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24-1

〔一〕 | 目錄 |
我們看過約翰福音中的神蹟,就能瞭解,主首先臨到我們作生命,祂所遇到的頭一類阻撓是猶太教宗教,第二類是愛祂的人所持有的意見。人意見的阻撓,今天在祂的召會中絲毫未變。好些最愛主的人,卻有數不過來的意見,阻撓主在召會中作復活的生命。在召會之外,攔阻主作生命的是宗教。但在召會裡面,妨礙祂作我們生命的是無窮盡的意見。 這九個事例非常有意義,因為給我們看見,主作生命是開始於重生,結束於復活。這一切事例都是表號,表明主在好些不同的方面來作我們的生命。經歷主作我們的生命,開始於重生,並於復活達到高峰。 主耶穌說,「我是復活,我是生命。」(約十一25。)復活是超過生命的。就其本身說,生命只能存在,復活卻能抵擋一切的攻擊,甚至能抵擋死亡的攻擊。主不只是生命,祂也是復活。死亡不能拘禁祂,因為祂能勝過死亡。死亡不能扣留祂,因為祂不只是生命 ── 祂也是復活。生命是生存的能力,復活卻是勝過一切抵擋生命者的能力。因此,由於復活能擊敗一切對生命的攻擊,牠也就超過生命。 根據聖經,死亡是一大能力。當死亡臨到人的時候,人無法逃避。連原子能也無法勝過死亡。只有作為復活的主自己能擊敗死亡。祂能拯救所有的死人脫離死亡。因為祂不只是生命,祂還是復活。祂既是復活,就能打破死亡的能力,連陰間也不能把我們的主拘禁在墳墓裡。 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天天應用這復活的生命。我們不只必須憑主作生命而活著,我們也必須藉主作復活而得勝。許多時候環境像死亡一樣影響我們,但讚美主,一切的事(包括摸著死亡)都是試驗,因為這些事證明究竟主是不是復活。沒有什麼能拘禁我們,因為我們有主作我們復活的生命。不管我們所背負的壓力或難處如何,我們都能忍受,因為我們有復活的生命。根據十一章二十五節,主不是說我們不會死,乃是說我們要向全宇宙證明,我們所信的主是復活!撒但盡其所能要將我們永遠置於死地,有一天,可能我們都會死,但我們都要復活。在整個宇宙間這將是最大的得勝,這個得勝要見證主是復活。不過,甚至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,我們也可以預嘗到那復活的最終得勝。所以使徒保羅說,「使我認識基督、並祂復活的大能。」(腓三10。) 人的意見總是攔阻人在召會中經歷主作復活的生命。因此,人的意見必須先放棄,才可能有召會生活。我們何等需要學習一個功課,就是在召會中安靜不語,不發表我們的意見!我們甚至必須比馬利亞更安靜。我們該一言不發。我們該僅僅帶個信給主就夠了,這樣,拉撒路就會得救。不管主答不答應,來不來,我們只管安靜。我們只把事情完全留在主的手中。那樣我們就絕不會錯,主也絕不會遲。祂來的時候,我們必須不發一言。我們只該讓祂講,給祂機會作祂所要作的。我們只該預備好與祂合作。這就是過召會生活正確的路。我們若是這樣,就要經歷基督作復活的生命。 在約翰福音裡,這一章論到召會生活,是非常有意義的。主是來到召會中作復活生命的一位,但有兩類阻撓,一類是宗教,另一類是人的意見。甚至基督教這宗教也絕對是一個阻撓,叫主不能達到帶進生命的目的。今天有許多所謂的基督徒自由團體,他們已經放棄了宗教的基督教,已經從公會和其他的基督教組織出來。然而在這些自由團體中,人的意見卻無窮無盡!他們中間也許沒有像宗教那樣的東西,但他們的意見何等攔阻主的去路!因此,我們必須學一個功課,不只放棄基督教,也棄絕我們自己的意見。然後我們才會給主一條自由的通路,叫祂成為我們的生命。一旦主能彰顯祂自己,那麼主就會得著一個活的召會了。讓我們記得,宗教和意見是兩大類阻撓,妨礙了主作我們生命的水流。 在進一步來看這末後一個事例之先,我們必須發掘出一個原則。在二章我們看見,第一件神蹟是變水為酒。第二件神蹟在四章,是叫大臣垂死的兒子活過來。我們曾數次題過,在整卷約翰福音裡,聖靈的用意就是使主耶穌作生命,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。在二章和四章的這兩件神蹟,啟示了由死得生的原則。在全部九個事例中都有這原則,就是生命在復活的範圍中應付人的每一需要。現在我們可以領會,何以變水為酒這事是頭一件神蹟。這事包含了由死得生這個極重要的原則。這是九個事例的基本原則。在每一事例中除了象徵死亡的水以外,什麼也沒有。我們所是的一切,以及我們所有的一切,除了死水以外什麼也沒有。換句話說,除了死水之外,我們什麼也不是,什麼也沒有。 你若想想在每一事例中人的情形,就會發現人在每一事例中,除了死亡,什麼也沒有。看看尼哥底母這個人,他一無所有,只有死水。看看撒瑪利亞婦人,她的乾渴表示她在死亡的威脅之下。看看那大臣垂死的兒子,他在死亡殘酷的手下。看看那病了三十八年的人,他有什麼?死亡。看看得主餵養之前的群眾,他們飢餓是因為除了死水,他們什麼也沒有。看看那些乾渴的宗教徒,他們節期末日的虛空也說出死亡。看看那被法利賽人帶到主跟前來的有罪女人,她也只有死水。按屬靈說,連那個瞎子也只有死亡。還有拉撒路,甚至死得發臭了。所有牽連在這九個事例中的人,除了死水什麼也沒有。按照二章,那六口石缸,就是人性的預表,裝滿了死水,直滿到缸口。照樣,在每一事例中的每一個人,都滿了死亡。死亡被啟示在每一事例中。 然而,主進入這些死亡的局面中,為要按復活的原則作生命。祂將每一局面中的死亡變為生命,並且從死亡中帶出生命來。 我們可將這復活中生命的原則,應用在所有的事例中。首先,主對尼哥底母說到重生。你知道什麼是重生的原則?重生就是說,主在復活裡來作我們的生命。主怎能重生人,或使人再生一次?就是按著復活的原則作他們的生命。 在撒瑪利亞婦人的事例中,主與她談到活水的滿足。一個可憐的罪人怎能因活水得滿足?只有憑著復活裡生命的原則。當主在復活裡進到我們裡面作生命,我們就得著滿足我們的活水。 原則上,主耶穌醫治大臣那垂死的兒子,意思也是將生命分賜給他。要醫治死傷,需要在復活裡分賜生命。 在那病了三十八年的軟弱者身上,發生了什麼事?原則也是同樣的,因為主在復活裡臨到他,作點活人的生命。因為主在復活裡來作他的生命,主就成了點活人的能力,使他強壯起來。 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