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55-2

〔二〕 目錄

第55篇 召會生活實行的十項美德 2

【讀經】

來十三4~7:婚姻當在眾人中間受尊重,牀也不可污穢,因為淫亂和姦淫的人,神必審判。你們生活為人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現有的為足;因為主曾說,「我絕不撇下你,也絕不丟棄你。」所以我們放膽說,「主是幫助我的,我必不懼怕;人能把我怎麼樣?」要記念那些帶領你們,對你們講過神話語的人,要傚法他們的信心,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。

【禱讀】

來十三7:要記念那些帶領你們,對你們講過神話語的人,要傚法他們的信心,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。


肆、尊重婚姻

希伯來十三章四節說,「婚姻當在眾人中間受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,因為淫亂和姦淫的人,神必審判。」表面上,這好像與召會生活無關。但婚姻是召會生活非常重要的因素。一個召會是健全、健康,還是失去其元素與素質,多半在於婚姻生活。不要輕看婚姻這件事。我們必須尊重婚姻,意思是說,我們要用聖別和尊貴,持守自己的身體,就是自己的器皿,(帖前四3~4,)免得有人「在這事上越分,佔他弟兄的便宜。」(6。)在召會生活中,弟兄姊妹之間的接觸,必須是聖別的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尊重自己的婚姻,也尊重別人的婚姻。尊重婚姻,意思就是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身體,並且遠避淫行。

在召會生活中,弟兄姊妹之間的接觸是無法避免的;因此,為著保護自己不受玷污,我們必須尊重婚姻,行為也不可放肆。這件事嚴重的影響我們在神經綸中的長子名分。流便就是因他的污穢,失去長子名分;(創四九3~4,代上五1;)約瑟就是因他的純潔,得著長子名分。(代上五1,創三九7~12。)淫亂、姦淫的人,神必審判,召會也必須審判,(林前五1~2,11~13,)因為沒有什麼比這種污穢,更破壞聖徒和召會生活。

希伯來十三章四節說,淫亂和姦淫的人,神必審判。希伯來書是說到神的聖別。聖別的神絕不容忍我們中間任何的污穢,祂必審判祂的百姓。(十30,十二23。)

伍、不可貪愛錢財

十三章五節說,「你們生活為人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現有的為足。」貪愛錢財的人,必不能進入召會生活的實際。貪愛錢財的人都是猶大、叛徒,是出賣主、主的見證、和召會生活的人。這樣的人,不可能過召會生活。

五節也告訴我們要以現有的為足,因為主曾說,「我絕不撇下你,也絕不丟棄你。」我們應當以現有的為足,並安於任何境遇,因為知道我們有主,並且可以信靠祂而活。我們總該以現有的為足,使我們不受瑪門的迷惑而離開召會生活。主既是幫助我們的,我們就當滿足、安心,使我們完全蒙保守在召會生活的享受中。

因著主的憐憫和恩典,我這個年老的人,能向青年人說一點剛強見證的話。我能保證,你無須為自己的生活罣慮。我們的神乃是我們的父,祂知道我們一切的需要。我仍然記得主要我為祂的職事而放棄職業的那一天。我為這件事差不多已經與主掙扎了三個星期。最後一天,就是一九三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半夜,我來到主面前。在那時以前,我從主得著了馬太六章三十三節的話,那裡說到我們若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,主會把我們每天生活所需用的都加給我們。那天晚上,我到主面前和祂徹底的辦交涉,要知道放下職業全時間事奉,究竟是否祂的旨意。但是當我到主面前時,祂沒有給我時間禱告,只責備我說,祂已經給我馬太六章的話。主說,「你若信,就接受;若不信,就算了罷。」我立即感覺主離開了我,我失去了祂的同在。我禱告不下去,甚至不能說,「奉主耶穌的名,阿們。」我跪在那裡,流淚說,「好,主,我接受你的話。」從那日起直到今天,我從來沒有缺乏。主知道我們的需要。我們可以安心的為著主、為著召會生活,奉獻一切,無須為生活而罣慮。只要我們進入幔內,出到營外,主會照顧我們的需要。祂是我們的幫助者,祂永不離棄我們。我們的責任就是在至聖所裡生活。我們的生命在祂裡面,我們的生活也在祂手中。讚美主,祂是又真又活的!

陸、記念作神話語執事的人

希伯來十三章七節說,「要記念那些帶領你們,對你們講過神話語的人,要傚法他們的信心,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。」這在召會生活中是必要的。本節是五至六節的延續。他們的為人,必是指神話語的執事們所追求的生活為人─不貪愛錢財,且以現有的為足。(5上。)他們的信心,必是指他們為生活信靠那作他們幫助者的主。(5下~6。)他們所供應的話和所過的生活,都該是基督;他們的信心,也該是在基督裡的信心,基督就是他們這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。(十二2。)這樣的為人和信心,當然是值得信徒傚法的。

神話語的執事們該有一種為人,可以成為信心的榜樣,給召會的眾肢體,就是接受神話語的人傚法。這樣,召會的眾肢體就不僅接受他們所供應的話,也傚法他們為人所顯出的信心。他們的為人,應當是在一切的需用上都信靠主。這與屬世的為人有何等大的不同!當信徒留心看那些作神話語執事之人為人的結局時,他們也會受影響,效法這些人對神的信心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