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-追求目錄
第37篇 生命之律
【讀經】
來八:「我們所講之事的要點,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,祂已經坐在諸天之上至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,作了聖所,就是真帳幕的執事;這帳幕是主所支的,不是人所支的。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,所以這一位也必須有所獻的。因此祂若在地上,必不得作祭司,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;他們的事奉,乃是天上事物的樣本和影兒,正如摩西將要完成帳幕的時候,蒙神指示他說,『你要謹慎,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模型,作各樣的物件。』但如今耶穌已經得著更超特的職任,正如祂也是更美之約的中保;這約是憑更美的應許立定為法的。原來那第一約若沒有瑕疵,就沒有尋求第二約的必要了。但神既找出祂百姓的瑕疵,就說,『看哪,日子將到,主說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,立定新約,不是照著我拉他們祖宗的手,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日子,與他們所立的約;因為他們沒有恆守我的約,我也不理他們;這是主說的。主又說,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,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: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裏,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他們各人絕不用教導自己同國之民,各人也絕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,說,你該認識主;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;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,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。』既說新約,就以第一約為舊了。但那漸漸陳舊並衰老的,就快要消逝了。
【神在生命之律裡的渴望】
神不僅是我們的神,也是我們的父。我們不僅是神所造的,也是祂的兒女。因此,祂渴望我們在生命之律裡作祂的子民。祂不願意只照著外面字句的律法,作我們的神;祂願意照著內裡的生命之律,作我們的父。遵守外面字句的律法,根本不能滿足神的心意。我們照著裡面生命之律而活,才能使祂歡喜。惟有生命才能滿足神的心意。
基督現今在天上,為我們眾人代求。祂代求的目的是要我們裡面神聖的生命,就是祂自己,能在我們全人得著發展,並使生命之律擴展到我們裡面各部分,成為許多個律,在各方面規律我們。其中一個律,要在我們的心思中加以規律,使其完全更新。當你的心思被生命之律更新,你的心思就會被翻轉過來,你絕不會照著以前的想法思想了。你一切的思考,都被你裡面運行的生命那規律人的律所完全更新。這意思是說,神聖的生命已從你的靈裡,長到你的心思裡了。
這種浸透和浸潤,就是所謂的拯救到完全。...一面,祂(基督)是在我們靈裡,作我們生長的生命;另一面,祂也是在諸天之上的寶座上,為著祂撒在我們裡面種子的長大和發展代求。這就是客觀而主觀的基督,為著我們的經歷。祂神聖的生命乃是這樣在我們裡面顯出功能。這些生命的功能,有的要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裡,有的要浸透我們的情感和意志;這就是生命之律的工作。
第38篇 生命之律的運行
【標準模型─神的長子】
神永遠的定旨,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,使我們與祂的長子一式一樣。神的長子乃是神經綸的標準模型。這個標準模型具有神人二性。祂原初是神的獨生子。就著神的獨生子而言,祂是神的具體化身,因為神格的一切,都有形有體的在祂裡面。在祂成為肉體以前,神性從未聯於人性。自從祂成為肉體,宇宙間就有了一位奇妙的人位,是神又是人。有一天,祂上十字架除掉了罪。當祂除掉罪,毀壞撒但的時候,祂也嘗了死味,(來二9,)並且藉著嘗死味,祂吞滅了死。藉著主包羅萬有的死,全宇宙一切消極的事物,包括罪、撒但、死,都被了結,成為歷史。藉著復活,祂帶著人性生到神聖的兒子名分裡,而成為神的長子。祂這一位,具有調和著拔高人性的神性,也具有與神性是一的人性。最終,祂進入榮耀,並且得著榮耀。
【生命之律的運行】
現在我們再來看生命之律。生命之律是把基督這標準的模型運行到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,以祂一切的所是浸潤我們裡面各部分。這就是新約所說的變化。林後三章十八節說,「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,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,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,從榮耀到榮耀,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。」這就是生命之律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結果。最終,正如羅馬八章二十九節所說,生命之律的運行,要將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。
我們需要使我們裡面的各部分,甚至我們裡面最小的部分,也必須被祂浸潤。這一切都是使我們得以完全的元素。當這一切都作到我們裡面的時候,我們就會有徹底的變化,並完全模成祂的形像。這就是得榮耀,得完全,以及神兒子之模型的複製和翻版。
(楊平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