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分享 ─ 68~69篇

羅馬書生命讀經-追求目錄

第68篇 神在肉體中定罪了罪,使我們得以在靈裡

【真理要點】

在信心裡說話

羅馬八章四節說,「使律法義的要求,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,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。」我們讀了這話可能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照著靈而行。但保羅告訴我們,「並且照經上所記:「我信,所以我說話;」我們既有這同樣信心的靈,也就信,所以也就說話。」(林後四13。)在屬靈的範圍裡,神乃是藉著說話行作萬事。我們現在既是神的兒女,我們說我們如何,我們就如何。

照著靈而行、照著靈、在靈裡

保羅在四節說到照著靈而行,在五節說到全人照著靈。我們若要照著靈而行,首先我們這人必須照著靈,因為我們的所作,總是出於我們的所是。接著九節說到在靈裡。照著靈乃是在靈裡的結果。這指明我們基本的需要,乃是在靈裡。我們一旦在靈裡,就能夠照著靈;我們一旦照著靈,就能夠照著靈而行。

兩個緊要的事實

羅馬八章九節「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,你們就不在肉體裡,乃在靈裡了;」有兩個緊要的事實:第一,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。第二,我們乃是在靈裡。在繙譯上「若」是指條件說的,「既然」一辭也是指條件說的,但這條件已經履行,是一件完成的事實。這裡的意思是屬於第二種情形,也就是說,神的靈既然住在我們裡面,我們就在靈裡。即使我們失敗、犯錯,神的靈仍繼續住在我們裡面。因著這個事實,我們能夠放膽的說,我們乃是在靈裡。

地位與光景

另一面保羅又說,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屬基督是一件地位的事,而在靈裡則是一件光景的事。我們必須承認,有時候我們會有不在靈裡的光景。

【研討問題】

你是照著靈而行,還是照著肉體而行?請運用信心宣告。


第69篇 在靈裡經歷那靈的工作

【真理要點】

宣告我們在靈裡

要穩定我們在靈裡的光景有一條路,就是宣告我們在靈裡。要學習說,「我在靈裡!」保羅並沒有說,「你們要脫離罪與死的律,就必須禁食禱告。」他也沒有教導說,信徒必須先向神和人承認他們一切的罪,然後才能經歷那靈。我們宣告我們在靈裡這個事實,就能使我們留在這光景裡。

受打岔離開靈

但許多基督徒接受了要有好行為來榮耀神的教訓,使他們受打岔離開靈。他們可能受勸勉要更多的禱告或讀經。但這些活動若僅僅是我們自己的作為,也能叫我們把那靈的開關「關上」。

內住之靈的工作

我們要從羅馬八章來看那靈有福之工作的各方面。第一,那靈是內住的靈。(9,11。)第二,那靈分賜生命。第三,那靈殺死並清除我們裡面一切消極的事物。(13。)第四,內住的靈引導我們。(14。)第五,那靈是呼叫的靈。(15。)第六,那靈是作見證的靈。(16。)第七,那靈盡功用來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。(26。)第八,那靈在我們裡面代求。(26,27。)第九,我們有「那靈初熟的果子」,作為那要來之全享的樣品、豫嘗和擔保。

當我們留在靈裡時,我們就享受那靈的這一切功用。為此我們無須禁食、禱告,只要對那靈的每一項功用說阿們。這會變化你、建造你,並且使你的生命長大。

【研討問題】

我們可以如何穩定在靈裡的光景?

(范晨星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