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29-1

〔一〕 | 目錄 |
第29篇 公義的話與基督開端的話 1
【讀經】
來五11-14:關於麥基洗德,我們有許多話要說,且是難以解明的,因為你們聽覺遲鈍。按時間說,你們該作教師;可是你們還需要有人將神諭言開端的要綱教導你們;並且成了那必須用奶,不能吃乾糧的人。凡只能享用奶的,對公義的話都是沒有經驗的,因為他是嬰孩;只有長成的人,才能吃乾糧,他們的官能因習用而受了操練,就能分辨好壞了。
【禱讀】
來五12:按時間說,你們該作教師;可是你們還需要有人將神諭言開端的要綱教導你們;並且成了那必須用奶,不能吃乾糧的人。
公義的話
在本篇信息中,我的負擔是要說到公義的話的基本原則。希伯來五章十三節說,「凡只能享用奶的,對公義的話都是沒有經驗的,因為他是嬰孩。」許多基督徒雖然明白恩典的話、(徒十四3,二十32、)生命的話、(腓二16、)甚至神美善的話,(來六5,)但很少人知道什麼是公義的話。為什麼神的話必須是公義的話?作者乃是在說到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為大祭司時,題到公義的話。關於麥基洗德,他有「許多話要說」,且是「難以解明的」,因為那些受信的人「聽覺遲鈍」。(五11。)他們當時已經學了一段頗長的時間。作者在十二節論到他們說,「按時間說,你們該作教師;可是你們還需要有人將神諭言開端的要綱教導你們;並且成了那必須用奶,不能吃乾糧的人。」他們本該作教師,但直到寫這信的時候,還需要有人教導他們。他們仍然是嬰孩。「凡只能享用奶的,對公義的話都是沒有經驗的」,(13,)可見公義的話不是為著嬰孩,乃是為著長成的人。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,公義的話基本上是什麼。
壹、神的話作我們的滋養
我們若要明白公義的話這件事,就必須先有深刻的印象,看見神的話主要的不是為著知識。但五章十一至十四節這短短的一段話,對此似乎有些矛盾。十二節用了「教師」和「教導」這兩個辭,當然是指知識說的。然而,這幾節經節清楚而明確的指明,神的話是為著滋養的,因為這裡把神的話比作奶和乾糧。奶和乾糧不是為著知識;人們也不會拿來研究,而是吃喝以得滋養。
多年來我們一直說,我們所需要的不僅是教訓,乃是食物。許多人與我爭辯,說,「你怎麼可以說我們不需要教訓?難道你不信聖經是一本教訓的書麼?你自己不也是教導人麼?」不錯,聖經是一本教訓的書,但不是僅僅教導我們頭腦的知識;聖經的教訓乃是將食物供應給我們。聖經的目標,不是為著我們得頭腦的瞭解和知識,完全是為著我們屬靈的領悟和滋養。按照主耶穌所說的,神的話是給我們吃的。我們若要活著,就必須接受神的話作食物。主受魔鬼試誘時,回答說,「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四4。)神的話應當是我們的食物,我們必須天天吃這話,靠這話活著。即使在舊約時代,耶利米也曾說,「我得著你的言語,就當食物吃了。」(耶十五16。)申言者耶利米知道,神的話不是為著知識,乃是為著滋養。不僅如此,新約告訴我們,要以神的話餵養自己,也要以神的話餵養別人。保羅對他話語職事的觀念,乃是餵養的觀念。他乃是用奶餵養哥林多人,也盼望用乾糧餵養他們。(林前三2。)因此,按照聖經的基本原則,神的話乃是為著滋養,過於為著知識。
貳、奶
聖經本身把神的話分成兩類:奶為著嬰孩,乾糧為著長成的人。(來五12~13。)保羅告訴哥林多人,他只能用奶餵養他們,因為他們還是嬰孩。(林前三1~2。)彼得也有同樣的觀點,他說,「像才生的嬰孩一樣,切慕那純淨的話奶。」(彼前二2。)在希伯來五章十二節,奶是指「神諭言開端的要綱」。「要綱」也可譯為「啟蒙的原理」,指初級的東西。譬如,學習英文二十六個字母,數算一到十的數字,都屬開端的要綱。我們若與孩童談論哲學,他們必定不能明白。最近我的一個小孫子,很得意的給我看他學會寫LEE這三個英文字母。他對他的初級「糖果」感到很快樂。
基督教裡有許多老小孩,只會寫屬靈的字母。你若與他們談論馬太二十五章,他們會說,「哦,那太難了。只要我得著救贖,死後能上天堂就夠了。」他們滿足於「棒棒糖」,只能接受神諭言開端的要綱,不能接受乾糧。
希伯來五章十二節「神諭言開端的要綱」,就是六章一節的「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」。這些都是希伯來書中的特別用辭。甚至論到基督,也像我們受教育一樣,有一個開端。有些小孩只知道十個數字,但還不會算最簡單的加法。照樣,在屬靈的教育上也有基督開端的話。許多基督徒只會說,「基督為我死了。我是個罪人,該下地獄;但是神愛我,打發耶穌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。現在我相信祂,我得救了。」這就是基督開端的話。今天在大多數基督徒中間的光景,是何等的可憐!他們甚至不會分辨人的靈與聖靈有什麼不同。他們一看見「靈」這個字,總以為是指聖靈。不僅如此,關於聖靈,他們也不熟悉「賜生命的靈」這樣的辭。許多人甚至不願意聽到這個辭;當他們讀到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,說到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,他們似乎就把眼睛一閉,忽略過去。你讀聖經時,豈不也曾這樣略過很多經節麼?我肯定,你們很多人都把馬太一章頭十七節略而不讀。你進到召會生活以前,可能從不注意這幾節經文。甚至可能有人勸你,讀新約的時候,要從馬太一章十八節讀起。然後你可能往下讀二章一小段,關於星相家尋訪主的事,和三章關於耶穌受浸的事。至於像十三章、二十四章、和二十五章這幾章,你可能認為太難明白,就略而不讀,只稍微讀一下二十六章。你可能為二十七章裡釘十字架的耶穌,流了一點眼淚,等讀到二十八章因主復活了,又感到快樂。當你讀到馬太福音末了,你以為主耶穌已經升到諸天之上;其實馬太福音並沒有說主耶穌的升天,但是按照你傳統的觀念,就把基督升天這一點加進去。今天許多基督徒就是這樣領會聖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