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賞析)詩歌567首 ─ 禱告要將主發表

〔交通報導 86〕

 這是一首禱告類的詩歌,藉著精煉的詞句,說出禱告的意義,以及禱告該操練的原則。禱告的意義乃是吸取神並發表神(每節第一句)。在與主接觸的事上,需要學習不支配主,不要有己見,讓主在我們身上隨意作事。(詳參2021秋季國際長老同工及負責弟兄訓練第四篇)

得主啟示

禱告要將主發表,不可發表我自己;讓主啟示祂自己,藉我發表祂心意。

 我們可以著重來看後兩句,這裡不是說「讓主啟示祂心意,藉我發表祂心意」。乃是主先向我們啟示「祂自己」,我們繼而摸著祂的心意後,再將其發表出來。詩篇二十七篇1節:「耶和華是我的亮光,是我的拯救。」大衛在與主接觸的過程中,首先摸著的不是神的心意,乃是神的所是。亮光是神自己,拯救是神自己,我們屬靈上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神自己。因此在大衛的禱告中,首先得著了關於「祂自己」的啟示。

 接著,在二十七篇4節,大衛渴慕「……瞻仰祂的榮美,在祂的殿裡求問。」求問乃是讓神在我們裡面說話。如此到第八節,「你說,你們當尋求我的面;那時我的心向你說,耶和華阿,你的面我正要尋求。」大衛讓神在他裡面說話,再把神對他所說的向神發表回去。這就是「讓主啟示祂自己,藉我發表祂心意」的完整經歷。在我們的禱告中,不該只懷著作工的態度,一昧尋求「要做什麼」。反而我們該花足夠的時間接觸主、吸取主,再將從主所領受的回頭禱告給主聽。

靜下思想

禱告要將主發表,必須說出祂所要,靜下自己的思想,與主心思得協調。

 這一節的關鍵字是「靜」。禱告時,在思想上需要靜。心思靜不下來,就容易遊走在魂的曠野,容易說出「我」之所要、所想和主張。在約翰福音二章,筵席的酒用盡了,耶穌的母親對耶穌說,他們沒有酒了。耶穌對她說,婦人,我與你何干?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在這個事例中,我們看見一個重大的原則,就是我們和主接觸時,不能支配主,主權必須完全在祂手中。

 另一個事例,在約翰福音十一章。拉撒路死了,耶穌過去後,馬大沒有讓主先說話,就急切地說,「主阿,你若早在這裡,我兄弟就不會死。」(21)這是沒有靜下自己思想的反應。就連那愛主的馬利亞也是相同的情形(32)。這給我們看見,從人發起的意見、思想,若沒有靜下來,就阻擋了主自己。必須等我們完全被帶到死地,主才顯明祂自己,向我們顯出祂的復活大能。

瞻仰、返照

禱告要將主發表,總要將祂來瞻仰,如同鏡子在觀看,從衷返照祂榮光。

 這一節主要源自兩節聖經。第一是詩篇二十七篇4節:「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華,我仍要尋求;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祂的榮美,在祂的殿裡求問。」大衛的瞻仰說出他渴慕接觸神,並把神吸取到他裡面。禱告不在於我們說多少的話,乃在於我們接觸神有多少。接觸神多,吸取神就多;吸取神多,享受神就多。

 第二是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:「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,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,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,從榮耀到榮耀,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。」觀看是我們自己看主,返照是叫別人經過我們看主。我們在禱告中觀看主、瞻仰主的必要條件,乃是「沒有帕子」。這使我們能夠看得清楚,返照得正確。其次,在觀看中,主用祂的所是及所作的元素,灌注我們,使我們逐步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。至終,因著我們成為主的複製,使人從我們看見主自己。

在交通中

禱告要將主發表,讓祂藉我來求訴;住在我裡的基督,禱告天上的基督。

 慕安得烈曾說,最好的禱告,就是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禱告天上的基督。約翰福音十五章7節:「你們若住在我裡面,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裡面,凡你們所願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」這節啟示—禱告乃是讓神說話而發表神。藉著我們留在與主的交通裡(住在主裡面),主的話會住在我們裡面,也就是主在我們裡面的說話。最後,我們再根據這個說話向祂有所祈求。如此禱告的步驟,乃是照著主的話,出於主自己。這是最好的禱告。

一生操練

禱告要將主發表,學習不憑自己求,完全向著主禱告,只憑祂求到永久。

 前面幾節提到禱告兩面的意義、與主接觸的原則以及最好的禱告。每節第二句開頭,皆使用強烈、肯定的詞:「不可」、「必須」、「總要」、「讓祂」。然而到了第五節,卻相當謙卑的說到我們仍要「學習」。因為當我們將上述項目,核對我們的禱告時,就發現其實還有很多缺乏、不足的點,還有許多需要學習、操練的部分。人可以完整講述禱告的真理,卻不一定有正確禱告的實際。因此,詩人在最後提醒我們,不要光有道理上的認識,更需要在我們的禱告中多有學習,多有操練。這樣的學習是沒有止境的,就像大衛在詩篇二十七篇4節所說,「一生一世」瞻仰、求問主。

(王聖勛、周秉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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