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46-3

〔六〕 目錄

第46篇 國度的賞賜與得著魂 3

【讀經】

來十36~39:你們所需要的乃是忍耐,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,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。「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,那要來的就來,並不遲延。只是我的義人必本於信活著;他若退縮,我的心就不喜悅他。」我們卻不是退縮以致遭毀壞的人,乃是有信心以致得著魂的人。

【禱讀】

來十39:我們卻不是退縮以致遭毀壞的人,乃是有信心以致得著魂的人。


參、得著魂

十章三十九節說到「得著魂」。「得著」的原文也可譯為,拯救、保全、據有。很少基督徒明白這個辭的意思。有些人以為是指得救不下地獄,這是不正確的。得著魂和靈得救不同。林前五章五節題到一個因犯罪而該從召會中挪開的弟兄,保羅說,「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,使他的肉體受敗壞,好叫他的靈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」甚至像這樣一個墮落、犯罪的弟兄,他的靈還可以得救,因為靈的得救是永遠的。然而,得著魂是有條件的。我們不必犯罪才喪失魂;只要我們從神的經綸中退縮,便會喪失我們的魂。大多數的基督徒只有一個想法,以為不是上天堂便是下地獄,不是得救便是滅亡。但不論是聖經,或我們智慧的父,都不是那麼簡單。我們的父對付我們有許多辦法。我們會看見,得著魂這件事多少與國度的賞賜有關。

一、為著我們全人享受要來安息日的安息

得著魂是為著我們全人享受要來安息日的安息,也就是在要來的國度裡,有分於基督的快樂和榮耀。(來四9。)我們人有三部分,靈、魂和身體。(帖前五23。)我們的魂與我們的靈不同。當我們相信主耶穌而得救時,我們的靈就為神的靈所重生。(約三6。)但我們的身體必須等到主耶穌回來時,才能得贖、得救、並且改變形狀。(羅八23~25,腓三21。)至於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,乃在於我們得救重生之後,在跟從主的事上,如何對付我們的魂。我們現今若肯為主的緣故喪失魂,就必得著魂,(太十六25,路九24,十七33,約十二25,彼前一9,)在主回來時,(來十37,)就要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。這是所要給跟從主的得勝者(太十六22~28)國度的賞賜。(來十35。)

二、我們因跟從基督而受苦所得的大賞賜

來世得著魂,(35,)乃是我們因著在今世跟從基督而受苦所得的大賞賜。我們在今生若只顧魂的享受,追求精神的快樂,卻不忠信的跟從基督,就要在來世,在我們的魂裡受主的管教。我們今天若願意為著主的緣故,失去魂的享受,到來世時,我們的全人,特別是我們的魂,就要完滿的享受主。那將是我們今天受苦的賞賜。

三、以我們今世為主喪失魂為條件

得著魂乃是以我們為主喪失魂為條件。主在四福音裡多次告訴我們,若肯在今世為祂和福音的緣故喪失魂,在來世當祂回來時,我們就必得著魂。(太十六25,路九24,十七33。)雖然很多聖徒非常熟悉這些經節,但很少人知道其真實的意義。我們這些人都有靈,但我們卻是一個魂。人乃是魂。今世喪失魂的意思,就是今世為主和福音的緣故受苦。當我們受苦時,乃是整個人受苦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喪失我們的魂。凡在今生豐足舒適,享受物質生活的人,就是叫魂得著享受。不是太多的基督徒肯付代價,嚴格的跟從主,因為他們不願意自己的魂受苦,只願意今生多有享受,買豪華汽車,住大洋房,得到許多屬世的東西,不願意喪失自己的魂。

今世喪失魂,就是在屬人的一面為主受苦。我們今天若跟從主,就必定會為祂的緣故受苦。因著你忠信正直的跟從耶穌基督,你的老師也許不給你高分數,你在職業上也許得不著陞遷。許多這樣的事,都與喪失我們的魂有關。我們今世的定命,乃是要喪失魂和一切屬人的享受。我們今天喪失魂,乃是來世得著魂的條件。來世得著魂,就是進去享受主的快樂,並與祂一同作王。根據馬太二十五章的比喻,主對那些忠信的奴僕說,「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」進來享受主的快樂,就是在要來的國度裡與主一同作王。今世是叫我們受苦的,來世才是給我們享受的。

在這兩篇信息中我們清楚的看見,時代的刑罰、國度的賞賜、和得著魂這些事。失敗的基督徒所要受的刑罰,乃是喪失魂。你若在今世得著魂,不肯付代價跟從主,到主回來時,你就必喪失魂。那是真正的刑罰。當得勝者進去享受主的快樂,並與主一同作王時,你要被擺在一邊。來世喪失魂,意思不是說我們要失喪,乃是說在千年國裡,當主管轄列國時,我們要無分於基督的享受和掌權。那些今世得著魂,而來世喪失魂的人,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裡,不能與基督一同作王。我們若在今世為主的緣故喪失魂,在來世就必得著魂,且能進去享受主的快樂和掌權,並在與主一同管轄列國時,得著人生最完滿的享受。這乃是大賞賜。

我在這裡願意多說一點關於賞賜的事。聖經在這事上,是非常一致的。得賞賜並不僅僅是作好事,榮耀神,而在主回來時得著獎賞而已。就一面說,這些不過是我們對於賞賜的天然觀念。現在我們需要從另一面來看這件事。

得著魂等於得完全,而得完全等於得榮耀。得榮耀、達到完全、來世得著魂,都是指一件事,就是得賞賜。那麼賞賜是什麼?賞賜乃是神救恩的目標。神的救恩有一個目標。這目標不是使我們上天堂,乃是使我們與祂的長子一樣一式。羅馬八章二十九節說,我們是被預定「模成神兒子的形像,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」。這裡我們看見,神的目標就是要把祂的眾子,基督的眾弟兄,模成祂長子的形像。今天神所作的,是要帶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,也就是說,要帶所有得救的人進神長子所得的榮耀裡去。神救我們的目標,不是要我們上天堂,乃是要我們被變化,模成祂兒子的形像,使神在永世裡得著一個團體的彰顯。這就是神救恩的目標。

神憑祂的先見,預知許多祂所揀選的人,不肯與祂合作,不給祂機會達成祂救恩的目標。因此,神以祂的智慧,決定把救恩的目標作為賞賜,賜給那些蒙揀選和得救的人。如果得救的人沒有軟弱、缺欠或失敗,神就無須把祂救恩的目標作成賞賜,因為凡得救的,都能達到那個目標。但是惟有與祂合作的人會達到目標,而這目標就成了他們的賞賜。

我們來看以色列人的例子。神呼召、拯救、並帶他們脫離埃及的目的,是要使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。(出十九4~6。)每一個以色列人都該成為祭司。但是當他們來到西乃山時,因為拜金牛犢,達不到神的目標。祭司體系這個目標,立即成了與神站在一起的利未支派這一個支派的賞賜。雖然其他十一個支派沒有滅亡,但是他們都未達到神救恩的目標。祭司體系本來是所有支派的目標,現在成了一個支派的賞賜。

今天對我們的原則也是一樣。神的目標是要使我們與祂的長子一模一樣。我們若與神合作,祂就要天天在我們裡面工作,我們也就要天天盡情享受基督。這是最高的享受。我們今天若這樣享受基督,當祂來掌權時,我們也要與祂一同作王,並作祂的同夥,執掌王權。這就是神的目標。但今天許多神所揀選的人,不肯與祂合作到這樣一種地步。他們今天本來可以對基督有完滿的享受,但他們失去了這樣的享受。他們雖然得救了,卻沒有享受基督,每天過著與沒有基督之人一樣的生活。他們雖然屬於基督,也有基督作他們的生命和救主,卻不給基督機會在他們裡面活著。結果,他們今天失去了對基督的享受,將來在千年國裡也必要失去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享受。因著他們今天的輕忽,他們在來世也要失去神救恩的目標。

那些蒙神揀選,卻拒絕與祂合作的人,今天失去對基督的最高享受,來世也不能與基督一同作王;不僅如此,因著他們違背了神的旨意,不跟從祂的經綸,所以他們還要受神的管教。那個管教和刑罰,對他們該是個警告,要他們尋求神的目標。不要對自己說,「我若是懶惰,達不到神的目標,我就準備好忍受祂的管教。管教結束以後,一切就都好了。」這話不對。你受過神的處罰以後,仍必須達到祂的目標。所有蒙神揀選的人,早晚都必須達到祂的目標。假設我有兩個孩子在學校讀書,一個成績優異畢業;另一個則不及格,不能畢業。因此,他受了管救,關在黑房間裡一天。你想,他吃過一點苦之後,就不必再讀書了麼?不!他還要補課。管教的目的是要逼他讀書。受過處罰以後,他還得再讀再學,學會他的課程;否則他永遠不能畢業。學校是有耐性的,若是他第二個學期也不及格,他就必須再讀一個學期。父母的心意是要所有的兒女都勤奮讀書,學期完畢時,得著賞賜,與他們一同享受快樂,好使他們的魂得著滿足。但是不聽話的孩子,會失去這賞賜,並要受管教,以後還要學好他的課程。除非孩子把課程讀完畢業,父母永不會放鬆他們。天上學校的校長,是很有忍耐的。祂會等待,直到每一個學生都畢業,並且被建造在新耶路撒冷裡。每一個信徒,都要到達新耶路撒冷,就是神終極的目標。

現在我們對有關賞罰的事,應該都很清楚。神的救恩有一個目標,是我們都必須達到的。大多數基督徒並不認識神救恩的目標是什麼。但因著神的憐憫,神救恩目標的異象和啟示,已經非常清楚的顯示出來。我們都必須達到這個最高的目標,就是神為祂的忠信者所給的賞賜。我們對神若不忠信,就會在來世失去祂的目標,並要受一些刑罰和管教,使我們能達到目標。對那些必須這樣才達到目標的人,就不是賞賜。我們該何等感謝主的智慧,把祂救恩的目標作成賞賜。這是我們跟從主的莫大激勵。但願我們都跟從主到一個地步,使我們被帶進神的目標,並且讓祂的目標成為我們的賞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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