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22-2

〔二〕 目錄

第二十二篇 宗教中瞎眼人的需要 ── 生命的視力與生命的牧養(二)2

【讀經】

約十10-18:賊來了,無非是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;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那作雇工的,不是牧人,羊也不是他自己的,他看見狼來,就撇下羊逃跑了,狼抓住羊,把它們趕散了;雇工逃跑,因他是雇工,並不顧念羊。我是好牧人,我認識那屬我的,那屬我的也認識我,正如父認識我,我也認識父一樣;並且我為羊捨命。我另外有羊,不是屬於這圈的;我必須領他們來,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,並且要成為一群,歸一個牧人了。父愛我,因我將命捨去,好再取回來。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再取回來;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。

【禱讀】

約十10-11:賊來了,無非是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;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


4. 草場象徵基督是羊得餵養的地方

在圈外乃是青綠的草場,這裡的草場,象徵基督是羊得餵養的地方。在冬天或夜晚,草場不能用時,羊必須留在圈中。等到草場能用了,羊就不再需要留在圈中。留在圈中是過渡且暫時的;在草場上享受豐富才是終極且永久的。基督來到以前,律法是看守人的地方,在律法之下是過渡的。現今基督既已來到,神所有的選民就必須從律法出來,進入祂裡面,享受祂作草場,(加三23~25,四3~5,)這該是終極且永久的。現在是春天,是羊到草場上吃青草的時候。門徒彼得、雅各、約翰也曾在圈中,但他們出來享用基督作草場。當他們還在老宗教中的時候,他們在圈中餓得幾乎要死。那裡沒有門,意思就是沒有自由;沒有草場,意思就是沒有餵養。有一天他們遇見了基督,那永活者,牧人,祂說,「來跟從我。」他們便跟從祂出了羊圈,進入了草場。

你若跟隨主作你的牧人,就會激起一場風暴,逼得你從圈中出來。你無須掙扎或努力來跟從主耶穌出羊圈,因為只要你跟從祂,那個老宗教就會逼你出去。他們會把你趕出去。你越跟從這位活的耶穌,宗教就越要逼你出去。宗教忍受不了主耶穌,而主耶穌也絕不會留在宗教中。這兩者是絕對不同的,絕不可能一致。耶穌是生命,宗教是生命以外的東西。活的耶穌就是不能忍受宗教。讚美主,我們都在宗教之外,並且在青綠的草場上得到餵養!草場當然不在圈中,乃在圈外。你若要享受草場,就必須從圈中出來。你一旦從圈中出來,就在草場上了。阿利路亞!

我們需要說一些話是關於看門的,以及賊和強盜。看門的就是聖靈,賊與強盜乃是那些裝作申言者的人。那些不從門進羊圈,倒從別處爬進去的申言者,他們活在舊約申言者之後,又在施浸者約翰以前。在這期間有好些人進到律法裡,並不是藉著耶穌基督,乃是憑著自己進入的。他們裝作神所差遣的申言者,但是所有正確的舊約申言者都是藉著基督,也是為著基督來的。換句話說,他們是從門進入律法的。在這些舊約申言者以後,有好些人進入律法,不是藉著基督,也不是為著基督;乃是憑著自己,也是為著自己進入的。他們就是賊,就是強盜,他們毀壞了神的百姓。在舊約申言者與施浸者約翰之間有四百年的期間。約有四百年之久,那些賊與強盜毀壞了神的選民。結果主說,賊來了,無非是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;祂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(約十10。)這就是說,主來要將自己作生命分賜給祂的羊,因為祂是他們的草場。只要羊留在草場上,他們就要得到生命豐盛的供應。藉著在草場上得到餵養,羊要享受草場作他們豐盛的生命供應,因為主就是他們豐盛的生命。他們要更豐盛的享受主,更豐盛的經歷主作他們的生命。

主如何能成就這件作羊生命草場的事?要看見,草能被羊吃下去,必須經過死的過程。所有羊吃的活草,必須經過死的過程。因此我們會看見,主說祂必須為祂的羊捨命。首先祂必須死,好將祂自己當作生命供應給羊。

二、牧人、神的生命並魂的生命 ── 為著羊群

1. 基督是牧人

我們已經看見基督是牧人,呼召祂的百姓從圈中出來。祂走在羊前頭,祂的羊也跟著祂。祂是牧者,祂領羊從祂這門經過,從圈中出來,來到祂自己這草場上。

2. 基督捨了祂的魂生命,叫羊得到神的生命

在十節主說,「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在十一節祂說,「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」這兩節的「生命,」原文是兩個不同的字。在十節,希臘文是zoe,奏厄。這字在新約裡是指永遠、神聖的生命。在十一節,希臘文是Psuche,樸宿克,意魂,即魂生命,就是人的生命。這兩節指明主耶穌有兩種生命。主是人,有樸宿克的生命,人的生命;祂也是神,有奏厄的生命,神的生命。祂捨了祂的魂,祂的樸宿克生命,就是人的生命,為祂的羊成功救贖,(約十15,17~18,)使他們能有分於祂的奏厄生命,就是神的生命,(約十10下,)永遠的生命,(約十28,)使他們藉此得以合為一群,歸於祂這一位牧人之下。祂這位好牧人,就是這樣,並為著這目的,以神的生命餵養祂的羊。

主這神的生命絕不可能被殺死。在祂釘十字架時被殺的,乃是祂人的生命。為作我們的救主,祂成了人,捨了祂人的生命,為我們完成救贖,好叫我們可以接受祂的奏厄生命。祂捨了祂人的生命,好叫我們蒙救贖之後,得到祂的奏厄生命,就是永遠的生命。

3. 藉生命合為一群,歸於一個牧人之下

牧人、神的生命、以及人的生命,都是為著羊群。在十六節,主說,「我另外有羊,不是屬於這圈的;我必須領他們來,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,並且要成為一群,歸一個牧人了。」誰是這不在猶太圈中的羊?他們就是外邦人。什麼是這一群?「一群」表徵召會,基督的一個身體,(弗二14~16,三6,)就是主藉著祂的死,把祂永遠、神聖的生命分賜到眾肢體裡面所產生的。(約十10~18。)從前,這圈是猶太教;現在,這群乃是召會。羊圈從前是猶太教,如今仍是,羊群乃是召會。這羊群是召會,包括兩班人 ── 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。主將兩下帶在一起,成為一群,歸於一個牧人之下。如今這一群和一個牧人,就是一個身體和一個頭。

為什麼牧人、神聖的生命、以及人的生命,都是為著羊群?因為這羊群中的人是墮落的,需要救贖。牧人是人,有人的生命;祂犧牲了祂人的生命,為祂的羊群完成救贖。這樣,祂的羊群蒙了救贖。然後,祂的羊群接受了祂神的生命,藉這神的生命,羊就生活在一起,成了羊群。這樣,羊群就合為一個單位,一個整體。這不是憑人的生命,乃是憑神的生命完成的。

在人的生命裡,我們是被定罪的,是分裂的;在神的生命裡,我們蒙了悅納,並得以聯合。在神的生命裡,我們都是一個實體;意即我們是一群,在一個生命裡歸於一個牧人之下。我們若憑人的生命,不憑神的生命活著,我們只會引起麻煩。不僅如此,我們會成為外人,而離開羊群。每逢你憑人的生命活著,你就不再是羊,乃是外人了。羊乃是重生的人,有神的生命。我們都必須憑這神的生命活著,因而成為真正純粹的羊,然後我們就都會在羊群中。只要我們憑人的生命活著,我們就會像野獸,也許是吃人的獅子,或是野馬。我們若不憑神的生命活著,就不可能有羊群。這羊群是憑神的生命而產生、保全、維持、並形成的。弟兄和睦同居,是何等的善。(詩一三三1。)然而,和睦同居的意思,就是住在神的生命中。讚美主,在神的生命中我們真正是一,並且彼此相愛。這在我們人的樸宿克生命裡是不可能的,只有在神的奏厄生命裡才有可能。我們的牧人捨了祂的樸宿克生命,完成了救贖,叫我們得到這奏厄生命。如今我們是在奏厄生命裡,歸於一個牧人之下,成為一群。這不是一個組織,乃是在生命裡的合群,太美妙了!阿路利亞!羊群不是宗教的事,乃是生命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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