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30-1

〔四〕 | 目錄 |
第30篇 竭力前進,達到成熟;以及緊隨先鋒逃入並拋錨於避難所 1
【讀經】
來六1-6:所以,我們既離開了那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,就當竭力前進,達到完全、成熟,不再立根基,就是悔改脫開死行,信靠神,浸洗的教訓,按手,死人的復活,以及永遠的審判。神若准許,我們必如此行。因為那些曾經蒙了光照,嘗過屬天的恩賜,又有分於聖靈,並嘗過神美善的話,以及來世的能力,而偏離的人,不可能再重新悔改,為自己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祂。
【禱讀】
來六1:所以,我們既離開了那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,就當竭力前進,達到完全、成熟,不再立根基,就是悔改脫開死行,信靠神,
竭力前進,達到成熟
希伯來書是一卷論到成熟的書。我們若要竭力前進,達到成熟,就必須過河。每當我們發現有什麼障礙,或不能往前,那正是我們過河的時候。從前以色列人怎樣過了紅海,又過約但河,我們也當過一道又一道的河。
成熟的意思是什麼?多年來我們已經看見,我們若活在自己裡面,或抱持個人主義,就是不成熟。我們若一直想要聖潔、屬靈、得勝,那也是不成熟。真正的成熟,不僅是在我們靈裡,更是在召會生活裡。召會生活乃是我們成熟的標記。根據我近五十年觀察的結果,我能見證,在召會之外,不可能有真正的生命成熟。只有在召會生活中,才有真正的長大成熟。
接受本書的希伯來信徒,在他們的基督徒生活中,一直猶疑不定,不知到底該往前,還是退回。本書就在這緊要關頭寫給他們,鼓勵他們應當繼續往前。
往前去的最好方法,就是忘掉一切。我們一旦忘掉一切,就能立即往前。我們可能花很多時間考慮我們的環境、我們的已往、我們的將來、以及許多相關的事,卻不肯花一點工夫在往前的事上。許多時候,一些親愛的聖徒來問我,對從前、現在、將來、和其他種種的事怎麼辦。很多人都知道,我對這樣的問題從不回答;我只給他們一句勸勉的話:「往前罷。不要談論,也不要記住已過的事;甚至現在的事也要丟在一邊,更不必擔心將來。你若真要往前,就往前好了。」那些忘記一切的人,是往前走得最好的人。你看場上賽跑的人,他們跑的時候,沒有工夫去想別的事。他們只知道一件事,就是奔跑賽程。
我們在這裡看見一個基本的原則:若有人偏離了正軌,或是停下不跑,以後又受激勵要繼續往前,他這時就不要猶豫,不要問問題,只管往前奔跑。許多青年人受到激勵,要與主一同往前;但他們中間有些人擔心,在往前之先是否該作什麼,惟恐主可能不赦免他,不喜歡他。你若也是這樣,就很難與主一同往前。你若對主認真,就只管往前。忘掉祂是否會赦免你,或者是否喜歡你。不要在這事上花時間考慮,只要達到目標,得著獎賞。不必考慮對或錯,只管往前。
按照希伯來六章,往前是不必再立根基的。假如弟兄們要蓋新會所,也立好了根基,但是受到打岔,停了工。以後他們受激勵要繼續蓋造;他們是否要從頭開始,再立根基?當然不會這麼愚笨。他們若再立根基,不用幾次,工地就會填滿了根基:沒有牆壁,沒有屋頂,也沒有建築,只有許多的根基。這樣作當然很愚笨,但有許多基督徒,包括我在內,在已過基督徒生活中,都曾經這樣作過。在我基督徒生活早期,我立過不少的根基。每次復興之後,又逐漸冷淡下去。過了不久,又受到激勵,我就堅決而徹底的回到最起初的地方,重新悔改認罪。這就是「重新悔改」的意思,也就是再立悔改的根基。過了不久,我又舊事重演,再從頭悔改,又作一次。最後我厭倦這樣作,但不知道怎麼辦。直到一天,我讀到希伯來六章,才發現我是多麼愚昧。我不必再悔改我已經悔改的,也不必從頭再認罪。我只需要往前。
今天基督教中許多所謂的復興,不過是激動人一再回頭建立根基。一個著名的傳道人來把大家激動起來。過了幾個月,大家又冷淡下去;另一位又來使他們奮興起來。他們每一次得著復興,就再立一次根基。大多數的基督徒,就是這樣一再的立同樣的根基。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希伯來六章。
我們應當忘掉再立根基的事,只管往前。不要考慮主會不會赦免你,只管往前,直至達到目標。你一旦受激勵,願意與主一同往前,就無須那麼多的悔改。今天奮興派的基督教,過於強調悔改。幾乎每一個奮興佈道家,都懂得激動人悔改的技巧。但現在我必須告訴你,不需要那麼多的悔改。主已經聽厭你的悔改,厭煩那麼多悔改的禱告。祂樂意看見你往前,而不是在某件事上一再的悔改。往前就是過河,從一邊到另一邊,從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,從一個立足點到另一個立足點。不要談論或考慮,只管往前。拋棄你老舊的觀念、認識、道理和教訓,而一直往前;你往前得越快越好。
壹、離開基督之開端的話
我們要往前,就必須離開基督之開端的話。(六1。)這意思就是,我們必須離開根基的階段,就是吃奶的階段,嬰孩的階段。我們在前一篇信息已經看見,基督之開端的話乃是給在基督裡仍是嬰孩的人所喝的奶。我們要往前,就必須離開起初所領受的道理,而不再吃嬰孩的食物。我們必須吃本書所供應的乾糧,就是公義的話,(五13~14,)使我們能往前,從嬰孩的階段達到成熟。
貳、不再立根基
一、根基已經立定,不必再立
根基已經立定,所以不必再立。(六1。)這根基包括六樣東西:悔改脫離死行,信靠神,浸洗的教訓,按手,死人的復活,以及永遠的審判。(1~2。)這就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根基,是在我們得救之初立好的。這根基既已立好,就不必再立。我們若在得救以後又偏離了,也不必再回頭去悔改那些已經悔改過的。我們若重複已過的悔改,就是回頭再立根基。我們若偏離了,又回轉過來,仍願跟主往前,就不必重新悔改,只需往前。再以蓋造會所的事說明。若是會所的根基立好後停了工,現在要再蓋造,工人不必另立根基,只要在立好的根基上建造就可以了。我們也可以用賽跑為例來說明。運動員在起跑之後若跌倒了,當然不必回到起跑點再跑,只要從他跌倒的地方起來,再往前跑。我們基督徒的生活,像建造的工程,也像一場賽跑。我們開了頭,以後若偏離了,並不需要回到開頭的地方,重新開始;我們只需要從跌倒之處起來,繼續往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