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分享 ─ 24~25篇

第25篇 生命的結果與繁增(一) 【讀經】約十二1~11 【真理要點】 壹、生命的結果 一、筵宴之家 在猶太教棄絕了祂之後,祂就不願再留在耶路撒冷。祂總是離開,到伯大尼去住宿。(太二一17~18。)在那裡祂不但能住宿並安息,也能坐席並得著滿足。 二、召會生活的小影 1. 各有不同的功用 a. 服事 在召會事奉中有三類功用,由這家的三個人所代表。首先是馬大所代表,服事的功用。(約十二2。)歷世歷代,基督徒都輕看了她。不要定罪馬大,定罪她是不公平的。這一章明說「馬大伺候。」這是非常美好的,沒有馬大,誰來管我們吃的事情? b. 作見證 第二類功用由拉撒路所代表。他似乎沒有作什麼,只是坐在那裡和主同席吃飯。他不是藉著作什麼事來見證,乃是藉著活在復活的生命中來見證。他的見證並不在勞苦或工作,乃在享受復活的生命。 c. 愛主 馬利亞代表第三類功用。(約十二2~3。)她代表那些非常愛主的人,將他們所持有最寶貴的東西傾倒在主身上。他們愛主到一個地步,將上好的給主。這正是馬利亞所作的。她將極貴重的香膏倒在主的腳上,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祂的腳。在她心中,沒有什麼東西像主這樣親愛、這樣寶貴、這樣貴重了。召會在這裡被比喻為屋子,香膏倒在主耶穌身上,屋裡就滿了香甜的氣味。 【經歷應用】 人進到我們中間該說,「哦,這些人不惜任何代價來愛主。他們在愛主的事上,肯付任何代價。在他們心中,沒有什麼東西像主自己這樣貴重、這樣有價值、這樣可愛、這樣寶貴了。」我們必須給人這樣的印象。 【研討問題】 請說明由伯大尼家的三個人所代表,在召會事奉中的三類功用。 (許爽然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