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-追求目錄
第61~62篇
【真理要點】
神的定旨是要得著一班人作祂團體的彰顯,好彰顯祂、代表祂,使祂能得著一個管治的範圍,就是一個國度,而在其中完成祂永遠的經綸。要把神的子民建造起來,必須要有權柄。用今天的話說,就是必須有領導。我們將會看見,神不僅興起領導,更建立這個領導。以色列人中間的領導,是個團體的領導,最少由兩個人組成:一個是摩西,代表神的管治和君王職分這一面;一個是亞倫,代表神的形像和祭司職分的一面。神的子民要彰顯神並代表神,就必須有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。甚至新約聖經也清楚的告訴我們,神在祂的救贖裡,使我們成為祭司和君王。(啟一5~6,五9~10。)今天在召會中,仍需要祭司職分以彰顯神,也需要君王職分以代表神。不僅如此,在新耶路撒冷裡,我們將永遠是祭司和君王,(二二3~5,)藉著我們的祭司職分彰顯祂,並在我們的君王職分裡,憑祂的管治權代表祂。
民數記十六章二節說,可拉、大坍、亞比蘭「並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,就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,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」。這次背叛,毫無疑問是仇敵的工作,為要毀壞神子民中間的建造。這必然攔阻以色列人往前達到神的目標。我題說這事是要說明,發芽的杖是與神子民的建造有關。很多人談到屬靈、恩賜、好行為、說方言,但有誰關心神子民的建造?神的子民若不被建造起來,神就無法完成祂的定旨。神所要的,是要得著一班人被建造成一個惟一的單位。基督是頭,祂需要一個身體,而不是要一些散開的肢體。神也需要一個家,而不是一堆石頭。這就是神今天所要的。我們若不是為著這個,就不夠資格,來明白發芽的杖的意義。
主在民數記十七章五節說,「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,他的杖必發芽,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,不再達到我耳中。」「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,誰知,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,生了花苞,開了花,結了熟杏。」這表徵真正的領導,真正的權柄,是在發芽的生命裡。這生命不僅發芽開花,也結果子,使我們能餵養別人,而不是責打他們。雖然杖是為管理用的,但這管理卻是為著餵養,不是為著責打。
雄心與背叛都在我們裡面。我們都有這二者,因為我們是真以色列人。首先,神審判並燒滅了背叛的元素。審判過後,神就來表白。審判和表白的結果,就產生兩個記號:一個在外院子的祭壇,另一個在至聖所的約櫃裡。這兩個記號指明,我們天然、背叛的性情必須受審判並燒滅,而我們復活的雄心必須經過表白,使其發芽、開花並結果。這樣,我們才有正確的領導。在至聖所的約櫃裡,我們經歷基督作真正的領導。然後我們就有正確的領導和正確的事奉,把神的子民建造起來。神的建造乃在於發芽的杖,而這杖惟有在至聖所的約櫃裡,才能經歷到。因此,我們必須前來進入至聖所,享受這一位基督,祂乃是神獨一見證的櫃。
【經歷與應用】
在召會事奉中,不該有爭競,乃是要受過審判,把自己、天然的生命、和天然的元素燒掉。然後在祭壇那裡就有記號,題醒我們天然的生命應當受對付而除去。我們都需要說,「在我裡面沒有良善,我充滿了必須在銅祭壇上受審判的可拉、大坍、亞比蘭、以及許多天然的東西。」誰願意接受審判,誰就立即被帶入至聖所,得著發芽的杖,就是復活的生命。你若是一個這樣的人,無論什麼情形臨到你,甚至在死的環境中,你也能帶進生命。你若有發芽的杖,就是一個死了的人接觸你,他也會得復興,成為一個活的人。這就證明你有權柄。在我們的召會生活、召會事奉中,我們都必須發芽、開花、結出熟杏。這是我們今天的需要。如何能有發芽的杖?發芽的杖是跟著隱藏的嗎哪。這就是說,我們若享受隱藏的嗎哪,我們就能發芽,因為享受隱藏嗎哪的結果,就產生出發芽的杖。你在生命上發芽多少,根據你吃隱藏的嗎哪有多少。我們都當運用我們的靈,接觸隱藏的基督,享受隱藏在神聖的性情裡,那拔尖部分的基督。我們越多享受隱藏的基督,就是神性情裡拔尖的部分,我們的杖就越發芽。
【研討問題】
- 神的定旨是什麼?
- 發芽的杖,與神的建造,完成神的定旨有何關係?
- 我們如何能有發芽的杖?
(葉三本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