應用】

根據新約,生命的律是寫在我們裡面。事實上,寫律法者自己就在我們裡面。祂進到我們裡面,也把祂的性情和人位,帶到我們裡面。這個性情會起作用,而這個人位會行動。因此,我們必須照著祂的性情而生活,順從祂的人位而行動。我們整潔會所,必須是照著祂的行動。在召會事奉中,不要管你有什麼地位,只要留心你裡面活的人位。這才是新約所該有的生活。

【研討問題】

  1. 神拯救我們的目標是兒子的名分,請說明這目標的開始、過程與完成?
  2. 我們今天在新約裡的事奉,是照著什麼?

第68篇 照著神的性情而活

【真理要點】

舊約中有律法和申言者,因此舊約聖經甚至被稱為「律法和申言者」。律法所以是神的見證,因為律法見證神是怎樣一位神。律法見證神是聖別、公義的神,也是光和愛的神。神從萬國中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,盼望他們能照著神的所是作祂的子民。但因為他們走岔了路,神就打發申言者,藉著斥責、囑咐和指教,呼召他們回到神的見證。神沒有意思要把申言者的職事立為標準。祂見證的標準乃是律法,眾申言者的職事是把偏離中心的子民帶回中心,把離開神的人民帶回到神的見證。神的性情在我們裡面,我們必須照著這性情而活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必須照著生命之律而活。然而,我們常常受打岔。當我們受打岔時,神的同在就會監督、察看、並警告我們。我們若離開生命之律,膏油的塗抹就會說,「不!」我們若說,「主,我悔改,」膏油的塗抹就告訴我們,要回到生命之律這裡。我們都當學習照著生命之律而活。膏油的塗抹是神的同在,為要指引我們,改正我們,並把我們帶回到生命之律。乃是生命之律在我們裡面運行,變化我們。各地召會的弟兄姊妹,若都照著裡面神聖的性情而活,主今天在地上就會有得勝的見證。這見證要使仇敵蒙羞,並且把主帶回來。這就是主今天所等待的。

【經歷與應用】

神並不關心我們所作的,祂關心我們的所是有否照著祂在我們裡面的性情。祂不太在意我們對妻子說了什麼話,卻在意我們憑著什麼生命對妻子說話。你是照著那一種性情對你的妻子說話?照樣,神不看重我們是否去國外佈道;祂看重的是我們憑著什麼生命去佈道。我不去任何罪惡的地方,因為在我裡面的神聖性情不容許我去。我不照著宗教或教規活著,乃照著裡面的神聖性情活著。一天過一天,當我們照著神聖的性情活著,我們就要被基督充滿,而變化成為祂的形像。

【研討問題】

  1. 舊約中有律法和申言者,各代表什麼意思?其功用是什麼?
  2. 新約中我們有生命之律和膏油的塗抹?各代表什麼意思?其功用如何?

(葉三本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