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41-3

〔三〕 目錄

第41篇 新約和新遺命 3

【讀經】

來九15-17:所以,祂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,贖了人在第一約之下的過犯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凡有遺命,立遺命者的死必須證實出來;因為留遺命的人死了,遺命才得確定;立遺命的人還活著的時候,遺命是沒有效力的。

【禱讀】

來九15:所以,祂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,贖了人在第一約之下的過犯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


從今以後,我們必須享受並取用主這新遺書中的每一項遺贈。我們若有這樣的看見,就會有徹底的大改變。你若看見新遺命這件事,你禱告時就不需要再哀求了。

許多基督徒,是這樣領會以弗所五章十九至二十節:「不住的向神禱告,向主切切的哀求、禁食,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,向父神祈求。」但這兩節經文是說,「用詩章、頌辭、靈歌,彼此對說,從心中向主歌唱、頌詠,凡事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,時常感謝神與父。」這裡沒有哀求,只有讚美和感謝,因為主已經成就了一切。父應許了一切,主耶穌成就了一切。這一切已成就的事實,都列在新遺書裡,成為我們的遺贈。我們不必哀求,只要為著我們所得的遺贈,感謝讚美主,盡情的享用。我們若認識神的經綸,就要讚美並感謝主為我們所完成、並遺贈給我們的一切。

假若你有一位親戚,在遺書中遺贈給你一棟房子,你就不必再去求要那棟房子。當你知道這房子已經給你了,你只要說聲謝謝,接受就可以了。這才是正確的基督徒生活。我們不必哀求,只要感謝主,取用這個以特殊方式,就是新遺書的方式,所已經賜給我們的一切就好了。

沒有什麼像遺書那樣具有束縛力並堅固的立定。無人能改動遺書。遺書中所遺贈的,是最終定準的,遺贈給誰就必須給誰。我們的眼睛若被開啟,看見我們竟得了這樣的遺書,我們就會癲狂的讚美主。人不必等候重生,因為那是遺書中的一項。他們只要簡單的接受重生這項遺贈,說,「主啊,為著這奇妙的重生,我感謝你。為著你在復活時所完成之神聖生命的分賜,我感謝你。」神的揀選也是這遺書裡的另一項遺贈,這事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完成。這在以弗所一章四節,清楚的列為一項遺贈,所以我們不必跪下禱告說,「神啊,憐憫我。我是個可憐的罪人,該下地獄。哦,神啊,求你揀選我。」這樣禱告何等愚昧!你只要說,「父阿,謝謝你,你的揀選早已成就,並且已經遺贈給我。」神的揀選和預定都是新遺書中已經成就的遺贈。羅馬八章三十節甚至說,我們已經得榮耀。我們將來所要進入的榮耀,也是這新遺書中的一項遺贈。按照神的算法,這也是已經成就的事。

我們必須有屬天的異象,看見神一切的祝福都是遺贈。你需要平安麼?平安是一項遺贈,是父所應許,子所成就,並且列在新遺書中,作為給你的遺贈。你只要感謝神,接受就好了。這是有分於神祝福的新方式。不要作個可憐的乞丐─你乃是榮耀的承受人。承受人用不著哀求;他只要感謝著接受一切的遺贈。當我的眼睛得開啟,看見在新遺命裡的遺贈這件事的時候,我整個觀念改變了。每當我禱告時,我確知在十九個半世紀以前,這一切都已在神聖的遺書中遺贈給我了;我可以取用我所需要的一切。我能放膽說,「讚美主!這是我的,我接受。」

主的新遺命,乃是由復活的基督這位諸天之上的中保(執行者)來執行。今天這位復活的基督,全然安息的為我們代求,好執行這遺書所說的。這遺命,遺書,因基督的死已得確定並生效,且由復活的基督執行並實施。神這約的應許是由神的信實來堅立,神的約是由神的義來保證,而新遺命是由基督復活的能力來執行。現今基督在寶座上為我們代求,好叫我們認識這遺命,遺書。全地所有尋求的基督徒又飢又渴。你若把這遺書及其遺贈告訴他們,他們必會歡然接受,也必樂意為此獻上自己,擺上一切。早在十九個世紀多以前,神就已經把這遺書賜給祂的子民,但是知道的人太少了。因著主的憐憫,主使我們對祂的遺書有了完全的認識。今日主正加速祂的恢復。這位在天上的代求者,天天以祂屬天的「砰、砰、砰」,在我們裡面發動、加力,使我們有分於祂遺書的一切豐富。這就是為什麼主恢復中的基督徒,都是那麼積極進取。

在新約裡,神的應許都是已成就的事實,而這新約已經遺贈給我們,成為新遺命。現今在復活裡,基督這位升天者坐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,正在執行祂所遺贈給我們的。這件事的重點,乃是神聖生命之律那自動自發的功能。讚美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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