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 59-2

〔週五〕 | 目錄 |
談論與實行 許多人談論羅馬十二章的身體生活,卻沒有實際的實行身體生活。例如,有些人看見在基督的身體裡,我們乃是「各個互相作肢體」,(5,)但他們卻說不出那些肢體是與他們特別有關聯的。因此, 他們所說各個互相作肢體的話,不過是空談罷了。我們在這裡不是為著談論身體生活,我們乃是為著實行身體生活。 羅馬書中關於身體生活的教訓是在十二章,但實行卻是在十四至十六章。這幾章是對付一些發生在召會生活中的實際問題。我們來看保羅怎樣處理這些問題,就能對於身體生活的日常實行有所學習。 接納信徒 就著身體生活的道理,十二章是很重要的;而就著身體生活的實行,十四章則很重要。保羅在十四章論到一個問題,就是接納那些意見和作法與我們不同的信徒。在一節保羅說,「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是為判斷所爭論的事。」保羅接著題出兩個例子,說到信徒可能會持不同看法的事。第一個例子與吃有關:「有人信百物都可吃,但那軟弱的,只吃蔬菜。」(2。)第二個例子與守日有關:「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,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。」(5。)有許多事使基督徒分裂,這兩件事只是其中的兩個例子。以受浸為例,有些人堅持浸到水裡,有些人堅持灑水。我們若有身體生活正確的實行,就當接納所有在基督裡的真信徒,無論他們是實行浸到水裡或灑水。 有些人說我們在主恢復裡的人狹窄;其實,我們願意接納各種不同的基督徒。我們接納實行浸到水裡的,也接納實行灑水的。到底是誰狹窄─是主恢復裡的人,還是那些只接納在道理或作法上達到某些要求的人? 基督徒中間的分裂,乃是來自道理或作法的不同。例如,信徒因著蒙頭、洗腳、和守主日或守安息日這類的事情而分裂。這事實應當叫我們重新來看羅馬十四章,那裡保羅教導我們,凡在基督裡有信心的人,我們都要接納,而不要為次要的事論斷他們。若有人來到我們中間,他對某件事有不同的意見,我們仍必須接納他為主裡的弟兄。正如保羅在十五章七節所說,「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,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,使榮耀歸與神。」 接納信徒的重要性,從我們早期在洛杉磯召會生活的經歷中可得著例證。那時,有三個基督徒團體渴慕與我們來在一起過召會生活。一個團體有靈恩派的背景,另一個團體有基要派聖經教訓的背景。當我知道他們渴慕並切望能夠聚在一起時,我就題醒他們,歷代以來,基督徒因著道理和作法的不同而不斷分裂。不僅如此,我還告訴他們,他們若要按照羅馬十四章來在一起過召會生活,就必須丟棄自己的意見,並且接納所有在基督裡的真信徒,不論他們在道理上或作法上多麼不同。他們同意將他們的不同擺在一邊,在一裡聚在一起過召會生活。我們在聚會的地方掛上了一些標語,一個是「多樣與劃一相對」(Variety versus Uniformity),另一個是「在多樣裡合一」(Unity in Variety),還有一個是「在基督裡都是一」(All One in Christ)。可是,經過一段很短的時間之後,有靈恩派背景的人就開始堅持在聚會中一定要說方言、敲鈴鼓。那些有聖經教訓背景的人受不了,拒絕這麼作。我請求那些反對說方言、敲鈴鼓的人,擔就那些喜歡說方言、敲鈴鼓的人,可是他們不願意。然後我請求那些鼓吹這種作法的人要顧到別人的感覺。他們也拒絕了,並堅持他們所作的一點都沒有錯。最後,因著雙方都不能接納道理不同、作法不同的信徒,所以就無法在一裡同聚,實行召會生活。 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