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25-2

〔二〕 | 目錄 |
第25篇 不信的惡心,將活神離棄了;神活的話;以及人的各部分 2
【讀經】
來四12:因為神的話是活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,能以刺入、甚至剖開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。
【禱讀】
來四2: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,像傳給他們一樣;只是所聽見的話與他們無益,因為這話在聽見的人裡面,沒有與信心調和。
著者似乎是說,「希伯來的弟兄們,你們很寶愛舊約,特別是詩篇。其中有一篇說,「你們今日若聽見祂的聲音。」這處經節你們不知讀了多少遍,為何在你們身上不起作用?現在我要用這一詩篇為基礎,與你們談論。這篇神的話必定是活的、有功效的,能剖開我們的魂與靈。弟兄們,我知道你們現在為什麼徘徊、猶豫;因為你們的魂與靈混在一起。當你們平靜的時候,在你們最深處,你們的靈告訴你們,要起來跟隨基督,就是今日的彌賽亞往前。雖然在靈裡你們對這事很清楚,但你們卻從靈裡轉到魂裡。你們魂裡的心思就起了疑惑,叫你們的魂飄蕩不定。因為你們的魂與靈混在一起,我就引用神活的話;這話比兩刃的劍更鋒利,能刺入混淆之處,把魂與靈分開,叫你們看見自己的愚昧。你們不該再在魂裡飄蕩,要從魂轉到靈。不要考慮、談論、懷疑或猶豫。你們談論考慮越多,就越落在飄蕩的心思裡。」
我們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。當我們來到召會生活中以前,我們是飄蕩的。有一天我們受了召會的吸引,我們靈裡深處有聲音說,「這就是了。」然而,我們的心思起了疑問,說,「真的麼?如果是真的,為什麼沒有屬靈大漢這樣實行?」我們受了背景的影響,就開始在曠野飄流。然而,在夜闌人靜的時候,有一樣比心思更深的東西,在裡面攪動我們,說,「召會生活是正確的。」在這段期間,你會寢食難安,也不能好好工作。直到有一天,神活的話進來,把我們裡面分開,啟示我們什麼是出於靈的,什麼是出於魂的,我們才得了安息。
神活的話必須刺入我們裡面,剖開魂與靈一切的混雜。召會生活完全是在靈裡的。我們卻極容易落到宗教裡。我們要進入召會生活,就需要神活的話刺入剖開。惟有神的話,能把我們的魂與靈分開。我們的魂好像捕蠅紙一樣,是有黏性的,很容易黏住我們的靈。為此,我們需要神活的話來刺入剖開。我們不僅初到召會生活時有這種經歷,就是日後也常有這樣的經歷。許多時候神臨到我們,我們的靈就響應。但是我們的魂同時也有反應,而這種反應主要是藉著心思。主可能在我們的靈裡說,「應當把你自己交給召會。」但那富有黏性的魂,會藉著心思說,「小心一點,不要過分聽信召會。所有帶領的弟兄們,和別人一樣都會犯錯。你看某某弟兄。他雖然好,但還不是十全十美。」我們的心思這樣一動,我們立刻就開始遊蕩。惟有當憐憫、信實的神,帶著祂那活的、刺入的話臨到我們,我們才會從遊蕩的心思中蒙拯救。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聖經。我們讀經的時候,如果聖經不是活的,也沒有能力,那必定是有什麼不對了。雖然很多基督徒只把聖經當作一本印出來的書,但我們必須天天以活的方式取用這本聖經。
壹、是活神的流出
神活的話就是活神的流出。神的話帶著神的生命、(約一4、)神的光、(詩一一九105,130、)甚至神的自己(約一1)而流出。因為聖經乃是神的呼出,(提後三16,)所以聖經中神的話,就是神的流出,把神的生命、神的光、甚至神的自己,帶到我們裡面。
貳、是活的
神的話既是神的流出,是靈又是生命,(約六63,)所以神的話是活的。在我們的經歷中,整本聖經必須不是死的字句,而是活的,是靈又是生命。
參、是有功效的
神活的話是有功效的,希伯來四章十二節中「有功效」一辭,意思是「有能力」,或是「有動力」。神活的話在我們裡面成為動力,要成就神的事。
肆、比兩刃的劍更鋒利
神活的話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,(弗六17,)能刺入我們裡面,剖開我們的魂與靈,並且辨明我們心中的思念和主意。神的話常常能把我們混亂的思念辨明。不要以為我們的思念都是從地獄來的,或者我們的主意都是從自己來的。有些思念是從諸天之上來的,也有些主意是為著神的。但我們的思念和主意大多是混雜的,需要神活的、有功效的、鋒利的話刺入我們,並且辨明我們的思念和主意,顯示什麼是出乎自己並為著自己的,什麼是出乎神並為著神的。我們若單靠自己,是分辨不出來的。但我們一旦經歷神活的話,就不難辨明那些思念不是出於神的,那些主意是出於撒但的。
人的各部分
現在我們可以來看人的各部分。我們在「神的經營」這本書中,以及在「人的各部分」這本小冊中,已充分的說明了這事。
壹、身體
身體是我們外面的器官,用以接觸外面的物質世界。身體由許多肢體所組成;在希伯來四章十二節中,以骨節與骨髓為表徵。
貳、魂
魂就是人的己。這可由馬太十六章二十六節與路加九章二十五節互為比較,得到證明。馬太十六章二十六節說,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,有什麼益處?人還能拿什麼換自己的魂生命?」路加九章二十五節說,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喪失自己,賠上自己,有什麼益處?」這給我們看見,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己,就是我們的所是,我們的個格。我們要跟從主,就當否認我們的魂,就是我們的己。(太十六24,路九23。)
我們的魂是由心思、意志和情感組成的。箴言二章十節含示,魂需要知識。知識既是心思的功用,就證明心思是魂的一部分。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十四節說到魂能知道。知道乃是心思的功用,所以這也證明心思是魂的一部分。十三篇二節說到魂在考慮、籌算,這也是指心思。哀歌三章二十節指明,魂也會想念。由這些經節,我們看見魂裡面有一部分能知道,會考慮,會想念。這一部分就是心思。
魂的第二部分是意志。約伯記七章十五節說到魂會揀選。揀選是意志的動作所作的決定。這證明意志必定是魂的一部分。六章七節說到魂拒絕。揀選或拒絕都是意志的功用。代上二十二章十八節說,「你們應當立定心意(原文,魂),尋求……。」我們立定我們的心思去思想,也立定我們的魂去尋求。這當然是說到魂作決定;這證明意志必定是魂的一部分。詩篇二十七篇十二節,四十一篇二節,以西結十六章二十七節,裡面的「願」或「意」,原文都是「魂」。作詩的人禱告說,「求你不要把我交給敵人,遂其所願。」本來的意思是,「不要把我交給敵人,遂從他們的魂。」這清楚證明,意志必定是魂的一部分。
情感是魂的第三部分。情感有許多方面的表現,如愛、恨、喜、憂等等。關於愛,可見於撒上十八章一節,雅歌一章七節,詩篇四十二篇一節等處。這些經節給我們看見,愛是在魂裡的東西,所以證明,在魂裡有一個器官或功用,就是情感。至於恨,我們可看撒下五章八節,詩篇一百零七篇十八節,和以西結三十六章五節。喜樂是情感的要素之一,也是魂的一部分,可見於以賽亞六十一章十節和詩篇八十六篇四節。還有苦惱(擔憂),也是魂的一種表現,在撒上三十章六節,士師記十章十六節題到。這些經節給我們立場,證明魂有三部分。心思是主要的部分,接著的是意志和情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