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分享 ─ 50~51篇

第五十篇 肉體與靈

【真理要點】

 羅馬書三章二十節說,「凡屬肉體的人,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。」這裡「屬肉體的人」原文為「肉體」,指人,人類。在神眼中,每個墮落的人都是肉體。但在七章,「肉體」只是指人所是的一部分,是指我們罪惡、邪惡的部分,由罪內住的部分。七章十八節說,「我知道住在我裡面,就是我肉體之中,並沒有善。」我們的肉體是邪惡事物居住的地方。無論人看起來多善良,他至少有一部分─肉體─是邪惡的;住在他肉體之中,並沒有善。

【應用】

 只要神有機會將祂自己作到我們這人裡面,祂就不太在意我們的情形是頂好或是可憐。通常我們的情形和光景頂好時,我們也許就向主內裡的工作關閉了。我們在困難的情形裡,就更向主敞開,更願意轉向祂,並且更願意讓祂將自己作到我們裡面。罪、死、撒但在我們的肉體裡舉行不斷的聚集,但神是主宰一切的,我們若尋求祂,甚至肉體罪惡的組合也會幫助我們得著主。因為我們常常失敗,我們就被逼到靈裡,這樣,我們就更多得著那靈。羅馬八章四節說到照著靈,不照著肉體而行。要實行這事並不容易,我們需要經過許多失敗的經歷,使我們願意轉。一旦我們轉向靈,我們就自然而然照著靈而行。我們都需要一些事物逼迫我們、迫使我們向著靈。

【研討問題】
神為何不把肉體從我們身上取去?試描述因失敗而願意轉向靈的經歷。


第五十一篇 在祂兒子福音上的事奉

【真理要點】

 保羅在羅馬一章三節說,福音乃是論到神的兒子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;福音乃是一位奇妙的人物。羅馬書的中心信息,乃是說到罪惡、屬肉體的人被作成神的眾子,並且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。基督是福音的模型、榜樣。祂生在肉體裡,卻在聖別的靈裡,藉著復活成為神的兒子。羅馬書頭三章揭露我們的罪,四章啟示我們的稱義,六章說到我們的死和埋葬,七章說到我們的肉體和天然生命的難處;但是八章啟示,我們模成基督這許多弟兄中之長子的形像。基督被標出為神的兒子,我們也被標出為神的眾子。這就是福音的要點。

【應用】

 我們若要正確的事奉神,就必須在福音上事奉祂。我們要作到這點,首先需要知道福音是什麼,然後需要經歷福音所包含的一切項目。我們也需要學習如何將福音服事給人,也就是如何在供應神福音的職事上,盡祭司的功用。

 如果有一個人不清楚救恩,我們就必須幫助他清楚救恩。有的人可能清楚救恩,但不清楚福音的其他方面。因此,我們必須對他們有所供應,以滿足他們的需要。在召會生活中,服事最重要的點,乃是在福音上將基督服事給人,為此,我們都必須學習福音的元素和細節,我們也需要經歷福音完滿的內容。不僅如此,我們還必須照著我們所經歷的,發展出合式的方法與技巧,在福音上供應基督。

【研討問題】
請簡述福音的要點,並分享在福音上事奉神的經歷。

(劉長諺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