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56-3

〔六〕 | 目錄 |
伍、基督的身體在城門外受十字架的死,祂的血被帶進至聖所,使我們成為聖別 十二節說,「所以耶穌為要藉自己的血聖別百姓,也就在城門外受苦。」贖罪祭的血,在遮罪日被帶進至聖所裡為百姓遮罪;祭牲的身體,乃被燒在營外。(利十六14~16,27。)這是預表基督作真贖罪祭,祂的血被帶進真至聖所裡,為我們完成救贖;祂的身體乃在耶路撒冷城門外,為我們犧牲。 基督的身體,在城門外為我們在十字架受死;祂的血被帶進至聖所,為要聖別我們。(來十三11~12。)本書向我們揭示,神屬天的呼召是要使我們成為聖別的子民,(三1,)就是聖別歸神的人。基督是那聖別人的,(二11,)祂在十字架上受死,流出血來,又帶著祂的血進入至聖所,(九12,)使祂能藉著祂屬天祭司職分(七26)的天上職事,(八2,6,)作聖別人的工作;並使我們藉著祂的血進入幔內,有分於祂這位屬天的聖別人者。我們這樣有分於祂,就能藉十字架這聖別人的路,跟隨祂出到營外。 陸、出到營外就了祂去,忍受祂的凌辱,跟隨祂走十字架聖別人的路 主藉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,(九12,)這血已經開創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使我們進入幔內,在諸天之上享受祂這位得榮者;(十19~20;)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的身體,也開創了一條十字架的窄路,使我們出到營外,在地上跟隨祂這位受苦者。十三節說,「這樣,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,忍受祂所受的凌辱。」我們若是真基督徒,就必須經歷基督,但不是藉著吃宗教的食物,乃是出到營外忍受祂的凌辱,跟隨祂走十字架聖別人的路。我們必須在這特別的一面經歷基督。我們若要在這一面經歷基督,就必須進入幔內,就是進入至聖所,享受祂在屬天的祭司職分裡,作屬天的聖別人者。(十19~20,六19~20。) 我們曾指出,十三章裡說到許多召會生活中所需要的美德。若沒有這些美德,就無法有召會生活。假如希伯來的信徒又回到聖殿去吃禮儀的食物,他們就是丟棄對那曾被宗教棄絕之基督的經歷。他們若在這一面丟棄基督,回到猶太教吃禮儀的食物,他們就不可能有召會生活。今天的原則也是一樣。那些放棄召會聚會,而回到基督教宗教作法的人,就是放棄他們長子的名分。那些作這樣事的人,不關心基督與召會;他們只顧到今天宗教的吸引。他們既賣了長子的名分,就不能享受基督,也不能盡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。你認為這樣的信徒,能在千年國裡享受長子的名分為賞賜麼?根據新約清楚的啟示,我們今天若不操練靈而留在召會裡,享受基督作美地,並且盡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,我們在千年國裡就不配享受長子的名分為賞賜。我們若要運用自己的長子名分,好在國度裡得著賞賜,就必須留在召會裡。 為著能留在召會裡,我們就必須放下所有宗教的作法。有人以前作過牧師,仍然喜歡牧師的尊稱,而不願意放棄這頭銜。雖然只有神是可敬的,(詩一一一9,)但他們堅持要保留可敬的尊稱,(英文裡對牧師的尊稱,reverend,有可敬之意─譯註,)享受這樣的尊稱作他們宗教的食物。保留這樣的頭銜有什麼益處?你若要保留,就必須付出你的長子名分為代價。我們的心必須靠恩典得堅固,不是靠任何宗教食物,也就是說,不靠任何宗教的吸引、地位、頭銜和作法。我們必須將這一切全都丟棄。 恩典是在賽程上,在路徑上的。我們不該被帶入歧途,離開這賽程的任何路徑,而要持續在這恩典的賽程上。但是有許多事物在等待機會,要把我們帶離這個賽程的路徑,就是離開對恩典的享受。帳幕器具的排列啟示,這賽程上的每一條路徑,都是對基督一方面的享受。我們必須在基督的享受裡,繼續奔跑這段賽程。不要被那些頭銜、地位、或宗教的吸引帶入歧途,因為那些只不過是宗教的「食物」。我們必須為著召會生活經歷基督作我們的恩典。我們若不是這樣經歷祂,就無法過召會生活。 我們若要在這一面經歷基督,就必須走十字架的路,忍受宗教的逼迫、拒絕和反對。基督既在城門外受苦,我們也必須跟隨祂出到城門外,忍受祂的凌辱。我們今天若有分於祂的受苦,將來也必有分於祂的榮耀。我們若這樣經歷基督,在十字架的路上忍受祂的凌辱,就必蒙保守在豐富的召會生活裡,而每一次召會的聚會,也必定是拔高和豐富的。在這樣的召會生活中,我們能應用長子的名分。這會使我們在要來的國度裡,得著賞賜。 柒、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,沒有組織的範圍,乃是尋求那要來的城,就是神的聖城新耶路撒冷 希伯來十三章十二節說到「在城門外」,而十三節告訴我們要「出到營外」。這裡的城門是指耶路撒冷城的門。城表徵屬地的範圍,營表徵屬人的組織。二者都表徵一件東西,就是猶太宗教,連同其屬地和屬人的兩面。猶太教既屬地,又屬人。十四節說,「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,乃是尋求那要來的城。」這意思是說,我們沒有常存的城,沒有任何組織的範圍,乃是尋求那要來的城,就是神的聖城新耶路撒冷。(啟二一2,10。)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幾節中用「我們」這個辭,表示他認為自己和讀者都是真正過河的希伯來人,像列祖一樣。(來十一9~10,13~16。) 捌、在至聖所中藉著耶穌,向神獻上讚美的祭 十三章十五節說,「所以我們應當藉著耶穌,常常向神獻上讚美的祭,這就是承認主名之嘴脣的果子。」本節是八至十四節的延續。我們既在召會生活中享受不變的基督作恩典,並且跟從祂出到宗教之外,就該藉著祂向神獻上屬靈的祭。首先,我們在召會中該藉著耶穌,常常向神獻上讚美的祭。在召會中,主耶穌在我們裡面歌頌父神,(二12,)我們也該藉著祂在召會中讚美父神。至終,祂與我們,我們與祂,都在召會中,在調和的靈裡,一同讚美父。祂是賜生命的靈,在我們的靈裡讚美父;我們藉著我們的靈,也在祂的靈裡讚美父。這是我們藉著耶穌,獻給神最好、最高的祭,是召會聚會中極其需要的。 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