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50-1

〔一〕 目錄

第50篇 終極的總結 1

讀經範圍:約翰福音

【讀經】

約十八十九章

【禱讀】

太一23:「看哪,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。」(以馬內利翻出來,就是神與我們同在。)


雖然我們已講完了約翰福音生命讀經,但仍需要再看一些東西,作為本書各章的總結。使徒約翰不但寫了約翰福音,還寫了書信和啟示錄。他的著作可分三大類:約翰福音是為著分賜生命;書信是為著生命的交通,好為著神的建造;而啟示錄是為著神建造的完成。因此,在他的著作中,將屬靈的事物分為三個階段。第一是分賜生命的階段,第二是屬靈的成長和建造的階段,最後是成熟和完成神建造的階段。所以,在讀完了有關屬靈事物第一階段的約翰福音之後,我們至少必須題一點第二階段的屬靈成長,以及第三階段的成熟和總結。啟示錄不是一卷簡單的書,但我們仍可領受一些關於神歷代之作為的終極總結或終極完成。

祂的來和祂的去

我們已經看見,約翰福音分作兩大段:一至十三章和十四至二十一章。正如我們所指出的,在前一段,主是神子,來將神帶給人;在後一段,祂將人帶給神。換句話說,前一段啟示主是神的彰顯,祂來到人這裡,將神帶給人,並使神與人調和。那名為耶穌的小人物,乃是神與人的調和;祂是神與人的聯結。在祂裡面且藉著祂,神與人成為一。在那名為耶穌的小人物身上,我們看見神(神與祂同在),我們也看見人(人與神同在)。在馬太一章二十三節,耶穌被稱為以馬內利,意思就是神與我們同在,或神與人同在。藉著祂的成為肉體,神已將祂自己與人調和。這是說到主的來。

這卷福音書的後一段講到主的去。首先,祂從神來到人這裡,然後從人去到神那裡,將人帶到神裡面。祂的死與復活為人豫備道路,將人帶進神裡面。墮落的人與神隔絕,離神甚遠。但是藉著主的死,主消除了這距離並一切使神與人隔絕的阻礙。現今,藉著基督的死並憑著祂的血,人能被帶到神面前 ── 不僅帶到神面前,並且帶進神自己裡面。藉著主的死與復活,主不但從人回到神那裡,而且帶同人去到神那裡,將人帶進神裡面。所以,藉著祂的來,神與人相調和;藉著祂的去,人被帶進神裡面。藉著主的來和去,神和人,人和神,就相調為一了。

在人裡面的神

對於這卷福音書,還有另一種看法,就是將牠分為三部分。第一部分,由前十七章組成,啟示神在人身上得彰顯。這十七章聖經呈現出一幅圖畫,顯示那位全能、無極、無限、永遠的神,在一個人身上得了彰顯。這幾章是一個人的歷史;這人是有血有肉的真人,名為耶穌,活在地上並彰顯神。當主耶穌活在地上作人時,祂不是憑人的生命活著;祂是憑另一個生命,就是神的生命活著。在這十七章中,我們不是看見人的生命藉著這人活出來,乃是看見神的生命藉著祂活出來。因此,那無限無極的神,藉著這小人物得了彰顯。因這緣故,主多次告訴人,祂不是憑自己說話,乃是憑著父說話。(約十二49。)凡祂所說的,都是出於父,因為是父在祂裡面說話。不但如此,凡祂所作的,也不是出於自己。(約五30。)祂作每一件事,都在父裡面且憑著父,因為父在祂裡面作事。因為祂憑神的生命,不憑人的生命活著,神就在祂裡面並藉著祂得了彰顯。

在死亡裡的生命

我們若將這卷福音書分為三大段,第二段就包括十八、十九章。在這兩章,我們看見一幅圖畫,描繪主如何被捉拿、送審、定了死罪、以及釘在十字架上。但我們必須明白,這幅圖畫就是生命藉死亡得彰顯的啟示。在這卷福音書的第一段,神在人身上得著彰顯;在第二段,生命在死亡中得著彰顯。在十八、十九章,每一件發生在主耶穌身上的事,都是死亡的一面。猶大出賣主,帶兵丁捉拿祂,祂在大祭司和彼拉多跟前受審,受到殘酷的對待並錯謬的判決,以及被釘在十字架上、這一切都是死亡的各方面。雖然如此,在這兩章中,主所遭遇的每一件事,並沒有將祂治死。倘若我們說主被處死,我們就錯了。主是自願的走進死亡。就如祂是進入人裡面的神,如今祂是進入死亡的生命;就如祂是彰顯在人身上的神,這裡祂是彰顯在死亡裡的生命。

在整個宇宙中,除了神以外,沒有什麼比死更有權能。(歌八6。)死的權能太大,以致無人能抵抗。惟有復活的神能勝過死。每當死臨到人,死是忍心、堅強和殘酷的,不顧你的妻子、兒女或家庭。所以,每一個人都怕死,沒有人會自願到死地去。誰會心甘情願的接受死?但在這兩章中,我們看見主耶穌甘心樂意到死地去。祂決定到園子裡,將祂自己交在人手中。祂知道逮捕的人要到園子裡捉拿祂,祂卻故意到那裡去被人逮捕。祂這樣作,表明祂乃是生命。生命得彰顯惟一的路是進入死。在死裡並藉著死,真實的生命就得了彰顯。在十二章二十四節,主說到祂自己是一粒麥子。我們如何知道在一粒麥子裡面有生命?乃是藉著將這麥粒置於死地。藉著將麥粒埋在地裡,就是置於死地,我們便看見生命長出來了。因此,這麥粒中的生命藉著死得了彰顯。你若將一粒沙子埋在地裡,沒有什麼會長出來,因為其中沒有生命。因此,死是生命得著彰顯的憑藉。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