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42-2

〔二〕 | 目錄 |
第42篇 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 ── 為著繁增(一) 2
【讀經】
請點此:約十八8~十九16
【禱讀】
約十八37:彼拉多就對祂說,這樣,你不是王麼?耶穌回答說,你說我是王,我為此而生,也為此來到世間,為要給真理作見證;凡屬真理的人,就聽我的聲音。
四、從容的照顧門徒
當主將自己交給人的時候,祂極其從容的妥善照顧祂的門徒。在約翰十八章八節耶穌說,「我已經告訴你們,我是;你們若找我,就讓這些人走罷!」這是應驗主從前(約十七12)所說的話:「你所賜給我的人,我一個也沒有失落。」這裡我們看見主遭假門徒出賣,且被兵丁捉拿,但仍妥善照顧門徒,這啟示出祂是從容不迫的經過死的過程。祂絲毫不因死的環境而害怕。
五、沒有任何抗拒
彼得削去大祭司僕人馬勒古右耳的事件,也證明主自願受死。(約十八10~11。)彼得是很粗魯的弟兄,不知道主的目的。他雖然有意幫助主,卻只惹了麻煩。主耶穌對他說,「收刀入鞘罷!我父所給我的那杯,我豈可不喝?」主叫彼得收刀入鞘,因為祂來是要完成父的目的,就是把自己當作生命賜給人。主甘心樂意喝父給祂的杯,不是被迫來喝。祂自願將自己交給死亡,以便釋放祂的生命,結出許多果子來。
在十八章十、十一節我們看見,主毫不拒捕。主將自己交給死亡,藉此證明祂就是生命。沒有死亡,如何能證明祂是生命?當主成為人時,祂首先證明祂是神。從一至十七章,主在人中間證明祂是神。如今在十八、十九章,祂要進入死亡證明祂是生命。我們如何能知道主是生命?乃是藉著祂進入死亡而不被死亡征服。主不受死亡的恐嚇、困擾、轄制或支配。當我們讀這兩章時,我們發現主進入死亡,勝過且征服了死亡。
在這兩章裡,有很多證據證明主勝過並征服死亡。首先,主沒有受死亡恐嚇。當主知道了宗教和政治人物要來捉拿祂,並要把祂置於死地時,祂並不懼怕。祂勇敢的迎著他們,將自己交給他們。其次,當死亡臨到祂時,祂很鎮靜。祂面對死亡時,從容不迫的照顧門徒,叫捉拿祂的人讓門徒去。假定有一隊警察來捉你,你會從容麼?但在這兩章所描述的每個情景中,主都是從容的,祂沒有被死亡的恐懼所動搖或影響。照樣,主在大祭司和彼拉多面前也很鎮靜。甚至當祂被釘十字架時,祂也非常從容,不感苦惱。祂在十字架上時,還能照顧祂的母親。祂受難時,諸般苦楚交集,但經上記載祂始終是鎮靜的。
主的生命是能征服並勝過死亡的生命。祂藉著釘十字架進入死亡,又藉著復活從死亡裡出來。還有什麼比這更能證明,祂是死亡所不能影響、不能勝過、不能征服的生命?祂征服了死亡,因為祂是復活的生命。(約十一25。)約翰十八、十九章告訴我們,當主進入死亡時,是何等剛強有能。當死亡威脅著祂時,祂是剛強的、有能的,不被死亡的影響所征服。祂能進入死亡再從死亡裡出來,而不受死亡傷害,不被死亡拘禁。這是何等的確證 ── 祂是生命!
貳、在祂的尊嚴中為人類所察驗
一、是被察驗的逾越節羊羔
主在祂的尊嚴中為人類所察驗,(約十八12~十八38上,)就像逾越節的羊羔被人察驗一樣。(出十二2~6。)主耶穌這逾越節的羊羔在逾越節時被釘在十字架上。按照豫表,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之前,必須先受察驗,斷定牠身上有無瑕疵。基督為人類所察驗,就是這豫表的應驗。彼拉多在察驗祂之後宣佈說,「我查不出祂有什麼該定罪的。」(約十八38,十九4,6。)在這逾越節的羊羔身上,沒有瑕疵,祂完全合格來作神百姓的羊羔。
二、為猶太人按著他們宗教中神的律法所察驗
1. 被一個最親近的門徒所否認
主為猶太人按著他們宗教中神的律法所察驗。(約十八12~27。)這次察驗是很不愉快的,主甚至被一個最親近的門徒所否認。(約十八17~18,25~27。)當祂受察驗時,彼得三次否認祂。你能忍受這事麼?這事若臨到我們,我們一定會斥責彼得;但主一句話都不說。
2. 審判者被審判
當大祭司察驗並審判主時,反為主在祂的尊嚴裡所審判。(約十八19~21。)主毫不懼怕,對大祭司說話滿有尊嚴。當逾越節的羊羔受察驗時,察驗者反為祂所察驗,暴露出瑕疵來。
三、為外邦人按著他們政治上人的法律所察驗
1. 在神的主宰之下
主為外邦人按著羅馬帝國的法律所察驗。(約十八28~38上。)羅馬帝國的法律是有名的,甚至今天還有很多國家的法律以羅馬法為基礎。在主被外邦人按著他們政治上的法律所察驗之前,祂按著猶太律法受察驗,被判死刑。然後祂被羅馬政治所察驗,就是被屬地權勢的法律所察驗。猶太律法執行死刑,是將罪犯用石頭打死。(約十八31,利二四16。)當時若仍採用這種處決的方法,主耶穌就可能被人用石頭打死。但那樣就不會應驗主所說的豫言,祂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。(約三14。)
多年前我讀過一篇文章,描述猶太人在逾越節怎樣宰羊羔。那篇文章說,猶太人拿兩根木頭作成十字架,將羊羔放在十字架上,將牠的兩隻後腿綁在十字架底端,將張開的兩隻前腿捆在橫木上,然後宰羊羔,使牠的血流盡。所以,逾越節的羊羔被殺,就是基督被釘十字架的一幅畫。雖然猶太人按著他們的律法處決罪犯,是將罪犯用石頭打死,但主被釘十字架時,猶太國已失去權勢,因此,失去合法的權力按著他們的律法處決罪犯。在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前不久,羅馬政府採用了釘十字架作處決罪犯的方法。這個決定是在神的主宰之下,使有關基督被釘十字架的豫言得以應驗。(約十九31~32,十二32~33。)
2. 審判者被審判
當彼拉多審判主耶穌的時候,自己反為主在祂的尊嚴裡所審判。(約十八33~38上。)彼拉多是羅馬帝國的總督,非常膽怯。他是一個政治人物的好例子。他雖然知道什麼是對的,什麼是錯的,但他和所有的政治人物一樣,害怕百姓。今天的政治人物也是這樣。彼拉多查不出主耶穌有什麼該定罪的,他知道主沒有作過什麼錯事;但百姓的聲音征服了他,他不真誠、不忠信。
當主被帶到彼拉多面前時,似乎是彼拉多審判祂,但至終卻是主審判彼拉多。我們看過,彼拉多的一個特徵就是膽怯,怕猶太百姓。他知道主耶穌是無罪的,也宣告查不出祂有什麼錯來。但是因他懼怕猶太人,就定了主的罪,判了祂死刑。這是不公不義的。當主告訴彼拉多,祂來到世間「為要給真理作見證,」並且「凡屬真理的人,就聽我的聲音。」(約十八37。)彼拉多對祂說,「真理是什麼?」(約十八38。)這指明是主審判彼拉多。實際上主是說,「你是這樣一個高級行政長官,卻不明白真理是什麼,那你就是虛偽的人,你不真誠。」此後,彼拉多被暴露且蒙羞,就不再審判主了。在此,我們看見政治的黑暗。
參、在人的不公不義中被判刑
主耶穌被察驗之後,祂這位完全者便在人的不公不義中被判刑。(約十八38下~十九16。)這不公正的判決暴露了宗教的盲目和政治的黑暗。(約十八38下~39,十九1,4~5,8~14,16。)猶太宗教徒棄絕了最義的一位,選擇一個強盜。(約十八39~40,十九6~7,12,15。)他們是何等的盲目!他們被他們的宗教和仇恨蒙蔽了。彼拉多這外邦的政客,知道也宣告主耶穌無罪,卻仍判了祂死罪,以討好猶太百姓。(約十八38上~39,十九1,4~5,8~14,16。)他是何等的政治!宗教和政治合作,對基督作了不公正的判決。帶頭作這事的不是政治,乃是宗教;宗教利用黑暗政治的權勢作了這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