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968 週訊刊頭〉挑旺我們裡面神恩賜的熱火

 已過的新路事奉成全訓練,第一篇提醒我們,要為著召會生活恢復福音的使命及福音的火。這動力不應該是福音工作的要求,而是來自於我們對主的愛。而我們愛主,源頭卻是主先愛我們。是主的愛推動我們出去積極傳揚福音,宣揚「主愛我們」,也讓人看見「我們愛主」。馬太福音二十六章記載著馬利亞打破玉瓶,傾倒香膏在主身上,成就了永世馨香的「一件美事」,使主耶穌說了這樣一段話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什麼地方傳揚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,作為對她的記念。」(太二六13)我們不能只有傳福音的行為或動作,身上卻沒有馬利亞愛主的見證。求主的愛來困迫我們,使我們裡面爆炸出福音的熱火!

神的恩賜是為著福音

 主耶穌在升天以前給我們最重要的託付是: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將他們浸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裡,」(太二八19)所以,福音要成為衡量我們一生在神面前的價值最重要的因素。而福音的能力,是神的恩賜,神早已放在我們已經重生並有聖靈內住的靈裡面。保羅鼓勵提摩太說:「為這緣故,我題醒你,將那藉我按手,在你裡面神的恩賜,再如火挑旺起來。因為神賜給我們的,不是膽怯的靈,乃是能力、愛、並清明自守的靈。」(提後一6~7)我們所要負責的是挑旺這樣的恩賜,使我們的生活被能力、愛、並清明自守的靈所充滿,活出福音的能力來,使我們所接觸的周圍的人都得著救恩的福分。

要靈裡火熱

 傳揚福音的能力,來自於火熱的靈。這樣的靈,使我們對人的靈魂滿了憐憫,也對偶像騙取人的靈魂滿了激憤,就會像保羅所說的:「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,看見滿城都是偶像,他裡面的靈就受到激憤。」(徒十七16)求主拯救我們脫離不冷不熱,脫離老舊死沉,積極投入召會生活中,多與有火熱的靈的弟兄姊妹來在一起,炭火堆加,讓福音的熱火越燒越旺!

不以福音為恥

 一個被靈裡愛火挑旺的人,不僅不以福音為恥,更要藉著福音經歷許多嘆為觀止之神的大能。這就是保羅的經歷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信的人,……」(羅一16上)是的,是一切信的人!不管有多少人,處在多艱難的環境裡,神的大能都要來拯救。我們若真認識這大能是何等的浩大,我們傳福音的靈就不知是何等的剛強!

甘心樂意

 馬利亞的香膏成為主稱讚的永世馨香,主還吩咐我們傳揚福音時要述說這一件美事。其實,不僅是口說而已,假如我們身上就沾有一點這樣的馨香,這是何等美的事。就是我們為主擺上甘心樂意的花費,花費在福音上,花費在為主得人上,花費在牧養神的群羊上。就像保羅說的:「我極其喜歡為你們花費,並完全花上自己。……」(林後十二15上)使徒給我們的榜樣,不僅花費錢財,連自己的所有、所是都擺上了。這馨香,不僅來自於全然的擺上,更來自於這是甘心樂意的。主阿,我們是何等渴慕得著你的喜悅!

下了作人的寶座

 保羅願意為主花上自己的所有與所是的,他就能:「向軟弱的人,我就成為軟弱的,為要得軟弱的人。向眾人,我成了眾人所是的;無論如何,總要救些人。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享這福音。」(林前九22~23) 讓我們以謙卑束腰,運用剛強的靈,使我們有剛強的意志,愛的情感,清明自守的心思,積極走出去接觸人,傳福音,牧養人到神的面前。使召會得著擴增,使基督的身體得著建造,使新婦預備好,迎接主的回來!

(廖述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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