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49-3

〔六〕 | 目錄 |
第49篇 在復活中的生命(四) 3
【讀經】
二一20-25:彼得轉過身來,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,就是在晚飯的時候,靠著耶穌胸膛,說,主啊,出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。彼得看見他,就對耶穌說,主啊,這人怎麼樣?耶穌對他說,我若要留他直到我來的時候,與你何干?你跟從我罷。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,說那門徒不死。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,乃是說,我若要留他直到我來的時候,與你何干。為這些事作見證,並且記載這些事的,就是這門徒;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實的。耶穌所行的,還有許多別的事,若是一一都寫出來,我想所寫的書,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。
【禱讀】
二一22:耶穌對他說,我若要留他直到我來的時候,與你何干?你跟從我罷。
2. 指明有些跟從祂的人要活著直到祂來
關於主對彼得論到約翰的話,二十三節說,「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,說那門徒不死。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,乃是說,我若要留他直到我來的時候,與你何干。」主這句話指明有一些跟從祂的人,要活著直到祂來。
3. 門徒在主看不見的同在中跟從祂,與祂同活;並等候祂在祂看得見的同在中來臨
這段話似乎有些矛盾。當主說「跟從我」的時候,祂正與門徒同在,祂怎能說「直到我來的時候?」祂既已在那裡,就不需要來。如果祂的意思是要離開他們,以後再回到他們那裡,又怎能對他們說「跟從我?」他們怎能跟從祂?我年輕時,曾為這事感到困擾,我對自己說,「倘若主在這裡給我們跟從,祂就不需要來。祂已經在這裡了。但祂若是要來,祂就必須離開我們。那麼祂如何能要我們跟從祂?」這一切問題的答案,全在於祂看不見的同在。照著祂看得見的同在說,祂要離開,以後再回來;但照著祂看不見的同在說,祂要一直與他們同在。祂一面要與他們同在,另一面卻要離開他們。所以門徒一面能跟從祂,另一面又要等候祂回來。
主的同在有兩面,祂看不見的同在和祂看得見的同在。因著主看不見的同在,我們能跟從祂。就看不見的一面說,主在這裡,我們跟從祂。就看得見的一面說,主不在這裡,我們必須等候祂,直到祂來。關鍵就在於主奇妙的同在。在這時代中,祂看不見的同在比祂看得見的同在更好。祂看不見的同在是更寶貴、更便利、更優越、更豐富也更真實。我盼望我們都領會主同在的這兩面。就看得見的一面說,我們在等候祂;就看不見的一面說,祂在同我們行走,我們在跟從祂。主復活以後,與門徒同在四十天之久,(徒一3~4,)為要訓練他們領悟並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,而憑此活著。在二十三節,主指明有些信徒要至死跟從祂,有些要存留,活著直到祂來。
約翰二十一章是非常實際的一章。我們已經看見,我們都已重生為神的眾子,並有神的生命和性情。因此,我們是神的彰顯。神已託付我們屬天、神聖的使命,我們必須有所作為,以完成主的定旨 ── 餵養祂的羊並牧養祂的羊群,直到所有的羊集合成一個身體,成為一個屬靈的殿。雖然我們必須作這些事,但還有實際的生活問題。在這章中,我們看見主會供應我們的需要,顧到我們的生活。我們只須將我們生活的事交託在主手中,不去管牠。如果我們是在祂的旨意中,主必定會維持我們的生活。不僅如此,我們也必須知道,我們必須為著主的見證受苦並犧牲,至死跟從祂。
約翰二十、二十一章所包括的事非常廣泛,開始於發現主的復活,結束於主的再來。這兩章表明了在主復活和祂再來之間,所要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每一件事。在這兩件事之間,就是召會時代一切與基督徒生活有關的事:愛主而尋求主,特別是在個人的晨更中;看見在復活裡的主;藉著經歷主的顯現接受啟示,看見主復活的結果,就是使祂的父成為我們的父,使我們成為祂的眾弟兄;與信徒聚集,享受主的同在;讓主將聖靈吹進裡面,並受差遣,有祂的使命和權柄,以代表祂;學習如何在主裡憑信而活,在日常生活中信靠祂;天然的力量受了對付而愛主;並且學了被破碎,失去自信以及信靠主等功課;為著建造召會而牧養群羊;習慣主看不見的同在;在這看不見的同在中,有些人不憑著自己的意願,乃照著主的引導,至死跟從祂榮耀神,還有些人要活著直到主來。
我們已經看見,約翰福音開始於已過永遠裡的話。經過了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並復活的漫長過程之後,這話成了賜生命的靈,聖紐瑪,聖氣。(約二十22。)在希臘文裡,紐瑪一字可用作「氣」和「靈。」永遠的話成了這樣的一口氣,這樣的一位靈。這就是經過過程,供我們享受的神。祂現今在復活裡乃是生命和靈,同我們行動、生活、工作並行走。不僅如此,祂一直與我們相聚。祂是生命、靈、聖氣,在復活裡一直無形的與我們同在。祂要一直無形的與我們同在,同我們相聚、行動、生活、工作並行走,直到祂可見的再來。這就是我們所信入的耶穌基督,我們所接受的主,我們所事奉、敬拜並享受的神,也是那一直與我們同在,並在我們裡面的包羅萬有的靈。讚美祂!
約翰福音沒有終結。這卷書沒有結束,牠仍在那靈的編纂中。或許今天的約翰福音有兩、三千章。這卷書還在編纂,我們都包括在其中。讚美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