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32-2

〔二〕 目錄

第32篇 三一神的分賜 ── 為著產生住處(四) 2

【讀經】

約十四21-24:有了我的誡命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。猶大(不是那加略人)問耶穌說,主啊,為什麼要親自向我們顯現,不向世人顯現?耶穌回答說,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話,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同他安排住處。那不愛我的,就不遵守我的話;你們所聽見的話不是我的,乃是差我來之父的。

【禱讀】

約十四23:耶穌回答說,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話,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同他安排住處。


四、信徒愛子,遵守祂的誡命,就蒙父並子所愛,並得著子的顯現

我們若愛主,就必遵守祂的誡命。(約十四15,21,23。)在十四章二十一節主說,「有了我的誡命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。」我們若遵守主的誡命,就要蒙父並子所愛,並且子要親自向我們顯現。請照經歷告訴我,當主對你說「不」而你順從了祂,結果如何?你發現自己立刻在主的同在中。但我們若不在意這小小的「不」字,就會失去祂的同在。每當我們聽祂說話,並遵守祂的誡命,祂的同在立刻就得著加強,變得這麼甘甜、寶貴、滋潤、加力、光照、滋養。這就是內住基督的顯現。

說內住的基督要顯現,聽起來合不合邏輯?你也許會問:「祂既住在我裡面,祂就已經在這裡了。你為什麼說祂要親自顯現?」因為內住的基督常常不見了。祂雖然住在你裡面,但你裡面感覺祂是出現的或是消失的,全在於你是否聽從祂的話。所有的弟兄姊妹,不論年輕或年長,都有這樣的經歷。有一天我感到有點孤單,我對自己說,「我要去看看約翰弟兄,跟他談談。」但內住的基督卻說不。然後我就說,「我若去看法蘭西斯弟兄怎麼樣?」當內住的那位又說不的時候,我就問說,「那我怎麼辦?」主說,「跟我一同留下。」這「我」是誰?就是內住的基督。我若說,「主,阿們。」這內住之主的同在就要照亮,並且是這麼甘甜有力。祂要帶來許多光。但我若聽見祂說不,卻不理會祂的話,還是去看弟兄們,祂的同在就會消失,在我裡面的黑暗就會得勢,我便會失去方向,沒有平安。

我們都必須學習一件事:順從主的誡命是根據我們向祂的愛。你若愛主,當祂說不的時候,你就會說阿們。你若認真說「阿們,」就會有祂的顯現。凡愛祂,並遵守祂誡命的,祂要親自向那人顯現。這不是說,主親自向我們顯現以前,祂是在三層天上。不,祂在我們裡面。但因著我們不順從,祂的同在就消失了,光變為黑暗,力量變為軟弱,生命變為死亡。

在整卷約翰福音裡,只有兩個要求:第一是信入祂,第二是愛祂。信入祂就是接受祂,愛祂就是享受祂。我們都已相信祂,這就是說,我們都已接受了祂。但今天的問題是,我們到底愛不愛祂?雖然你已接受了主耶穌,祂現今也在你裡面,但你可能不愛祂。我們需要作一個終日愛主耶穌的人。這就是為何十二章召會生活小影最重要的一面,就是那將膏油倒在主身上的愛。我們都必須愛祂,祂的同在總是與我們對祂的愛有關。我們越愛祂,就越享受祂的同在。什麼是祂的同在?那就是對祂自己的享受。只要我們有祂的同在,我們就享受祂,我們越愛祂,我們就越有祂的同在。我們越在祂的同在裡,就越享受祂對我們的一切所是。我們只需要愛祂。知識算不得什麼,只有愛才算數。我們何等需要愛祂!我愛祂已經有五十多年了,今天我覺得祂比從前更可愛。無人像祂那麼可愛。雅歌書說,祂是全然可愛。(歌五16。)主的恢復就是恢復對主耶穌的愛。我們若不愛祂,我們對祂的恢復就了了。

五、父與子成為靈臨到信徒

父與子成為靈臨到信徒。你也許會問:「祂們豈不是已經在這裡麼?」不錯,祂們在這裡,但祂們並未顯出。祂們的來臨乃是祂們的顯出。當主說父與子要臨到信徒,這不是說,祂們與愛耶穌的人離得很遠。祂們與愛耶穌的人同在這裡,但祂們並未顯出。祂們的臨到就是祂們的顯出。

六、三一神同信徒安排相互的住處

三一神同信徒安排相互的住處。在二十三節主耶穌不是說,「父與我要與他同住,」祂乃是說,「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同他安排住處。」「與他同住」和「同他安排住處,」這兩種說法是不同的。這不僅僅是語言上慣用語法的差別。說「父與我要到他那裡去,與他同住,」就語法說是正確的;但是說「父與我要到他那裡去,同他安排住處,」是更有意義的。如何更有意義?因為父與子要以愛耶穌的人作祂們的住處,信徒要成為祂們的住處。主似乎說,「我們要同他安排住處,使他與我們能有一個住處。他要成為我們的住處,我們要成為他的住處。」

這節是十五章四至五節的根據:「你們要住在我裡面,我也住在你們裡面。」大多數基督徒並不領悟,十五章四至五節的根據是十四章二十三節。那裡說到,父與子成為靈,向愛祂的信徒顯現,而安排相互的住處。換句話說,這個住處是因三一神的眷臨而預備好的。當三一神眷臨你,祂的眷臨就使你成為祂的住處,也使祂成為你的住處。至終你與祂,祂與妳,成為相互的住處。你要住在祂裡面,祂要住在你裡面。這太好了!祂不只是住在你裡面的一位,祂也要成為你的住處。雖然祂住在我們裡面很美妙,我卻寧願有祂作我的住處。我們能住在祂裡面,祂也能住在我們裡面。在這樣一種局面裡,就沒有罪、世界、撒但、舊人或肉體的地位。這一切東西都被趕出去了。

我請求你們誠實,想想你們已過的經歷。你們已過沒有這種經歷麼?在你深處對主耶穌有甜美的珍賞,你說,「主,我愛你。」主就說,「你既愛我,我命令你不要作這作那。」你說「阿們,主耶穌。」也許你是含著淚說阿們,但你立刻覺得祂在你裡面顯現了。你真是在祂的同在中。那時你覺得祂以自己充滿你,你也被吸引到祂裡面。你住在祂裡面,祂也住在你裡面。你是祂的住處,祂也是你的住處。我信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,或深或淺,或長時間或僅僅幾分鐘。我們需要終日有這種經歷。

七、這住處是許多住處之一

這相互的住處不過是許多這種住處中的一個。二十三節所說的住處,乃是二節所題許多住處之一。不要忘記你是許多住處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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