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4-2

〔五〕 目錄

第4篇 基督是神的兒子 ── 是神,超越天使 2

讀經範圍:來一4-14

【讀經】

來一4-14:祂所承受的名,既比天使的名更超特,祂就比天使更美。神曾對哪一個天使說過,「你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了你?」又說,「我要作祂的父,祂要作我的兒子?」再者,神再帶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,「神的眾使者都要拜祂。」論到使者,祂說,「神使祂的使者為風,並使祂的僕役為火焰。」論到子卻說,「神啊,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,你國的權杖是正直的權杖。你愛公義,恨惡不法;所以神,就是你的神,用歡樂的油膏你,勝過膏你的同夥。」又說,「主啊,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,諸天也是你手的工作;天地都要滅沒,你卻長存;一切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,你要將天地像外衣一樣捲起來,天地就像衣服一樣改變了;惟有你仍是一樣,你的年數也沒有窮盡。」神曾對哪一個天使說過,「你坐在我的右邊,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?」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,奉差遣為那些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?

【禱讀】

約一18: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,將祂表明出來。


就一面說,祭司不僅是事奉的人,還是天上法庭的辯護律師。能有律師一直顧到你的案件,實在是好。猶太人就有這種祭司律師。今天,人若沒有律師,就沒有保護,但有了好律師的照護,就能安心。其他異邦的宗教裡,並沒有在神前照顧他們的律師,但猶太人卻有祭司,在神面前作他們的律師。這些祭司事奉神,並照顧以色列百姓的案件。所以,猶太人以祭司為誇耀。

第五,也是末了主要的一項,猶太教以神與他們所立的舊約為誇耀。猶太人能成為神的子民,乃是根據神照著祂律法所立的約;他們是神立約的子民。在這地上,沒有其他的國民有這樣神聖的約,使他們可以照著神的心意和要求,作祂的子民。只有猶太人有這種神聖的約,使他們成為神特選的子民。所以他們以這約為珍貴,也以此為誇耀。

希伯來書的用意是要給希伯來的信徒看見,神的救恩超越猶太教。猶太教所誇耀的是神、天使、摩西、大祭司亞倫、舊約及其事奉。作者就用以上五項為根據,來作一個對比。他首先指出,在神的救恩裡,第一超越的,不僅是神,也是彰顯出來的神,就是子神。(一2~3,5,8~12。)然後,他繼續揭示基督超越天使,(一4~二18,)超越摩西,(三1~6,)超越亞倫,(四14~七28,)並且祂所立生命的新約,也超越字句的舊約。(八1~十18。)

本書的第一個對比,是將救恩裡的神和猶太宗教裡的神作比較。猶太宗教裡雖然有真神,卻是一位隱藏的神。相反的,在神的救恩裡,神彰顯出來了。這位彰顯出來的神,就是子神;子神乃是神的彰顯。使徒約翰得救以前,還在猶太宗教裡的時候,他不會說,「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。」但是當他寫約翰福音時,他說,太初有話,話就是神,這話(就是神)成了肉體,我們都見過祂的榮耀。在一章十八節,約翰又說,「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,將祂表明出來。」在約翰一書裡,說到將那作我們生命的神彰顯出來的這一位,是我們所聽見過,親眼所看見過,我們的手也摸過的。(一1。)這就是在救恩裡的神。猶太教裡的神雖然是真的,卻是隱藏的。然而在救恩裡的神,卻是彰顯出來的。

在舊約,神曾藉著眾申言者說話,但祂從不把自己彰顯出來。在新約,就是在神的救恩裡,神在子裡說話,而子乃是神的話,神的說話,甚至就是神自己。祂說出神,表明神,也彰顯神。古時,神是間接的藉著眾申言者說話,但如今,祂是直接的在子裡說話。

彼得與主同在變化山上時,看見了摩西和以利亞,但他還堅持著老舊的觀念,把摩西與以利亞和神的兒子並列在一起。(太十七1~8。)他該知道,神不再用已往的方式說話。不再有摩西,不再有以利亞,只有神的兒子。彼得需要過河,只聽神的兒子。現在,子是神獨一的話,神獨一的說話。祂是神的表明和彰顯;祂不僅為神說話,祂更是講說神。祂是神榮耀的光輝,是神本質的印像;祂是彰顯出來的神。在救恩裡的神,比在猶太宗教裡的神更美。在猶太宗教裡的神是隱藏的,在救恩裡的神是彰顯出來的。

神在子裡說話,子是創造天地的一位。(來一10。)祂一點不差就是造物的神;祂也是那維持、載著並推動萬有者。祂用祂大能的話維持、載著並推動萬有。(3。)祂也是受膏者,被立為整個受造宇宙的承受者。(2。)而這位被立的承受者就是神自己。(8。)這位神一點不差就是猶太人的神,但祂又不僅僅是猶太人的神。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猶太人的神,但對於我們這些真正的希伯來人,神已經啟示出來,彰顯出來,被我們摸著,被我們接受,被我們得著,更天天被我們經歷。

在主的恢復裡,我們有多位弟兄從前是猶太人,如今成了希伯來人。在他們來到主的恢復之前,他們都知道神,卻沒有享受祂。在他們的宗教裡,他們只有神這個名稱,卻沒有對神的經歷;但如今他們都經歷到神了。

希伯來書的作者,在本書的開頭,就指明真希伯來人的神遠比老猶太宗教裡的神更好。祂不僅是父神,也是子神。神這兩面可以從以賽亞九章六節看到:「有一子賜給我們;……祂名稱為……永在的父。」有一子賜給我們,但祂的名卻稱為永在的父。父如今乃是賜給我們的子。父是指祂的所是,子是指祂賜給了人。就著祂是這位神來說,祂是父;就著祂賜給了我們來說,祂是子。正如以賽亞九章六節清楚啟示,所賜的乃是子,然而祂卻稱為永在的父。父是指神的所是,子乃是指祂賜給我們而臨到我們,在我們的經歷中被我們得著。若是祂只是父,我們就根本得不到祂,也不能享受祂。讚美主,祂是賜給我們的子。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。(約三16。)子乃是從父而來神聖的恩賜,這神聖的恩賜就是神自己。神是把祂自己作為神聖的恩賜,在子裡賜給了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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