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 62-1

〔週一〕 | 目錄 |
在我們來看三一神的生命分賜到三部分的人裡面之前,我們需要進一步說到三一神的分賜是根據祂的公義,藉著祂的聖別,而達到祂的榮耀。我們已經看見,公義是神的手續,聖別是神的性情,而榮耀是神的彰顯。因此,神的分賜乃是根據祂公義的法則,藉著祂聖別的性情,而達到祂自己的彰顯。神的彰顯主要是在召會中。因此,三一神分賜的目標,乃是使神能夠在召會中得著彰顯。 最高的義 在前面的信息裡我們指出,神的義與基督的死有關,基督的死了結了一切消極的事物。因著人的墮落,創造裡的每一件事物都變成不義的。例如,蚊子困擾我們就是不義。不僅如此,社會上的每一方面都是不義的。亞當乃是舊造的元首;他墮落之後,在神的眼中,他以下的一切都變成不義的。基督的死了結了這些不義的事,且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;因此,基督的死乃是最高的義。 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,我們也死了,因為我們在祂裡面死了。我們在基督的死裡與祂聯合。這意思是說,不只基督自己的死是公義的,在神眼中,我們在基督裡的死也是公義的。 活動中的聖別 然而,基督的死並不是終結,因為基督的死帶進復活。在復活裡,我們有了新生的起頭,並且得著重生。不僅如此,基督的復活還有聖別的功能,其中包括變化與模成。至終,我們藉著聖別的過程,就模成神兒子的形像。這是聖別的主觀經歷。使人得以聖別乃是聖別的主觀活動;這就是活動中的聖別。我們得以聖別,實際上就是復活的基督將神聖別的性情作到我們裡面。這與所謂「聖潔派」的聖潔觀念,截然不同。 聖別的結果 ── 得榮 聖別的結果乃是得榮,就是神的彰顯。因此,三一神的分賜乃是達到祂的榮耀。聖別的結果就是得榮。 得榮開始於五旬節那日。召會不是在五旬節出生的,而是在基督復活的那日出生的。彼前一章三節說,我們在基督復活時得了重生。當祂復活時,一粒麥子成了許多子粒,而形成一個餅,就是召會。(約十二24,林前十17。)因此,召會乃是在復活那日產生的。但是五旬節那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在那日,召會得著了榮耀。如果五旬節那日我們在召會的聚會中,我們一定會高聲呼喊:「太榮耀了!」我們不會說到公義或聖別,因為我們會強烈的感受到榮耀。 主耶穌用這樣的話來開始祂在約翰十七章的禱告:「父阿,時候到了,願你榮耀你的兒子,使兒子也榮耀你。」(1。)兒子如何榮耀父?祂乃是在一裡榮耀父。約翰十七章裡的一就是召會。聖徒的一乃是正當的召會生活。當這個一完全實現時,子就在召會中榮耀了父。這指明那裡有正當的召會生活,父就在那裡得著榮耀,因為召會生活將父彰顯出來。因此,如果我們作為召會正常的聚集在一起,我們應當感受到,在我們的聚會中有榮耀。召會生活完全是一件得榮的事。召會不是神的手續,神的法則;召會乃是神的目標。神的心意乃是要在召會中得著榮耀。 越多聖別,就越多榮耀 召會的得榮開始於五旬節,但尚未達到終極完成。相反的,得榮的過程仍然一直在進行。就召會的光景而言,有些時候的榮耀比其他的時候多。在召會中到底有多少榮耀彰顯出來,乃在於我們聖別的程度。籃球比賽的觀眾也許非常熱切;然而,他們沒有榮耀,只有興奮,因為他們沒有聖別。我們越讓基督用祂聖別的性情浸透我們而得以聖別,我們作為召會聚在一起時,就越能彰顯神。 聖別基本上是個人的事,而得榮主要的是團體的事。假如在這一天中我向妻子發了脾氣,這就破壞了我個人的聖別。雖然我向主認罪,也接受了祂的潔淨,但在那天晚上的聚會中,可能眾人都覺得榮耀,我卻沒有榮耀的感覺。因著我缺少聖別,所以我不能感受別人所感受到的榮耀。在我個人的生活中沒有聖別,就使我在聚會中不能感受到榮耀。然而,我若終日留在與主的交通中,甚至在妻子為難我時也不例外;那麼,那一天所發生的每一件事,就都對經歷聖別的過程有所幫助。因此,在聚會中我就能感受到榮耀。這說明一個事實:我們越經歷聖別,就越有分於得榮。 榮耀 ── 神在召會中的彰顯 ── 乃是神分賜的目標。然而,聖別是過程,公義是托住的立場。因此,三一神的分賜乃是根據祂的公義,藉著祂的聖別,而達到祂榮耀的目標。 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