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分享 ─ 56~57篇

在你的經歷中,那靈曾經如何引導你?你如何順從那靈的引導?
第五十七篇 義 ── 福音的大能 【真理要點】 我們救恩的根基 愛與恩典都可以改變,但義是堅實而穩固的。現今基督既然死了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神就將自己擺在一個地位上,使祂必須受律法的限制。不論祂愛不愛我們,祂自己的義都要求祂非赦免我們不可。因此,我們救恩的根基不是愛,也不是恩典,乃是義。 聖經的確啟示,神的義乃是福音的大能。我們看看自己,就知道我們不可愛,也不配得神的恩典。我們完全不配從神得著什麼。但神是公義的;祂治死基督,為要作我們的代替;祂也承認基督的死完全償還了我們的罪債。不僅如此,坐在神右邊那復活的基督,乃是付債的收據。 神的義顯明並顯示出來 保羅在羅馬三章二十一節進一步說到義:「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申言者為證。」 神赦免我們,就顯示出祂的義來。祂向全宇宙宣告:因著祂是義的,祂就必須赦免我們的罪。因為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代替了我們,在十字架上被祂治死,就律法而言,祂就有義務赦免我們。不論祂對我們滿意或不滿意,每當有人指出復活、升天的基督是償付罪債的收據時,祂就必須赦免那個人。在這件事上,神別無選擇。 【經歷應用】 我們不該看自己,乃該注視升天的基督。每當我們的良心因著我們的失敗而定罪我們時,我們必須記住,要站立在神義的根基上。你今天可能為主大發熱心,但將來你也許會在祂面前失敗,因而對自己很失望,無法相信神會赦免你。這時,你需要為著神的義讚美祂。要告訴神,不論你多失敗,基督仍然在神的右邊,作為你一切罪債已經清償的收據。每當我們宣告耶穌的血並訴諸於神的義時,神除了赦免我們之外,別無選擇。 我們若清楚福音裡的神的義,就會安息,因為我們知道,神的義乃是我們永遠的保證。 【研討問題】
說明為何義是福音的大能?我們如何應用? (楊平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