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分享 ─ 43~44篇

希伯來書生命讀經-追求目錄

第43篇 基督的祭物頂替並了結舊約的祭物

【真理要點】

 十章十五至十七節:「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,因為祂說過,「主說,這是那些日子以後,我要與他們所立的約: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裡,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思裡。」以後又說,「我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和不法。」」在這一段話裡,作者極力向希伯來信徒證明,不用再為罪獻祭了,因為基督已經完成除罪的事。罪的問題已經解決了。

 照著我們對新約天然的領會,我們以為赦罪是新約的頭一項。然而,赦罪乃是最後一項,甚至是附加的一項。新約主要的是關於三件事:關於寫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之律;關於神是我們的神,我們是祂的子民;關於內裡認識神的能力。這三件事都是永遠的。但是有些弟兄姊妹仍然記得他們的罪,也許會問說,「我們的罪怎麼辦?」他們需要一段附加的話,告訴他們不要再為罪憂慮,因為藉著基督所獻的祭,他們一切的罪已經除去,神也絕不再記念了。主既不再記念我們的罪,我們也不該再記得我們的罪;但我們很難忘記所犯的罪。雖然神已經赦免了,也忘記了我們的罪,我們也知道罪已經得了赦免,卻仍然難以忘記;罪的記憶仍然下意識的深藏在我們裡面。

【經歷與應用】

 神忘記我們的罪是什麼意思?就是認為我們如同沒有犯過罪一樣。你相信主耶穌以後,曾想過自己是無罪的麼?神是如此認為的。當我們到祂面前說,「父阿,我要向你認罪,」祂會回答說,「你說什麼?你不是我的兒女麼?我的兒女中,沒有一個犯過罪。」赦罪的意思就是忘記罪,認為罪從不存在。神不僅赦免我們的罪,也不再記念我們的罪。我們的罪不僅從祂的行政中除去了,甚至也從祂的記憶中消除了。

【問題】

請說明赦罪的意義?


第44篇 要前來進入至聖所,不可退縮回到猶太教

【真理要點】

 希伯來書中的第四個警告,要我們前來進入至聖所,不可退縮回到猶太教。我們在九章看見,象徵兩約和兩個時代的兩層帳幕。我們會有一個危險,就是不前來進入第二層帳幕,卻退縮回到第一層帳幕。作者陳明了這些事的完整圖畫之後,就擔心希伯來信徒不肯往前。因此,他給他們一個警告,告訴他們有退縮回到猶太教,不肯向前來到新約的危險。

 我要說到「前來」(或,來到……前)這個辭。這辭在希伯來書中用了四次,關乎三件事。四章十六節告訴我們,要來到施恩的寶座前;七章二十五節和十一章六節說,要來到神面前;十章二十二節告訴我們,要前來進入至聖所。十章二十二節的原文並沒有「至聖所」一辭。然而,你若從十九節起,把上下文思考一下,就會看出這一節的意思必定是指前來進入至聖所。經過多方研究,我下斷案說,最好譯為「前來」,而不是像某些譯本譯的「來」、「接近」或「親近」。我們必須前來進入至聖所,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並來到神自己面前。

【經歷與應用】

 今天我們有晴朗的天,我們曉得前來的意思,就是前來進入至聖所,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並來到神面前;這意思也是說,我們必須進到新約的時代。你在那裡?你仍在祭壇那裡,仰望那位頭戴荊棘冠冕者,還是在至聖所裡,摸著施恩的寶座,注視那位頭戴榮耀冠冕者?我們何等需要前來!整卷希伯來書的中心,就是前來;我們都要看見這一點,這是極其重要的。我們一旦看見了,就該永不離開。

【問題】

請說明「前來」一詞在希伯來書中的使用,並分享你前來進入至聖所的經歷。

(周秉葳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