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分享 ─ 56~57篇

第五十六篇 藉調和之靈而標出

【真理要點】

我們今天的需要

 基督的一切所是,以及祂所成就、所得著、並所達到的一切,全都在包羅萬有的靈裡。這靈包含了我們所需的一切─復活、能力、生命、引導、光、愛、以及謙卑等等。不僅如此,這位奇妙、包羅萬有的靈已經安裝在我們的靈裡。阿利路亞,這位活的基督,就是包羅萬有的靈,乃是在我們的靈裡!我們只要用我們的靈,就可以應用這奇妙豐富的一位。

標出為神兒子的路

 我們曾經指出,按肉體說,甚至主耶穌也需要標出為神的兒子。按聖別的靈說,祂藉著復活,就標出為神的兒子。同樣的原則,按肉體說,我們都是罪人。但我們既已得蒙重生,就能夠照著靈行事為人。我們越照著調和的靈而行,就越經歷標出的過程。

【經歷應用 ── 內住之靈的豐富】

那靈的引導

 八章十四節說,「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」這裡說到那靈的引導。我們這些神的兒子都有那靈的引導。有個東西在我們裡面自然而然、不知不覺的盡功用,將主的引導帶給我們。但我們需要合作,要注意這個引導,尊重這個引導。有時候我們說,我們不明白那靈的引導,其實我們深處十分清楚。

代求

 八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到那靈的代求。那靈常用歎氣或歎息來為我們代求,尤其是當我們要去作不討主喜悅的事情時。因著那靈的歎息,基督徒的生活並不總是喜樂的,因為我們作某些事情的時候,裡面會受攪擾。世人可以參加某種屬世的娛樂而感到快樂,但我們若有分於那種娛樂,裡面就會深受攪擾。我們每作一些不符合神聖素質(也就是不符合聖別)的事,或不能幫助我們模成基督形像的事情時,那靈就會歎息。

【研討問題】
在你的經歷中,那靈曾經如何引導你?你如何順從那靈的引導?


第五十七篇 義 ── 福音的大能

【真理要點】

我們救恩的根基

 愛與恩典都可以改變,但義是堅實而穩固的。現今基督既然死了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神就將自己擺在一個地位上,使祂必須受律法的限制。不論祂愛不愛我們,祂自己的義都要求祂非赦免我們不可。因此,我們救恩的根基不是愛,也不是恩典,乃是義。

 聖經的確啟示,神的義乃是福音的大能。我們看看自己,就知道我們不可愛,也不配得神的恩典。我們完全不配從神得著什麼。但神是公義的;祂治死基督,為要作我們的代替;祂也承認基督的死完全償還了我們的罪債。不僅如此,坐在神右邊那復活的基督,乃是付債的收據。

神的義顯明並顯示出來

 保羅在羅馬三章二十一節進一步說到義:「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申言者為證。」

 神赦免我們,就顯示出祂的義來。祂向全宇宙宣告:因著祂是義的,祂就必須赦免我們的罪。因為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代替了我們,在十字架上被祂治死,就律法而言,祂就有義務赦免我們。不論祂對我們滿意或不滿意,每當有人指出復活、升天的基督是償付罪債的收據時,祂就必須赦免那個人。在這件事上,神別無選擇。

【經歷應用】

 我們不該看自己,乃該注視升天的基督。每當我們的良心因著我們的失敗而定罪我們時,我們必須記住,要站立在神義的根基上。你今天可能為主大發熱心,但將來你也許會在祂面前失敗,因而對自己很失望,無法相信神會赦免你。這時,你需要為著神的義讚美祂。要告訴神,不論你多失敗,基督仍然在神的右邊,作為你一切罪債已經清償的收據。每當我們宣告耶穌的血並訴諸於神的義時,神除了赦免我們之外,別無選擇。

 我們若清楚福音裡的神的義,就會安息,因為我們知道,神的義乃是我們永遠的保證。

【研討問題】
說明為何義是福音的大能?我們如何應用?

(楊平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