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14-2

〔二〕 目錄

第十四篇 軟弱人的需要 ─ 生命的點活 2

【讀經】

約五10~18:那天是安息日,所以猶太人對那治好的人說,今天是安息日,你拿褥子是不可的。他卻回答說,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,拿你的褥子走吧。他們問他說,那對你說拿褥子走的人是誰?那治好的人不知道是誰,因為那地方人多,耶穌已經退避了。這事以後,耶穌在殿裡遇見他,對他說,看哪,你已經痊癒了,不要再犯罪,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厲害。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,使他痊癒的是耶穌。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,想要殺祂,因為祂在安息日作了這事。耶穌就對他們說,我父作工直到如今,我也作工。所以猶太人就越發想要殺祂,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,並且稱神為祂的父,將自己與神當作平等。

【禱讀】

約五17:耶穌就對他們說,我父作工直到如今,我也作工。


由於肉體的軟弱以及缺乏生命,要人守律法是不可能的。雖然有天使,有水,水也攪動了,但你無法履行到水中就醫的要求。這幅清楚的圖畫給我們看見,軟弱、死了的人不可能遵守律法。人在律法上是沒有指望的。就律法而言,我們的情形是無能為力的,是無可指望的。

今天,我們有更完美的宗教,甚至是最好的宗教。但你可知道最好的宗教也要求你有所作為麼?牠要求你行走,行動,並且作第一,才能得到牠的好處。或許你已發現你太軟弱了,無法獲得宗教所要給你的東西。這指明你是在那軟弱人所在的地方 ── 那五個廊子之下。我們就像在守律法的庇護下軟弱的人。

4. 在宗教羊圈守律法之庇護下的病人

廊下躺著許多病人,這表徵在守律法的庇護下,就是在宗教的羊圈裡,有許多人瞎眼,不能看見;有許多人瘸腿,不能行走;還有許多人枯乾,缺乏生命的供應。他們沒有喜樂或平安,只有痛苦。軟弱的人是沒有喜樂的,即使在快樂的節日也是如此;(約五1;)他們沒有安息,甚至在安息日也不能安息。(約五10。)病人是無望無救的,在主眼中乃是死的。

要人守律法的宗教,雖然有醫病的方法,但對軟弱無能的人,卻毫無益處,因為他沒有力量履行律法的要求。宗教的守律法,是倚靠人的努力、作為和修飾。人既是軟弱的,宗教的守律法也就變為無用。聖城、聖殿、聖節期、聖安息日、天使、摩西和聖經,都是這宗教裡的好東西,但絲毫不能幫助這軟弱無能的人。在主的眼中,他乃是死人,不僅需要醫治,還需要點活。主點活人,並不帶任何要求。我們會看見,這軟弱的人聽見主的聲音,就被點活了。這神蹟的意義是:當猶太宗教守律法的實行,因人的軟弱而有所不能時,神的兒子來了,把死人點活過來。律法不能賜人生命,但神的兒子卻賜生命給死人。(約五21。)「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」(羅五6,)祂就來將我們點活。

二、神子賜生命的充足

我們看見,這事例在消極一面暴露守律法之宗教的虧缺和虛空。猶太宗教有這麼多好東西 ── 聖城、聖殿、天使、聖經、聖節期、聖安息日和池子;但這些好東西沒有一樣能幫助死人。聖城不能幫助軟弱的人;聖殿、聖經、以及聖日也都不能。雖然那天是節日,他卻沒有快樂;即使在安息日,他也沒有安息。任何事物都不能幫助他,他的情形是無望無救的。忽然間,有一個微小的人來到了。祂不是天使長,乃是名叫耶穌的小人物。祂沒有佳形美容,毫無引人之處,也沒有人注意祂。祂直接走到病人那裡。就像父在已過的永遠裡豫見了撒瑪利亞婦人,子就去雅各井邊找到她;照樣,父也豫見了這個軟弱的人,正當他躺在池邊時,子就來到他那裡。主問他說,「你想要痊癒麼?」意思就是:「你想要得醫治麼?」那軟弱的人除了池子、水、和攪動水的使者以外,別無所知。他也曉得在自己裡面沒有希望,沒有能力,所以就將他的光景向主耶穌說明。於是主耶穌對他說,「起來,拿你的褥子走罷。」那軟弱的人聽了那永活、賜生命的主那點活人的話,就痊癒了。我們也許想,他在得醫治以前就起來行走了,其實不然;他是先得醫治,然後起來拿著褥子走了。請注意九節的順序:「那人立即痊癒,就拿起褥子走了。」「那人立即痊癒,」在「拿起褥子走了」之前,足見他在起來之前得了醫治。他聽到永活神的兒子的聲音,便得了醫治。他聽見主活的話,就叫他活過來了。從前是褥子托著這軟弱無能的人,現今是這被點活的人拿著褥子。

倘若我是這軟弱的人,我也許會說,「先生,我是不行的。我依賴這褥子已三十八年了;牠一直托著我,你怎能對我說,拿起牠來呢?你所說的,我辦不到。」我們絕不該辯駁主的話。無論祂說什麼,我們只該說「阿們,」並且照著去作。不要辯駁或理論。你若理論,就會失去祂的祝福。那軟弱的人不但站了起來,還拿起他的褥子走了,這是多麼的好。他不但得了醫治,而且被點活了。按照二十四、二十五節,這對他這個死人就是出死入生而活了。按照二章所立定的原則,這就是變死亡為生命。

我們不需要宗教的池子和水,我們不需要天使。與耶穌相比,宗教的池子和天使的確太差了。我們有了耶穌,就不需要別的。聖城、聖殿、以及聖天使有何用?節期和安息日對我們也毫無意義。這一切對我們都沒有益處,乃是耶穌將我們點活。我們都必須看見這事。這就是生命的點活。這是這個事例在積極一面的中心點。

貳、宗教敵對生命

一、生命將人點活幹犯了宗教的儀式

在五章十至十六節,我們看見宗教敵對生命。「所以猶太人對那治好的人說,今天是安息日,你拿褥子是不可的。」(約五10。)生命將人點活,干犯了宗教的儀式。宗教為生命所觸犯,從此開始與生命為敵。安息日是為著人的,(可二27,)應該是人的安息。宗教的守律法,並沒有給這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帶來安息,但生命的點活在一秒鐘內便作成了。然而那些宗教的人只在意安息日的儀式,並不關心病人的安息。我們所有的是何等的生命!我們不需要任何宗教的事物。只要我們有耶穌,一切宗教的事物就算不得什麼;只要我們有耶穌,我們就有生命。讓宗教同宗教的一切事物去罷。那些東西不能給我們生命,但耶穌能。耶穌將我們點活,耶穌給我們生命。生命帶給我們喜樂,生命帶給我們安息。生命帶給我們亮光和我們所需要的一切。讚美主!

這事例的真正意義是宗教和基督的不同,就是宗教的守律法和基督點活人的不同。宗教的守律法是好的,但我們是軟弱的。宗教的守律法或許是有效的,但我們無法履行牠的要求。基督沒有要求,因為當祂臨到我們,就說出祂活的話,叫我們能聽見祂的聲音。如果說有要求,那就是要我們聽祂活的話。當我們聽見祂的聲音,我們就出死入生了。這事例中的對比,就是宗教要求人,基督的話卻叫人活。

二、宗教想要銷滅生命

守律法的宗教不能賜生命給軟弱的人。當基督用生命將這人點活時,那宗教就逼迫祂,想要銷滅生命,因為祂在安息日行了這事。(約五16。)那宗教在意守安息日,不惜犧牲那軟弱人的安息。但基督在意人得安息,寧可犧牲守安息日。這當然觸犯了那宗教。原則上,今天宗教的光景也是一樣。熱心宗教的人仍然在意他們宗教的儀式,不惜犧牲人生命的事。主還是一樣,不惜任何代價要顧到人生命的事,寧可犧牲一切宗教的儀式。這就是為何我們這些被基督點活的人,會遭到固守宗教儀式之人的反對和逼迫了。

參、子賜生命,並行審判,與父平等

一、子與父平等

熱心宗教的猶太人逼迫耶穌,因為祂在他們的安息日作了工,將那軟弱的人點活過來。耶穌回答他們說,「我父作工直到如今,我也作工。」(約五17。)在他們宗教的觀念中,他們是為守安息日而安息。但他們不知道,只要還有可憐的罪人未蒙拯救,父和子就沒有安息。當他們為守安息日而安息的時候,父和子仍舊在作工,要使罪人得著生命和安息。這不但觸犯了熱心宗教的猶太人,而且使他們認為耶穌是在褻瀆神;因為按著他們的觀念,祂「不但犯了安息日,並且稱神為祂的父,將自己與神當作平等。」(約五18。)他們認為那是褻瀆神;然而,乃是「褻瀆」神的那一位,將那軟弱的人點活了。祂點活了那人,見證在賜人生命的事上,祂與父神平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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