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3-1

〔四〕 目錄

第三篇 命與建造的引言(二)1

【讀經】

約一14~18:話成了肉體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,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,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。約翰為祂作見證,喊著說,這就是我曾說,那在我以後來的,成了在我以前的,因祂原是比我先的。從祂的豐滿裡我們都領受了,而且恩上加恩;因為律法是藉著摩西賜的,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。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,將祂表明出來。

【禱讀】

約一14:話成了肉體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,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,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。


在前一篇信息裡,我們看見基督是話,來作生命與光,為要產生許多的兒女,作神的擴大與團體彰顯。這在約翰一章一至十三節啟示出來。願我們裡面深處牢記這點。

在這一篇信息裡,我們來到約翰一章的第二段,由十四至十八節所組成。這段給我們看見,這位是話,且來作生命和光,以產生許多兒女,叫神得著擴大和彰顯的基督,成了肉體給我們享受。約翰一章一至十三節告訴我們,基督來產生神的兒女;十四至十八節指明,所有神的兒女都需要享受基督。

我們如何能享受基督?乃是藉著祂的成為肉體。成為肉體的意思就是成為具體實在的。在話成為肉體以前,基督是奧祕的;然而當祂成為肉體,祂對我們就非常實在。在祂成為肉體之前,祂是摸不著、看不見、觸不到的。藉著成為肉體,祂就成為具體、實在、可見﹑可摸的。十四節說,「話成了肉體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。」這是具禮的。祂既成為肉體支搭帳幕在人間,就成為摸得著的,人不僅能看見祂,也能摸到祂。所以約翰說,「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,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。」在約翰一書裡,約翰告訴我們,他們摸過祂。(約壹一1。)因此,基督在祂的成肉體裡成為摸得著的。

雖然藉著成為肉體,基督成了摸得著的,但是在我們能享受祂之前,我們還有一些需要。所以一章十四節說,祂「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」這裡不是說,祂豐豐滿滿的有道理,有恩賜。當祂成為可見、可摸時,祂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當基督在肉體裡和門徒同在時,他們不僅看見祂,摸著祂,他們也享受祂。如果你能問彼得和馬利亞,為什麼他們這樣愛祂?為什麼他們喜歡在祂面前?他們會說,「我們簡直不能用言語表達。只要我們和祂在一起,我們就有享受。話語無法說出。但是我們都能見證,坐在祂面前是這麼甜美,這麼有享受、有實際。我們不知道如何解釋並說明,但我們確實知道我們有享受!」他們享受了什麼?乃是話在肉體裡,滿了恩典和實際。

貳、話成肉體表明神

一、成為肉體

我們剛已說過,話成為肉體是給我們享受。現在我們必須看見,祂成為肉體,使祂能表明神。(約一18。)神「顯現於肉體。」(提前三16。)祂如何將神表明?祂在肉體裡表明神,是藉著將祂自己陳明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。祂沒有對早期的門徒說,「小子們,我要你們知道我就是神的兒子,我在肉體裡來是要把神表明給你們。你們都必須認識神。看我的臉,你們必須認識我是誰,你們認識我就是認識父神了。」祂若這樣表明神,所有的門徒都要退去離開祂。彼得會說,「我要回加利利打魚去。」馬大會說,「主,我要回家去管我的事。」不,基督在肉體裡來,不是以教訓的方式表明神,乃是以滿有恩典和實際的方式。祂沒有說,「小子們,你們必須在我裡面尋求神。要學習知道我是在這裡表明神。」祂是以享受的方式,藉著陳明祂自己作恩典和實際來表明神。因此,彼得能說,「我絕不回去打魚了,我要永遠與這人在一起。雖然我不知道祂是誰,不知道祂是否神的兒子、父、話、或是創造者,但我確知與祂在一起,真是甜美。」這就是耶穌|在肉體裡的神的兒子|表明神的方式。祂將神表明給祂的門徒,不是藉著教訓門徒,乃是藉著供給他們這樣甜美的享受。只要看一看人,祂就會得著他們。祂的同在是何等的享受!祂的同在是如此引人入迷!許多早期的門徒就是被祂吸引了。好像沒有人能抗拒祂那吸引人的同在。那就是祂表明神的方式。

神不是教訓、道理、規條、律法或恩賜的神,神乃是一位可享受的神。神對我們是恩典和實際。神是我們完全的享受,神的兒子耶穌乃是對神之一切享受的具體表現。當祂與你同住時,你就享受了神。你嘗到神乃是甜美、可愛又寶貴的一位,最終你就得到祂的實際。我們沒有人的話語來解釋這個。雖然我們缺少發表來描述,但我們今天可以享受祂。當我們與主同在一段時間,呼喊祂,說,「主耶穌,我愛你,」我們就感覺甜美、安慰、安息、舒暢和有力。不僅如此,我們有祂的實際。人可能會問你說,「你有怎樣的實際?」雖然我不知道如何描述,但我的確有實際。在花時間在主面前之先,我是虛空的,但現在我是飽足的。我有實際,我滿足又洋溢。

話成為肉體表明神,成了肉體給我們享受。神的兒子乃是以享受的方式,向人表明神。這是奇妙的。

當話成為肉體時,祂是「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。」(羅八3。)在聖經裡,「肉體」不是一個好字眼,牠指明墮落和罪惡。羅馬七章十八節說,沒有善住在我們的肉體之中。當聖經說基督成為肉體,是否指祂成了有罪的?絕不是。祂成為肉體乃是「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。」摩西所舉起掛在桿上的銅蛇,(民二一4~9,)是基督成為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的一個豫表。雖然銅蛇是蛇的樣子,但牠並沒有蛇的毒性。牠的本質是純潔、清潔而善良的。牠被作成蛇的樣子,目的是為著代替。我們來到約翰三章十四節時,要更多來看這事。目前我們若瞭解基督在成為肉體時,並沒有肉禮那罪的性情,只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就夠了。藉著祂這樣的成為肉體,人就能接觸祂。有分於祂,並享受那在祂裡面神的豐滿。祂成為肉體時,表面上是成為罪,因為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,神使祂成為罪。事實上祂沒有罪的性情,只有罪之肉體的形狀、樣式而已。

林後五章二十一節也告訴我們說,祂「不知罪。」我們沒有言語解釋這事。主耶穌凡事都知道,怎能說祂不知罪?既然祂凡事都知道,祂對罪也必知道得透透徹徹。然而,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祂不知罪。這是什麼意思?按我的領會,這是指主耶穌沒有罪,祂與罪無關。在祂的性情、本質裡沒有罪這個東西。雖然祂成為罪,但祂裡面沒有罪的性情。我們只能說,祂是在罪之肉體的形狀、樣式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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