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43-3

〔六〕 目錄

第43篇 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 ── 為著繁增(二) 3

【讀經】

約十九38~二十10:這些事以後,有亞利馬太人約瑟,是耶穌的門徒,只因怕猶太人,就暗暗的作門徒,他求彼拉多,要領耶穌的身體,彼拉多准許了,他就來把耶穌的身體領去。又有先前夜間到耶穌那裡的尼哥底母也來了,帶著沒藥與沉香調和的香料,約有一百磅。他們就領了耶穌的身體,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,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。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,有一個園子,園裡有一座新墳墓,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。只因是猶太人的豫備日,又因那墳墓近,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。七日的第一日清早,天還黑的時候,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,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。她就跑到西門彼得,和耶穌所愛的那另一個門徒那裡,對他們說,有人把主從墳墓裡取了去,我們不知道他們把祂放在那裡。彼得和那另一個門徒就出來,往墳墓那裡去。兩個人同跑,那另一個門徒跑在前頭,比彼得更快,先到了墳墓;低頭往裡看,見細麻布還放著,只是沒有進去。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,進墳墓裡去,就看見細麻布還放著,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,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起,是另在一處捲著。那時,先到墳墓的那另一個門徒也進去,看見就信了。因為他們還不明白經書所說的,就是耶穌必須從死人中復活。於是兩個門徒又回自己的住處去了。

【禱讀】

約二十1:七日的第一日清早,天還黑的時候,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,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。


在約翰一章,我們看見帶著鴿子的羔羊。光有羔羊是不夠的,我們也需要鴿子。羔羊主要的是為著救贖,鴿子主要的是為著分賜生命。這就是神的經綸。

主的死分賜生命的一面,比救贖的一面更奇妙。救贖是太好了,太妙了,太奇了,似乎沒有什麼能超過。但生命的分賜卻高過救贖。假定一個罪人來到主面前,相信祂是神的羔羊,為他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也為他的罪流了血。這血甚至形成了能叫他得潔淨的泉源。這是多麼美妙!但假定他只是洗淨了,沒有別的經歷,就被帶進屬天的華廈,那麼他雖然洗淨了,卻仍是死的,像殯儀館的屍體一樣。他現在是潔淨的,是個被血洗淨的死人。我們由此看見,藉著血得潔淨是不夠的,我們還必須是活的。我們不必進入屬天的華廈,因為只要我們有神聖的生命,並且是活的,就有神和我們相互的住處。但我們若蒙救贖而沒有得重生,我們的光景還是可憐的。神的定旨是要生命的分賜隨著救贖。救贖就是為此,為我們接受神聖的生命豫備道路。水必須隨著血。我們看過,血表徵基督之死救贖的一面,水表徵分賜生命的一面。血是為著救贖,形成我們可以在其中得潔淨的泉源。水是為著重生,形成我們隨時可以飲於其中的活水泉源。我們外面被洗淨了,我們裡面被這神聖的生命充滿了;現在我們是潔淨的,也是活的。我們都能喊說,「阿利路亞,我蒙救贖了,也得重生了!」

今天的基督徒,對於前三卷福音書中所見主救贖的死,有無窮的教訓,但對於約翰福音中所見主的死賜生命的一面,卻大大忽略了。大多基督徒忽略這點,是因為他們對生命的事沒有充分看見。然而近幾年來,主已經將這事啟示給祂的召會,我們更清楚這是主的死主要的一面;救贖的一面是補充的。神永遠的定旨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生命 ── 這是主要的一面。但我們犯了罪,因此需要救贖作補救的手續,但這不是主要的一面。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,神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生命。在時間的過程中,我們墮落了,犯了罪。這墮落使神永遠的定旨有了缺口,神就用救贖彌補了這缺口,藉此我們看見,救贖是補充主的死主要的一面。因此,在約翰的記載中,主的死主要的點乃是釋放生命,並將這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。

陸、安息於人的尊貴中

主藉著死完成了祂的工作後便安息了。(約十九38~42。)在約翰十八、十九章,我們看見主遭遇到很多邪惡的事和苦難:有些人惡待祂,有些人戲弄祂,甚至祂最親近的門徒也否認了祂。在祂的處境中,一切都是黑暗的。但是,不管事情如何邪惡,苦難如何深劇,祂忍受了一切,並且得勝的經過了,這顯示祂是得勝且征服的生命。祂不是被征服的生命,乃是征服的生命。因此,在祂死後,環境立刻由黑變為白。在主成就了救贖和分賜生命的死之後,祂受苦的處境立刻變為尊貴的處境。祂死以前一切都是邪惡、死亡的,祂死之後,一切都變得愉快而適意。有一個財主亞利馬太人約瑟,(約十九38,太二七57,)和一個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,(約三1,)帶來細麻布和極貴重的香料 ── 沒藥與沉香,(約十九39~40,)為埋葬而豫備祂的身體。照料祂遺體的不是窮人,乃是尊貴的人,將祂「與財主同葬」在一座新墳墓裡。(約十九41,賽五三9。)我們由此可見,整個情況變為富足的光景、尊貴的情形、嶄新的領域。主現今是人所寶愛的,他們十分看重祂。因此,主在人的尊貴裡安息了。祂雖在羞辱中被釘死,卻在尊貴中被安葬。問題原在於死;但主死之後,問題就解決了。祂死了,難處和邪惡的事就過去了。如今按照神的主宰,主在安息日,在高標準的人性尊貴裡安息了,(約十九42,路二三55~56,)等候從死人中復活的時刻來到。在約翰五章十七節,猶太人在守安息日時,主告訴他們,父和祂在作工。既然祂的工作完成,祂就安息了,享受了真正的安息日。在這安息日之後,就在一週的第一天,祂要從祂的安息之處復活。在下一篇信息裡,我們要看主的復活。

我們讀約翰十八、十九章,並且思想其中的各點,就能領會主的死的意義。這兩章啟示,主如何自動且勇敢的將自己交出來,又如何勝過死的環境和影響,這些就證明了祂乃是得勝復活的生命,祂死是要將自己釋放到我們裡面作生命。在祂成就這事以後,祂極受尊重,被擺在安息裡。這兩章的目的是要表明,主自願將自己交與死,藉此證明祂是復活的生命,就是死所不能傷害、毀損並征服的得勝生命。祂證明了死不能勝過祂,只能讓祂這生命釋放出來。一面,主不能被折斷;另一面,祂被裂開了。祂是復活的生命,不能被折斷;但為著釋放祂自己作生命,祂被裂開了。祂的骨頭一根也沒有折斷,證明祂復活的生命一點也不能損壞。然而,祂自願受苦被扎,好釋放祂的生命並將這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。這事一旦成就,祂就安息且等候復活。

我們比較約翰福音的記載,與馬太、馬可和路加三卷福音的記載,對主的死就有了正確的領會。這三卷福音給我們看見,主是為救贖而死;約翰福音卻啟示,主不但為救贖而死,更是特別為釋放生命而死。因此,藉著祂的死,我們蒙了救贖,並得著祂所釋放且分賜到我們裡面的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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