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27-1

〔四〕 目錄

第二十七篇 生命在愛中維持交通的洗滌(一) 1

讀經範圍:約十三1~11

【讀經】

約十三1-3:逾越節以前,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。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吃晚飯的時候,魔鬼已將出賣耶穌的意思,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。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,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,又要往神那裡去。

【禱讀】

約十三1:逾越節以前,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。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

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來看約翰十三章,這是很有趣、很有意義的一章。基督徒或許都知道,在福音書中有這麼一章,記載主替門徒洗腳。看起來人很容易領會這一章,但實際上要瞭解其真正的意義一點也不容易。基督徒通常只相信,洗別人的腳是表示愛他們。有些信徒每次來到主的桌子前,甚至還堅持要洗腳。在主的桌子跟前,他們彼此洗腳,以表示彼此相愛。事情若沒有弄成律法,這是沒有錯的。若不將事情弄成律法,那麼像這種彼此洗腳以表示相愛的情形是很好的。過去我也曾幾次洗過別人的腳,也有別人洗過我的腳。有時候,我們必須讓主帶領並引導我們彼此這樣作。但洗腳表徵了更重要的事。我們看過,在這卷福音書中所題到的每件事都是表號,指明一些更深且屬靈的事。因此,洗腳也是表號,表徵了更深且屬靈的事。但要發現這表號的屬靈意義,頗不容易。究竟牠更深、屬靈的意義是什麼呢?

在回答這問題之前,我們必須先領悟,這一章在整卷約翰福音中的地位。牠在約翰福音中是個轉捩點。約翰福音前一段,一至十三章,說到主如何是神自己,是神子,來成為肉體,將神帶進人裡面,作人的生命,以產生召會。後一段,十四至二十一章,說出主如何是人子,經過死與復活,將人帶進神裡面,使人和神、神和人建造在一起,成為相互的住處。十三章在前一段的結尾,是分界線,也是轉捩點。牠將書中的記載從一個方向轉到另一個方向。

約翰福音前一段的中心思想是什麼?那就是:主是永遠的話,(就是神的彰顯,)來作我們的生命,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,並使我們成為祂身體的肢體。一章啟示主是永遠的話,就是神的彰顯。然後我們看見主來作我們的生命,主來好使我們接受祂進來作我們的生命,以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。所選出的九個事例顯示,作生命的主能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。十二章啟示主是一粒麥子,必須經過死與復活,產生我們這許多的子粒,把我們調和在一起,成了一個餅,就是祂的身體 ── 召會。

後一段的中心點是:那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的主,已變化形像,從肉體變化為靈。祂從彰顯神的那肉體變化為靈,好進入我們裡面作生命。請注意我用了變化形像一辭。主從肉體變化為靈,這樣就能進入我們的靈,在我們靈裡作我們的生命,並在我們靈裡與我們是一。祂是那靈,在我們裡面,我們也在祂裡面。現今祂和我們,我們和祂,能調和為一。

在約翰福音前一段,主來將神帶進我們裡面;在後一段,主去將我們帶進神裡面。在前十二章,主藉著成為肉體,來將神帶進人裡面;在後八章,主藉著死與復活,去將人帶進神裡面。前一段給我們看見祂如何來,後一段給我們看見祂如何去。祂藉著成為肉體而來,將神帶進我們裡面;祂藉著死與復活而去,將我們帶進神裡面。

在這兩段之間,十三章是轉捩點。三節說,「耶穌知道……自己是從神出來的,又要往神那裡去。」祂從神那裡來,又要往神那裡去。為這緣故,我說十三章是這卷福音書的轉捩點。

有相當長的時間,我對這一章深感困惑。我不懂為什麼洗腳不記載在十一章之前,或十四章之後,而記載在十三章中。我對這一章的地位感到困惑,因為我已知道在一至十二章,主是話,已經來將祂自己當作生命分給許多人,至終召會得以產生。在十二章,已經有了召會。主是神的羔羊,除去了罪;祂在蛇的形狀裡被舉起來,以對付蛇性;祂也是那一粒麥子,落在地裡死了,結出許多子粒來。就某種意義來說,到了十二章時,一切都完成了。照我看十三章是不必要的。故此我很困惑,認為十四章應緊接在十二章之後,而十三章根本不必要。我在主面前花了很多時間,要找出為何需要十三章。至終主告訴我為何在十二章後需要有十三章。洗腳放在十三章是很有意義的。在十三章,這卷福音書的轉捩點,主為祂的門徒洗腳,這是深具意義的。

壹、主親自的洗滌

一、愛到底

一節說,主「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由於這愛,主替門徒洗腳。因此,洗腳是一個愛的故事,這愛是愛到底的愛。沒有這個洗腳,主對我們的愛就不是愛到底的愛,將不足以應付我們的需要。由此可見洗腳的重要。這是我們終極的需要。在前面九個事例中,主應付了我們一切的需要。在這一切之後,我們還有洗腳的需要。因此,主仍需顧到此點,以竭力顯示祂的愛。

二、知道萬有已交給祂

三節指明主為門徒洗腳的原因,那是因為祂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,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,又要往神那裡去。」(約十三3。)那時,祂領悟了三件事:一,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;二,祂是從神出來的;三,祂又要往神那裡去。由於這三件事,祂才洗門徒的腳。父所交給祂的「萬有,」主要的就是門徒。祂從神出來,已將神帶進門徒裡;祂往神那裡去,要留下這些門徒。父已將門徒賜給主,主也已將神帶進門徒裡面;但現在祂要離開他們。因著祂從神出來,又將神帶進門徒裡面,在祂裡面,門徒與神之間使有了關係。現在祂要離開他們。祂離開他們之後,門徒與神之間的關係如何才能維持?這要藉著洗腳來維持。洗腳是洗去腳上一切的污穢,這污穢阻撓了神與人之間的交通。在洗腳時,主叫祂的門徒看見,如何在祂裡面維持門徒與神的關係。

這種領會可由二節中消極的意義得著證實。二節說,那時候,魔鬼「已將出賣耶穌的意思,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。」魔鬼的邪惡行徑,目的是要使人與神脫離關係。但主洗門徒的腳,是要門徒在祂裡面保持與神的關係。當魔鬼在作工使人脫離與神的關係,主也在作工,藉洗腳使門徒在祂裡面保持與神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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