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47-3

〔三〕 目錄

第47篇 信是獨一的路,以及信的定義 3

【讀經】

來十一1: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,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。

【禱讀】

來十一1: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,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。


貳、信的定義

一、信是所望之事的質實

現在我們來看信的定義。雖然信已經實化在我們裡面,但要給信下定義並不容易。信就是信。但希伯來書的作者,在聖靈的感動下說,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,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。」(十一1。)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。因此,信是所望之事的確信、把握、證實、實際、素質、支持的根據,支持所望之事的根基。「質實」這辭原文與一章三節的本質,三章十五節的確信,和林後十一章十七節的自信(知道有穩定的根基)同。此外,這辭也可譯為證實、實際、素質(意指事物裡面的實質,與外表相對)、根基、或支持的根據。這辭的本意是本質,但在此乃指將本質,就是所望之事的本質,質成現實,所以譯為質實。質字是作動詞用,即將未見之本質的實際質實出來。這就是信的作為。譬如,本篇信息所印在其上的紙張是一種實質。你用手摸紙張,就把紙質實出來。你感覺、實化、並對紙張有完全的知覺;這是一種質實的動作。信不是一種實質,乃是一個質實的動作。有信心並不是有一種實質的元素,乃是有一種質實的能力。雖然有些東西是看不見、聽不到、摸不著的,但是在我們裡面有一種能力,把這些東西質實出來。這就是信。聖經說,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。(約三15。)當我們聽見這話時,就覺得這話傳輸一種實際的東西;雖然沒有人看見或摸著這個東西,但在我們裡面的信心,把這話所傳輸的質實出來。

聖經乃是一本遺囑,裡面滿了遺贈。一個不信的人會說,這是胡言亂語;對他來說,聖經不過是一本難以明白的書。但對神所呼召的人來說,聖經是一本遺贈的書。當我們聽到這個,裡面就有所響應,而將其質實出來。這種質實就是我們所說的信心。你怎麼知道你有永遠的生命?你怎麼知道主耶穌在你的靈裡?我們是憑著信知道這些事的。我們無法解釋,也不能指給人看,基督住在我們的靈裡。我們雖然不能擺給別人看,卻能向自己質實出來。

這種質實不是一件小事;牠好像我們的第六感。我們的五官各有一種質實的能力。譬如,我們的鼻能質實香味,眼睛能質實顏色。信心是在我們五官之外的特別感官。我們藉著這一官能,就把一切未見之事和所望之事,都質實出來。

1. 信徒的生活就是所望之事的生活

信徒的生活就是所望之事的生活,這盼望是與信並行、並存的。(彼前一21,林前十三13,羅四18。)不信的人,因為沒有基督,就沒有指望。(弗二12,帖前四13。)但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徒,是有指望的人。我們從神所接受的呼召,帶給我們盼望。(弗一18,四4。)我們蒙了重生,有活的盼望。(彼前一3。)基督在我們裡面,是那榮耀的盼望,(西一27,提前一1,)結果我們的身體要在榮耀中得贖,改變形狀。(羅八23~25。)這就是救恩的盼望,(帖前五8,)有福的盼望,(多二13,)美好的盼望,(帖後二16,)永遠生命的盼望,(多一2,三7,)也是神之榮耀的盼望,(羅五2,)福音的盼望,(西一23,)給我們存在諸天之上的盼望。(5。)我們該一直持定這盼望,(約壹三3,)因這盼望而誇耀。(羅五2。)我們的神是賜盼望的神,(羅十五13,)使我們藉著經書的鼓勵,(4,)可以一直因神有盼望,(彼前一21,)並在指望中喜樂。(羅十二12。)希伯來書囑咐我們將因盼望而有的膽量和誇耀堅守到底,(三6,)顯出慇勤,以致對所盼望的有充分的確信,一直到底,(六11,)並持定擺在前頭的盼望。(18。)希伯來書也告訴我們,新約帶進了更美的盼望,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。(七19。)我們的生活該充滿盼望,這盼望是與信並行、並存的。(彼前一21,林前十三13。)我們當傚法亞伯拉罕,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仍靠指望而信。(羅四18。)

2. 信是所望之事的質實

一切所望之事,都因我們的信而被質實。因著信,一切所望之事就都是實在的;若沒有信,一切所望之事似乎都是空的。我們必須接觸神,讓祂把信注入我們裡面,使我們能把祂所應許而成為我們盼望的一切事,都質實出來。

二、信是未見之事的確證

希伯來十一章一節又說,信是「未見之事的確證」。「確證」這辭也可譯為證據或證明。「確證」這辭含示行動。因此,信心不是實質,乃是未見之事的確證、行動、證據和證明。凡盼望之事,都是未見之事。(羅八24~25。)任何事情若是看見了,就不必盼望。我們是有盼望的人,生活的目標不該放在所見的,乃該放在所不見的;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,所不見的才是永遠的。(林後四18。)因此,我們行事為人,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。(五7。)我們的目標是至聖所和新耶路撒冷,這兩樣都是看不見的。然而,對這些未見之事,我們有充足的確證。信心使我們對未見之事有把握,證實我們所沒有看見的。因此,信是未見之事的證據、證明。

信使我們能實化並享受神的事,但不是我們生來就有的,乃是注入到我們裡面的一種神聖功能。正確的信乃是神聖的元素,甚至就是神自己,注入到我們裡面,成為把未見之事質實出來的能力。這個注入的元素,就是我們質實的能力。每當我們接觸神或聽祂的話,這由神自己注入到我們裡面質實的能力,就自然而然的開始把神的事,把所望之事和未見之事實化出來,我們就簡單的信了。我們已經看過,信是在我們生來就有的五官之外,另一個特別的感官,這個感官能質實神的事,就是未見之事。基督徒的生活既是盼望的生活,且在這生活中以未見之事為目標,我們就需要神更多的傳輸和注入,使我們有能力,有信心,能質實一切所望之事,並得著未見之事的確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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