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16-3

〔三〕 目錄

第十六篇 飢餓人的需要生命的餵養(二) 3

【讀經】

約六63~71:賜人生命的乃是靈,肉是無益的;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。原來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是不信的,誰要出賣祂。耶穌又說,所以我對你們說過,若不是蒙父所賜,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。從此祂門徒中有許多退去的,不再與祂同行。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,你們也想離去麼?西門彼得回答祂說,主啊,你有永遠生命的話,我們還歸從誰?我們已經信了,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。耶穌回答說,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麼?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。耶穌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;他本是十二門徒中的一個,後來要出賣耶穌的。

【禱讀】

約六63:賜人生命的乃是靈,肉是無益的;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

約六68:西門彼得回答祂說,主啊,你有永遠生命的話,我們還歸從誰?


6. 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

作為生命之糧的基督,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。雖然那靈很美妙,卻太奧祕了。我們需要具體、可見、可摸的東西 ── 生命的話。在六十三節主說,「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」話是具體的。

這節裡的「話,」希臘文,rhema,雷瑪,意思是即時、現時所說的話。這字不同於logos,婁格斯,常時的話,如約翰一章一節裡的「話。」這裡在靈之後題到話。靈是活的,也是真實的,卻相當奧祕,不易捉摸,叫人難以瞭解;但話是具體的。主首先指明,為了賜人生命,祂要成為靈。然後祂說,祂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這表明祂所說的話,乃是生命之靈的具體化身。現今祂在復活裡是賜生命的靈,而這靈又具體化於祂的話。我們運用靈接受祂的話,就得著那是生命的靈。

話是在我們之外。當我將這話接受到我裡面,話立刻成為靈。當我把話說出去,靈又成為話。當你將這話接受到你裡面,話又成為靈;當你說出這話,靈再次成為話。我們傳福音時,實在是傳那話。人相信福音,就是相信話。這似乎相當希奇,當人接受話,這話在他們裡面實實在在就成為靈。比方說,你若藉著約翰三章十六節來到主面前,也許你禱告說,「主,我感謝你,你如此恩待我。你已經將你的兒子賜給我。」當你相信這些話時,你裡面發生了什麼事?當你相信這些話時,在你裡面就有個東西被點活,成為活的。我不是說,你在頭腦裡領受了什麼知識;乃是說,在你的心裡、靈裡,有個東西變得非常活。你相信主的話,卻領受了那靈。那在你外面的話,成了在你裡面的靈。牠原是外面的話,卻成了裡面的靈。當你聽了話,並領受了話,你也多少接受了靈。這是非常奧祕且美妙的。

主是靈和話。復活的基督乃是那靈,那靈就是話;話是靈,靈又是給我們享受的復活之主。現在我們知道祂的所是與所在。因此,當我們在靈中接觸話,實際上就是接觸主自己這活糧。當我們在靈中接受這話,我們就是接受基督自己作豐盛生命的供應。如今一天過一天,我們有分於這奇妙復活的基督作我們的食物、生命、並生命的供應。祂乃是賜人生命的靈,祂也是生命的話。

在六十八節西門彼得說了非常有趣的話:「主啊,你有永遠生命的話,我們還歸從誰?」這一章結束於生命的話,這話是接受主惟一的路。今天問題歸結於話。你若接受話,你裡面就要得著靈;你若在裡面得著靈,你就有基督作裡面生命的供應。

我們已經看見,基督為著使祂自己便於給我們接受,經過了六個步驟 ── 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、升天、成為賜生命的靈、並具體化於生命的話。主已經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、升天、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那靈、並且具體化於話。話乃是主的靈的具體化身。你不能說你不知道如何接觸主,因為主已經具體化於話。祂是靈,也是話。你若接受話,就有那靈作你對基督的享受。

現在我們可以辨別,人的觀念與神的思想之間的差異。人的宗教觀念,就是猶太人在二十八節所問的:「我們當怎樣行,才算作神的工?」在整本聖經中,只有在這一章裡,宗教的猶太人問了這樣的問題。宗教的教訓總是勸勉我們行什麼,作什麼。人的觀念就是行,神的思想乃是信。

神所要、所預定我們作的工,乃是信入祂的兒子。在二十九節,主耶穌並不是告訴我們要「信祂,」乃是要「信入祂。」約翰六章給我們看見兩種信法 ── 信祂,與信入祂。當主答覆了他們的問題之後,猶太人在三十節反駁主的話說,「你行什麼神蹟,叫我們看見就信你?你到底作什麼工?」他們說「信你,」但那並不是主所說的。主告訴他們要「信入」祂。這裡的介係詞,與羅馬六章三節「浸入基督」所用的介係詞完全一樣。我們已經看見,「信祂」的意思就是信祂是真實的,並且信關於祂的一切都是對的。但「信入祂」的意思是接受祂,並與祂聯結,相調為一。你信入祂的時候,你與基督之間就有了一個聯結和合一。換句話說,你已進入祂裡面,也將祂接受到你裡面。按照神聖的思想,我們沒有什麼要作的,只要信入基督,並且天天將祂接受到我們裡面。

「吃我肉喝我血的人,就住在我裡面,我也住在他裡面。」(約六56。)對我們來說,作神的工就是吃基督,接受祂,因祂活著。我們必須調整我們為神作工的屬人觀念。每天我們必須吃基督,好叫我們因基督活著。在這一章裡,主好幾次說,吃祂的人要因祂活著。(約六51,57,58。)今天的問題不是作工,乃是生活。你是過怎樣的生活?你滿意於你所過的生活麼?你若不吃喝基督,你根本沒有生命。你若沒有生命,你怎能活著?五十三節說,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。」神聖的觀念不是為神作工,乃是接受基督作我們的食物和飲料。藉著吃喝基督,我們就被基督充滿。然後我們才能正確的為神而活。

五十七節是整本聖經中最強烈、最奇特的一句話:「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,照樣,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著。」那是全能神,創造宇宙者的主勸我們吃祂。人絕不可能有這樣的思想。主若未曾說過這話,我信我們沒有人會有足夠的膽量說,我們必須吃主。當然,我們能說,我們必須敬拜主,敬畏主,信靠主,順從主,向主禱告,為主作工。我們可以用好些動詞解釋我們必須為主作什麼,但是我們會害怕想到我們該吃祂。我們一天必須吃三餐,好叫我們能以活著。換句話說,我們是憑吃活著。照樣,我們必須吃主,好叫我們能憑主活著。約翰六章全章最重要的點就是:主是我們的食物,是生命的糧。吃祂不是一次永遠的事,乃是天天的事,甚至是時時刻刻對主的經歷。無論東方還是西方,人都是不斷的吃,使人可以活著。因此,我們都必須接觸主,並吃主。我們不僅僅是軟弱的人,更是飢餓的人,需要主作我們生命的供應。主是可吃的,因為祂是生命的糧。祂像糧一樣,是給我們吃的。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靈,從祂這話這靈得餵養。然後我們就要將祂接受到我們裡面,消化祂、經歷祂,並且時時刻刻應用祂。這就是一切 ── 再沒有別的了。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作,我們的行,並學習吃基督,且憑我們所吃的活著。這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所走的神聖、生命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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