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見證)奇妙的大改變
〔得救見證 60〕
我家住在新北市汐止區,我會信主,是因神藉著我丈夫先回到神的家,才將福音帶進我們這個家。使我們這個家有一個奇妙的大改變。
我出生在九份的一個傳統家庭,我是家中的嗎女,我母親生了我大哥之後又連續生了四個女兒,在懷我的時候,我父親是多麼希望我是一個男生,結果又是個女的;還長得又醜又愛哭……。父親最愛大我兩歲的姊姊,因為她長得漂亮又會說話。為了要討我父親的歡心,我從小學會察言觀色。媽媽常常提醒我,「今天妳老爸心情不好,自己要小心一點喔!」當我慢慢長大,再聽到媽媽這樣提醒的話,我心裡都會覺得很難過。每次看我媽媽在燒香拜拜,我也會跟著拜。我媽求的是「祈求子女平安,賺大錢!」,而我求的是「希望爸爸多愛我一點!」這就是我的乾渴,我的需要,我渴望得到父親的愛。也因為和爸爸的關係一直沒有改善,使我早早就離開家,在外面工作。
我丈夫家住高雄鳳山黃埔新村,他父親是軍人,他的母親在他6歲的時候就過世了。他是大哥,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。他爸爸每天早上餵飽他們三個人之後就去上班;會把他們反鎖在家裡,中午爸爸會回來煮午餐給他們吃。就這樣一直到他小學四年級爸爸才又再婚。爸爸對他們的教育非常嚴格,尤其是對老大,把他當軍人在訓練。他為了脫離他爸爸的軍事教育,就上台北來半工半讀,王子與公主就相遇了。兩個想要脫離爸爸的人來在一起,很快就結婚了。後來他休學跟我大哥學做木工,連當兵他都在做木工,當兵回來很快就當上師傅,不久就成了老闆,而我就是老闆娘,負責會計、還有收工程款。他收不回來的,都由我出面收,所以在他22歲時,我們就買了我們的第一間房子,生活順遂。我丈夫對我很好,我恃寵而驕;但我也對他不錯。所以養成他茶來伸手,飯來張口,一切家務從不動手的習慣。
在他32歲那年,有一天他對我說;「像你這樣有能力的女人,應該出去做事,不應該留在家裡。」但那是他的藉口。然而,也因為這樣,使「神」在我們這個家有路。台灣有一句俚語:人牽不走,鬼牽跟著牠亂走。我丈夫開始背著我和他的朋友商議如何作轉投資。先開一家法式西餐廳要我去經營,結果西餐廳虧錢;和朋友合夥買一艘漁船,漁船被偷賣;起了幾個會,會被倒了。在同一時間裡,做了幾項投資,接二連三的出事,結果負債累累。而丈夫也因為工作的關係,什麼都學:賭博、喝酒、抽菸、嚼檳榔、……,樣樣都會。唯一學不會的,就是說話;只要他話一出來就很傷人,很惡毒。他說:「開一家餐廳讓妳去經營,是要叫妳賺錢,不是要叫妳賠錢!」女兒上國中非常叛逆,他說:「每天都有人死,死的人怎麼不是妳!」諸如此類的話,讓人聽了很生氣;還會擺臭臉給我看。為了錢,我們常常吵架。但我也不是好惹的。菸我也會抽,脾氣我也很大。我講話他不理我,還瞪我,我就拿東西丟他,他講話傷害我跟孩子,我手上有什麼就拿什麼打他。以現在來說叫家暴;是我家暴他,不是他家暴我。他身高178公分我148公分,我還能打他(那是因為他不會還手)。我年輕的時候很強勢,真的很兇。所以當我們投資失敗,婚姻也跟著走到盡頭。最後決議,房子賣掉,我們就離婚;債務、孩子歸我,他淨身出戶-真是貧賤夫妻百事哀。
但「人的盡頭,是神的起頭」。在賣房子期間,主藉著一位開補習班的基督徒,找我丈夫做工程並傳福音給他,那時他才想起,在他小學六年級的時候,就已經受浸得救了。他是神的兒女,人會忘記,神不會忘記。這位基督徒一直約他參加小排聚會,有一次他就真的去參加他們的聚會,那一天在聚會中剛好讀到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回家的故事,他當場淚流滿面,感動自己有一個在天上的父親,巴望著他回家。路加福音17~18節說:「他醒悟過來,就說,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……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……」
就這樣,他開始讀經、聚會。剛開始有弟兄用電話陪他讀聖經,他是一手拿聖經一手拿香菸。他去聚會時也是常常一身酒味、煙味、滿口檳榔的坐在聚會中。但經過一段時間,我發現,這個我花了將近20年想要改變而無法改變,講話讓我很生氣,想要和他離婚的人,竟然不一樣了;他不再擺臭臉、說惡毒的話來傷害我跟孩子。慢慢的,他會幫忙做家事;也開始藉著禱告戒掉他的壞嗜好:賭博、喝酒、嚼檳榔。他說菸最難戒,因為他戒菸的時候又是流眼淚又是流鼻涕的好像在戒毒一樣。我看他這樣,我都不敢戒,感謝主!最後他還是憑著信心,藉著禱告把菸給戒了。這激起我對他所信的這位神感到好奇。於是當他們約我參加福音聚會,就像今天一樣,我就答應了。那一天的詩歌是「信的故事」。第一節唱到,「莫名的平安像股暖流;我幾乎忘記來前的苦惱,不覺已脫離屬世的囚牢。從他們臉上表露的純真,我心暗想真的有神!」當姊妹問我要不要受浸?我說「好!」。我就這樣簡單相信,成為神家裡的親人。
感謝主!原本已瀕臨破碎的婚姻,卻因這位愛的神尋回了我的丈夫,使我們這個家有奇妙的大改變。也因著我的丈夫,帶我信主,使我不再亂發脾氣,不再摔東西,不再打人,連我20幾年的煙癮也脫落了。我父親在年老的時候最喜歡我回去看他,陪他聊天,他也與我一起呼求主名。我丈夫說:他這一生做最對的一件事,就是帶我認識這位又真又活的神。我們夫妻二人同心合意,一起愛主,享受主,一起過召會生活。就像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。
感謝主!八年前,我丈夫因胃癌被主接去,周遭的人都以為我會無法承受打擊,但主的愛充滿我,帶我行過死陰幽谷,主的保護、引導、和扶持都安慰了我。使我知道真正的愛;是神以永遠的愛,愛了我;真正的喜樂,是因我仰望神的話,作我的享受。詩篇十六章11節說:「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;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;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。」阿利路亞!
(新北市召會汐止區 曾謝惠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